一种身份验证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34465178发布日期:2023-06-15 10:25阅读:59来源:国知局
一种身份验证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与流程

本技术涉及数据处理,具体涉及一种身份验证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背景技术:

1、土地流转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转让给他人或将承包经营权与他人进行互换。现有技术中,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件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到当地乡级农业主管部门现场,经农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材料后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以完成土地流转。该方法费时费力,不利于土地流转业务的开展。此外,部分地区在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的推广过程中,存在非农户本人办理虚假流转合同,无法保证办理土地流转合同过程中的安全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技术实现思路

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身份验证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用于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无法保证办理土地流转合同过程中的安全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问题。

2、第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身份验证方法,包括:

3、响应第一客户端发送的确认通知,获取通过所述第一客户端采集的人脸数据,其中所述确认通知是所述第一客户端在用户选择自身为出让方,且确认出让方身份信息和受让方身份信息后发送的;

4、在通过所述人脸数据确定活体检测成功,且根据所述人脸数据确定的人脸身份信息与所述第一客户端的注册身份信息相同后,基于所述人脸身份信息生成身份识别信息,并通知所述第一客户端人脸识别成功;

5、当接收到的所述第一客户端发送的土地查询请求中的出让方身份信息,与所述身份识别信息对应的人脸身份信息匹配成功时,向所述第一客户端发送所述土地查询请求的查询结果;所述查询结果包括所述出让方身份信息对应的土地信息;

6、接收所述第一客户端发送的对于从所述土地信息中确定的待流转土地的合同生成请求,并将所述合同生成请求中的合同信息发送给第二客户端;

7、响应所述第二客户端发送的确认信息通知,基于所述合同信息生成土地流转合同,以完成所述待流转土地的流转,其中,所述确认信息通知是所述第二客户端在受让方确认所述合同信息后发送的。

8、基于上述方案,出让方和受让方可以通过登录客户端即可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无需再到当地乡级部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线下业务转移至线上,有利于土地流转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农村土地使用率。此外,本技术在查询出让方土地确权数据时,对查询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准确识别,即只能本人查询自身名下的数据,可以有效防止土地确权数据泄密。因此,本技术提供的方法可以有效提高交易的安全性、便利性和真实性。

9、一种可能的实施例中,基于所述人脸身份信息生成身份识别信息之前,还包括:

10、将所述人脸数据输入第一神经网络,以通过所述神经网络进行活体检测;

11、当通过所述第一神经网络确定所述人脸数据为活体数据时,通过第二神经网络对所述人脸数据进行目标识别,并将所述第二神经网络输出的目标识别结果与人脸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比对,确定所述人脸数据对应的人脸身份信息。

12、基于上述方案,在进行土地流转时,通过人脸识别和活体检测等措施,可以有效避免非法冒用他人信息签订流转合同的情况,加强了交易的安全性、便利性和真实性。

13、一种可能的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接收到所述第一客户端发送的土地查询请求后,判断所述身份识别信息是否在有效时长内;

14、若所述身份识别信息在所述有效时长内,则将所述土地查询请求中的注册身份信息与所述身份识别信息对应的人脸身份信息进行匹配。

15、基于上述方案,通过设置人脸识别结果的有效时长,可以保证只在人脸识别成功的设定时长内方才可以进行土地查询,进而可以提高土地查询的安全性。

16、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身份验证方法,应用于第一客户端,所述方法包括:

17、在用户选择自身为出让方,且确认出让方身份信息和受让方身份信息后向服务端发送确认通知;

18、将采集的人脸数据发送至所述服务端;

19、当接收到所述服务端发送的人脸识别成功的通知后,向所述服务端发送土地查询请求,所述土地查询请求包括所述出让方身份信息;

20、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所述土地查询请求的查询结果,所述查询结果包括所述出让方身份信息对应的土地信息;

21、从所述土地信息中确定待流转土地的土地数据,基于所述待流转土地的土地数据确定合同信息;

22、向所述服务端发送包括所述合同信息的合同生成请求,以使所述服务端根据所述合同生成请求生成土地流转合同。

23、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通过如下方式确定所述出让方身份信息:

24、响应用户登录请求,在确定用户成功登录所述第一客户端并且选择自身为出让方后,将所述第一客户端的注册身份信息作为所述出让方身份信息。

25、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通过如下方式确定所述受让方身份信息:

26、识别接收到的第二客户端发送的二维码信息,确定受让方身份信息,其中所述二维码信息是所述第二客户端在接收到所述服务端发送的人脸识别成功的通知后基于所述第二客户端的注册身份信息生成的。

27、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身份验证方法,应用于第二客户端,所述方法包括:

28、在确定用户成功登录并选择自身为受让方,且向第一客户端发送二维码信息后,接收服务端发送的合同信息,其中,所述合同信息是所述服务端接收到第一客户端发送的合同生成请求后发送的,所述合同生成请求是所述第一客户端对于从接收到的所述服务端发送的土地查询请求的查询结果中确定待流转土地后向所述服务端发送的;所述土地查询请求是所述第一客户端在确定服务端在根据接收到所述第一客户端发送的人脸数据确定活体检测成功且人脸识别成功后发送至所述服务端的;

29、响应用户触发的合同确认操作,向所述服务端发送确认信息通知,以使所述服务端在接收到所述确认信息通知后根据所述合同信息生成土地流转合同,以完成待流转土地的流转。

30、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确定用户成功登录并选择自身为受让方之后,向第一客户端发送二维码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31、将采集的人脸数据发送至所述服务端;

32、在接收到所述服务端发送的人脸识别成功的通知后,基于所述第二客户端的注册身份信息生成二维码信息,所述人脸识别成功的通知是所述服务端确定所述第二客户端发送的人脸数据对应的人脸身份信息与所述第二客户端的注册身份信息相同后发送的;

33、所述向第一客户端发送二维码信息,包括:

34、响应于用户触发的发送操作,向所述服务端发送第一请求,所述第一请求包括发送地址和二维码信息,所述第一请求用于指示所述服务端将所述二维码信息发送至所述发送地址对应的第一客户端。

35、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身份验证装置,包括:

36、获取模块,用于响应第一客户端发送的确认通知,获取通过所述第一客户端采集的人脸数据,其中所述确认通知是所述第一客户端在用户选择自身为出让方,且确认出让方身份信息和受让方身份信息后发送的;

37、第一确定模块,用于在通过所述人脸数据确定活体检测成功,且根据所述人脸数据确定的人脸身份信息与所述第一客户端的注册身份信息相同后,基于所述人脸身份信息生成身份识别信息,并通知所述第一客户端人脸识别成功;

38、发送模块,用于当接收到的所述第一客户端发送的土地查询请求中的出让方身份信息,与所述身份识别信息对应的人脸身份信息匹配成功时,向所述第一客户端发送所述土地查询请求的查询结果;所述查询结果包括所述出让方身份信息对应的土地信息;

39、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第一客户端发送的对于从所述土地信息中确定的待流转土地的合同生成请求,并通过所述发送模块将所述合同生成请求中的合同信息发送给第二客户端;

40、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响应所述第二客户端发送的确认信息通知,基于所述合同信息生成土地流转合同,以完成所述待流转土地的流转,其中,所述确认信息通知是所述第二客户端在受让方确认所述合同信息后发送的。

41、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在基于所述人脸身份信息生成身份识别信息之前,还用于:

42、将所述人脸数据输入第一神经网络,以通过所述神经网络进行活体检测;

43、当通过所述第一神经网络确定所述人脸数据为活体数据时,通过第二神经网络对所述人脸数据进行目标识别,并将所述第二神经网络输出的目标识别结果与人脸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比对,确定所述人脸数据对应的人脸身份信息。

44、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确定模块还用于:

45、在所述接收模块接收到所述第一客户端发送的土地查询请求后,判断所述身份识别信息是否在有效时长内;

46、若所述身份识别信息在所述有效时长内,则将所述土地查询请求中的注册身份信息与所述身份识别信息对应的人脸身份信息进行匹配。

47、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身份验证装置,包括:

48、发送模块,用于在用户选择自身为出让方,且确认出让方身份信息和受让方身份信息后向服务端发送确认通知;

49、将采集的人脸数据发送至所述服务端;

50、当接收到所述服务端发送的人脸识别成功的通知后,向所述服务端发送土地查询请求,所述土地查询请求包括所述出让方身份信息;

51、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所述土地查询请求的查询结果,所述查询结果包括所述出让方身份信息对应的土地信息;

52、确定模块,用于从所述土地信息中确定待流转土地的土地数据,基于所述待流转土地的土地数据确定合同信息;

53、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向所述服务端发送包括所述合同信息的合同生成请求,以使所述服务端根据所述合同生成请求生成土地流转合同。

54、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55、通过如下方式确定所述出让方身份信息:

56、响应用户登录请求,在确定用户成功登录所述第一客户端并且选择自身为出让方后,将所述第一客户端的注册身份信息作为所述出让方身份信息。

57、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58、通过如下方式确定所述受让方身份信息:

59、识别接收到的第二客户端发送的二维码信息,确定受让方身份信息,其中所述二维码信息是所述第二客户端在接收到所述服务端发送的人脸识别成功的通知后基于所述第二客户端的注册身份信息生成的。

60、第六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身份验证装置,包括:

61、接收模块,用于在确定用户成功登录并选择自身为受让方,且向第一客户端发送二维码信息后,接收服务端发送的合同信息,其中,所述合同信息是所述服务端接收到第一客户端发送的合同生成请求后发送的,所述合同生成请求是所述第一客户端对于从接收到的所述服务端发送的土地查询请求的查询结果中确定待流转土地后向所述服务端发送的;所述土地查询请求是所述第一客户端在确定服务端在根据接收到所述第一客户端发送的人脸数据确定活体检测成功且人脸识别成功后发送至所述服务端的;

62、发送模块,用于响应用户触发的合同确认操作,向所述服务端发送确认信息通知,以使所述服务端在接收到所述确认信息通知后根据所述合同信息生成土地流转合同,以完成待流转土地的流转。

63、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确定模块,所述发送模块,在确定用户成功登录并选择自身为受让方之后,向第一客户端发送二维码信息之前,还用于:

64、将采集的人脸数据发送至所述服务端;

65、所述确定模块,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服务端发送的人脸识别成功的通知后,基于所述第二客户端的注册身份信息生成二维码信息,所述人脸识别成功的通知是所述服务端确定所述第二客户端发送的人脸数据对应的人脸身份信息与所述第二客户端的注册身份信息相同后发送的;

66、所述发送模块,在向第一客户端发送二维码信息时,具体用于:

67、响应于用户触发的发送操作,向所述服务端发送第一请求,所述第一请求包括发送地址和二维码信息,所述第一请求用于指示所述服务端将所述二维码信息发送至所述发送地址对应的第一客户端。

68、第七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69、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指令;

70、处理器,用于调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程序指令,按照获得的程序指令执行第一方面、第二方面、第三方面以及不同实现方式所述的方法。

71、第八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当被计算机执行时,使所述计算机执行第一方面、第二方面、第三方面以及不同实现方式所述的方法。

72、第九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上述第一方面、第二方面、第三方面以及不同实现方式所述的方法。

73、另外,第二方面至第九方面中的任一种实现方式所带来的技术效果可参见第一方面以及不同的实现方式所带来的技术效果,此处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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