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同数字资产通证之间直接交换的方法

文档序号:35377265发布日期:2023-09-08 19:56阅读:73来源:国知局
一种不同数字资产通证之间直接交换的方法

本发明属于计算机、互联网及数字资产结合的领域,主要为了有效地加速各类数字资产通证的自动化交易效率,支持数字经济大规模交易的需求。


背景技术:

1、目前数字资产通证之间的交换方法主要是将其分开多个独立的转账业务,这样做会把逻辑上统一的业务割裂开,非常容易造成逻辑业务的部分业务中断、或交易双方相互绝对信任、或完全依赖于可信的第三方人或机构,而事实上这样做的风险极高。

2、cn111899046a公开了名称为《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数字权益通证与智能行权方法和系统》的发明专利,该专利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数字权益通证与智能行权方法和系统,并行设计积分和通证期权数字权益,积分转化成通证期权的数字资产。该专利主要给企业的项目包予以评估,确权,由平台方打包发行通证权益。但是该专利未就数字资产通证之间的直接交换实现做探讨。

3、cn110633965b公开了名称为《点对点的资产映射和数字资产交易的方法及系统》的发明专利,该专利公开了一种点对点的资产映射和数字资产交易的方法及系统。该专利能够使大量互联网数字资产重新激活,实现价值互联网的价值交互,增加互联网的社会福利,增加用户的社会福利收入,激发用户参与互联网生态圈建设的主观积极性,并加强用户的获得感,增强企业的营收,拉动消费,推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但是该专利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让交易双方对待交易的数字资产可信化,而未就数字资产通证之间的直接交换实现做深入探讨。

4、cn115277122b公开了名称为《基于区块链的跨境数据流动与监管系统》的发明专利,该专利公开了基于区块链的跨境数据流动与监管系统,包括应用层、应用接口层、数据钱包、账本层、数据层、安全层和多链基础设施层,各交易方通过数据钱包调用应用接口层的智能合约等,进而实现可验证凭证的签发、认证,链上-链下数据的查询,实现跨境数据的安全流动。该专利保证了交易方对自身数据的完全可控,使跨境流动的数据可信、可证、可溯,减少了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等被泄露的风险,提高了数据流动的安全性和效率。但是该专利未就数据资产通证之间的直接交换实现做深入探讨。

5、cn113781044a公开了名称为《共享储能电费数字资产通证结算方法及平台》的发明专利,该专利公开一种共享储能电费数字资产通证结算方法及平台,首先电力公司基于与各个储能电厂的电力交易信息在预先构建的联盟链上发布电费区块链通证;政府机构基于所述电费区块链通证在联盟链上向各个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各个金融机构在为所述授信申请信息批复授信额度后,将批复的授信额度上链至联盟链;各个储能电厂从联盟链上获取所述电费区块链通证,基于所述电费区块链通证在联盟链上向各个金融机构申请用信并触发用信审核流程;各个储能电厂在用信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基于所述电费区块链通证在联盟链上向各个金融机构发起承兑。该专利仅专注于电费区块链通证,提供的共享储能结算过程数据可信、规则透明,可以有效解决结算周期过长的问题。但是该专利未探讨不同数字资产通证之间的交换方法。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数字资产通证之间交换的手续繁杂的问题,加速各类数字资产通证的自动化交易效率。本发明给出一种不同数字资产通证之间直接交换的方法。

2、本发明将交易双方的所要交换的数字资产通证和交易数量委托给被临时授权的“第三方”来进行一次性的事务化处理,从而确保包含若干个数字资产通证交换的逻辑业务的原子化及自动化一次性完成,去除了部分业务中断的风险,并可以大规模提高数字资产通证交换的执行效率。

3、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4、不同数字资产通证之间直接交换的方法包括:输入数字资产通证间交换的交易订单;提取交易双方的数字资产通证、交易数量和所有者信息,并确认交易订单的有效性;判断交易双方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和交易数量的有效性;获取交易双方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的代理操作授权;分别调用交易双方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从持有者向对手方转账发送指定交易数量的数字资产通证;保存交易订单的执行结果到持久存储设备中,并返回交易订单执行结果给调用者。

5、一种不同数字资产通证之间直接交换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具体步骤如下:

6、步骤1、交换方法中的输入参数是包含数字资产通证间交换的交易订单,交易订单由交易双方即交易方1和交易方2共同商定确认生成的,并由交易双方的任意一方作为本交换方法的调用者提交该交易订单给本交换方法作为输入参数;交易订单是指交易双方共同商定的关于彼此“数字资产通证”在给定交易数量下的公平交换的协约即交易订单,交易双方需要对该交易订单的含义无二性做出数字签名;交易订单的基本信息包括订单唯一编号、执行结果状态、有效时间范围、交易方1、交易方1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数目c1、交易方1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1i、交易数量n1i}的序列表、交易方2、交易方2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数目c2、交易方2所有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2j、交易数量n2j}的序列表、交易方1对本交易订单的签名和交易方2对本交易订单的签名,其中0<=i<c1、0<=j<c2,执行结果状态取值包括待执行、失败、成功;本交换方法的调用者可以是交易双方的任意一方;有效时间范围是指可完成该交易订单的有效时间,包括起始时间和截至时间。

7、步骤2、本交换方法将步骤1中的交易订单设定为当前交易订单,并从当前交易订单中提取交易双方信息即交易方1和交易方2,进一步提取交易双方在当前交易订单中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交易数量}的序列表;进一步提取当前交易订单中订单唯一编号、执行结果状态、有效时间范围;进一步判断当前交易订单的有效性,具体步骤如下:

8、步骤2.1、进一步根据当前交易订单的订单唯一编号从持久存储设备查找当前交易订单的信息,若在持久存储设备中未查找到该交易订单信息,则执行步骤2.2;若在持久存储设备中查找到该交易订单且该交易订单的执行结果状态为“成功”则执行步骤9;若在持久存储设备中查找到该交易订单且该交易订单的执行结果状态不为“成功”则执行步骤2.2;

9、步骤2.2、进一步判断当前时间是否在当前交易订单的有效时间范围内,若当前时间不在当前交易订单的有效时间范围内,则执行步骤7;否则执行步骤2.3;

10、步骤2.3、进一步判断当前交易订单的执行结果状态,若当前交易订单的执行结果状态不为“成功”则执行步骤2.4;否则执行步骤9;

11、步骤2.4、进一步判断交易方1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1i、交易数量n1i}的序列表的所有数字资产通证的交易数量n1i均大于0、交易方2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2j、交易数量n2j}的序列表的所有数字资产通证的交易数量n2j均大于0,其中0<=i<c1,0<=j<c2,若满足则执行步骤2.5;否则执行步骤7;

12、步骤2.5、进一步判断交易方1对本交易订单的签名是否有效、交易方2对本交易订单的签名是否有效,若均满足则执行步骤2.6;否则执行步骤7;

13、步骤2.6、当前交易订单有效,则执行步骤3。

14、步骤3、进一步判断交易双方在当前交易订单中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交易数量}的有效性,若交易双方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交易数量}均有效,则执行步骤4;否则执行步骤7;

15、步骤4、进一步判断本交换方法的调用者是否属于交易双方的一方,若是交易双方中的一方,则执行步骤5;否则执行步骤7;

16、步骤5、进一步判断本交换方法所属对象实体是否拥有对当前交易订单中交易双方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的“代理操作”授权;若本交换方法所属对象实体已拥有对当前交易订单中交易双方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的“代理操作”授权,则执行步骤6,否则调用当前交易订单中交易双方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获取向本交换方法所属对象实体的“代理操作”授权,若获得授权,则执行步骤6;否则执行步骤7;

17、步骤6、本交换方法进一步分别调用交易双方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并从持有者向对手方发送指定交易数量的数字资产通证,具体步骤如下:

18、步骤6.1、首先,遍历交易订单中交易方1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t1i、交易数量n1i}的序列表,依次调用交易方1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并从交易方1向交易方2转账指定交易数量n1i的数字资产通证t1i,其中0<=i<c1,若成功则执行步骤6.2;否则执行步骤7;

19、步骤6.2、然后,遍历交易订单中交易方2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t2j、交易数量n2j}的序列表,依次调用交易方2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并从交易方2向交易方1转账指定交易数量n2j的数字资产通证t2j,其中0<=j<c2,若成功则执行步骤6.3;否则执行步骤7;

20、步骤6.3、设置当前交易订单执行结果为“成功”,并进一步保存交易订单的订单信息和执行结果到持久存储设备中,若成功保存则执行步骤8;否则执行步骤7;

21、步骤7、事务取消,设置交易订单执行结果为“失败”,执行步骤9;

22、步骤8、事务提交成功,执行步骤9;

23、步骤9、返回当前交易订单执行结果给本交换方法的调用者,程序执行结束。

24、进一步的,步骤1所述的“数字资产通证间交换的交易订单”,可由交易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来起草并签名,然后发给交易的另一方来确认并签名,从而生成该交易订单;该交易订单也可以由第三方来起草,并进一步发给交易双方的任意一方来确认和签名,然后再发给交易的另一方来确认和签名,从而生成该交易订单。

25、进一步的,步骤1所述的“生成数字资产通证间交换的交易订单”,还可由“售货表”来生成,即可由交易双方的交易方1根据“售货表”中所列出的交易方2所给定的数字资产通证间交换比率的有效信息来独立生成;“售货表”的基本信息包括售货单唯一编号、发布时间、是否有效状态、待售卖数字资产通证、待售卖数字资产通证的单位数量、目标可对换的数字资产通证、目标可对换的数字资产通证的单位数量、售卖者签名;由“售货表”生成的交易订单的基本信息包括订单唯一编号、售货单唯一编号、执行结果状态、有效时间范围、交易方1、交易方1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数目c1、交易方1所要交易{数字资产通证t1i、交易数量n1i}的序列表、交易方2、交易方2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数目c2、交易方2所有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1j、交易数量n1j}的序列表和交易方1对本交易订单的签名,其中0<=i<c1、0<=j<c2;交易订单也可由交易双方的交易方2根据“售货表”中所列出的交易方1所给定的数字资产通证间交换比率的有效信息来独立生成。

26、进一步的,步骤2所述的“当前交易订单的有效性”,必须满足如下全部要求:与订单唯一编号对应的交易订单的执行结果状态不是“成功”即未执行成功过、交易方1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1i、交易数量n1i}的序列表的所有数字资产通证的交易数量n1i均大于0、售货单唯一编号的“是否有效状态”为有效、交易方2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2j、交易数量n2j}的序列表的所有数字资产通证的交易数量n2j均大于0、交易方1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1i、交易数量n1i}的序列表中的每一个{数字资产通证t1i、交易数量n1i}的“交易数量”n1i均大于等于交易方2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2j、交易数量n2j}的序列表中的每一个{数字资产通证t2j、交易数量n2j}的交易数量比值即“(交易数量n2j*目标可交换的数字资产通证的单位数量)/待售买数字资产通证的单位数量”、售货单唯一编号的售卖者签名有效、售货单唯一编号的售卖者需为交易方2、并且交易方1对本交易订单的签名需有效。

27、进一步的,步骤1所述的“生成数字资产通证间交换的交易订单”,还可由“售价表”来生成,“售价表”中存有“数字资产通证”与“数字货币”之间的交换比率信息,即可由交易双方的交易方1根据“售价表”中所列出的交易方2所给定的“数字资产通证”与“数字货币”之间的交换比率有效信息来独立生成;“售价表”的基本信息包括售价单唯一编号、发布时间、是否有效状态、待售卖数字资产通证、待售卖数字资产通证的单位数量、目标可对换的数字货币名称、目标可对换的数字货币的单位数量、售卖者签名;由“售价表”生成的交易订单的基本信息包括订单唯一编号、售价单唯一编号、执行结果状态、有效时间范围、交易方1、交易方1所要交易的数字货币名称、交易方1所要交易的数字货币的交易数量、交易方2、交易方2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数目c2、交易方2所有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2j、交易数量n2j}的序列表和交易方1对本交易订单的签名,其中0<=j<c2。

28、进一步的,步骤2所述的“当前交易订单的有效性”,必须满足如下全部要求:与订单唯一编号对应的交易订单的执行结果状态不是“成功”即未执行成功过、交易方1所要交易的数字货币的交易数量均大于0、售价单唯一编号的“是否有效状态”为有效、交易方2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2j、交易数量n2j}的序列表的所有数字资产通证的交易数量n2j均大于0、交易方1所要交易的数字货币的交易数量均大于等于交易方2所要交易的{数字资产通证t2j、交易数量n2j}的序列表中的每一个{数字资产通证t2j、交易数量n2j}的交易数量比值即“(交易数量n2j*目标可交换的数字货币的单位数量)/待售买数字资产通证的单位数量”、售价单唯一编号的售卖者签名有效、售价单唯一编号的售卖者需为交易方2、并且交易方1对本交易订单的签名需有效。

29、进一步的,步骤5所述的“获取对当前交易订单中交易双方所持有的数字资产通证的‘代理操作’授权”,是指由“数字资产通证”所属的对象实体向其它方授权可代表该“数字资产通证”所属的对象实体进行各种业务处理即“代理操作”,其中“数字资产通证”所属的对象实体不是数字资产通证的持有者、而是数字资产通证的对象自身;“数字资产通证”的“代理操作”授权的基本信息包括数字资产通证的数量、可由其它方“代理操作”的数字资产通证的业务集合、可被授权的其它方集合和授权时间范围,其中业务集合包括转账业务、确权业务、存储业务、数字账本业务。

30、进一步的,所涉及的“数字资产通证”,不同的“数字资产通证”可以有不同的“数字资产通证”类型,不同的“数字资产通证”可以有不同的“数字资产通证”实现方式,但是所有的“数字资产通证”均要实现“代理操作”授权业务、转账业务、数字账本业务。

31、进一步的,步骤6.3中所涉及的“保存交易订单的执行结果到持久存储设备中”是指,若当前交易订单执行结果为成功,则必须要将交易订单的订单信息和执行结果到持久存储设备中,此持久存储设备是本交换方法之外的存储装置,此时持久存储设备中该交易订单的执行结果为成功,因此不会再被重复执行;若当前交易订单执行结果为不成功,可不必记录到持久存储设备中。

32、本发明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及所述术语的含义是:

33、(1)数字资产:数字资产是拥有二进制形式数据所有权,产生并存储在计算机、智能手机、数字媒体或云端等设备中。数字资产是数字经济的基石。数字资产是数据产品、数据商品、数据要素得以实现的基础。

34、(2)数字资产通证:数字资产通证是数字资产的一种权益,其代表着数字资产,并且其可流动、可编程、以及不可篡改的所有权证明。

35、(3)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是指以数字形式表示的一般等价物。数字货币作为一个广义术语可以包含以数字方式表示价值的任何东西。一般说来,数字货币包涵着电子货币、加密货币等含义。

36、本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

37、本发明能够有效地加速各类数字资产通证之间的高效、自动化交易。

38、本发明将交易双方所要交换的数字资产通证和交易数量委托给被临时授权的“第三方”来进行事务化处理,从而确保包含若干个数字资产通证交换的逻辑业务的原子化运行、以及数字资产通证间交换的自动化执行、并且可以大规模提高数字资产通证交换的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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