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本体,以及设置在所述本体上摄像头、处理单元和存储单元,所述摄像头的输出端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存储单元的输入端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出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书写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本体上的陀螺仪和加速度计,所述陀螺仪的输出端和所述加速度计的输出端均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入端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包括笔头,所述陀螺仪和所述加速度计均设置在所述笔头上。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包括笔头,所述书写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本体上的接触感应单元,所述接触感应单元的输出端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入端连接,所述摄像头的输入端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出端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本体上的激光发射单元,所述激光发射单元的输入端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出端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书写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本体上的模式切换开关,所述模式切换开关的输出端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入端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还包括:笔身以及连接部;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书写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本体上的照明单元,所述照明单元的输入端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出端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设置在所述笔头的侧面。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还包括:笔身以及连接部;
11.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书写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本体上的激光发射单元以及工作开关,所述激光发射单元的输入端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出端连接,所述工作开关的输出端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入端连接;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设置在所述本体的一端。
13.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为芯片级相机模组。
1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书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书写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本体上的通信单元,所述通信单元的输入端与所述处理单元的输出端连接;
15.一种书写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书写装置以及终端设备,所述书写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书写装置的本体上的通信单元,所述通信单元的输入端与所述书写装置的处理单元的输出端连接,所述通信单元的输出端与所述终端设备通信连接;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书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投影仪,所述投影仪与所述终端设备通信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