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资源处理,特别是涉及一种资源转移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存储介质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背景技术:
1、资源转移是指将资源从资源转移发起方转移到资源转移接收方,其中,资源可以包括资金与产品等资源。
2、以资源平仓过程中的资源转移为例,用户在资源平仓之前,会执行资源开仓动作。其中,开仓是指建仓的动作,包括资源转出或资源转入;平仓是与开仓相对应的操作,如,当开仓包括资源转出时,平仓即为资源转入动作,当开仓包括资源转入时,平仓即为资源转出动作。在资源转移发起方发起资源平仓时,且预设资源转移规则为先开先平时,会根据先开先平的业务规则查询最先开仓的原资源,并按照原资源可反平量对平仓量进行拆分,从而发起多笔反平委托单;并在资源转移场内展示多笔反平单,使得资源转移接收方基于多笔反平单来进行资源转移的成交。
3、但是,这一资源转移方法,无法准确实现资源转移。
技术实现思路
1、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准确的资源转移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2、第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资源转移方法,包括:
3、接收资源转移发起方的资源待转移请求,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中携带资源待转移量;
4、在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配置有一笔发起标识的情况下,向资源转移中心推送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
5、获取所述资源转移中心上传的资源转移成交消息,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包括资源转移成交量;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由资源转移接收方基于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中的资源待转移量生成;
6、对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对应的资源持有量中,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执行资源转移操作。
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在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配置有一笔发起标识的情况下,向资源转移中心推送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包括:
8、对比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对应的资源持有量与所述资源待转移量;
9、当所述资源持有量大于所述资源待转移量、且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配置有一笔发起标识的情况时,向资源转移中心推送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对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对应的资源持有量中,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执行资源转移操作,包括:
11、基于预设的资源转移规则,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与所述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依次进行资源匹配,得到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
12、对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执行资源转移操作。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资源转移规则包括先持有先转移规则或先持有后转移规则;
14、所述基于预设的资源转移规则,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与所述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依次进行资源匹配,得到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包括:
15、确定所述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的资源持有时间;
16、基于所述资源持有时间,对所述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进行排序,确定资源单笔持有量序列;
17、基于所述资源转移规则,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与所述资源单笔持有量序列依次进行资源匹配,得到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
1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资源转移规则,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与所述资源单笔持有量序列依次进行资源匹配,得到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包括:
19、在所述资源转移规则包括先持有先转移的情况下,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与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进行资源匹配;其中,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为所述资源单笔持有量序列中,所述资源持有时间最早的资源单笔持有量;
20、若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大于或等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则基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确定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中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资源单笔持有量;
21、若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小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则将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作为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一个资源单笔持有量,采用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更新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并将第二资源单笔持有量作为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返回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与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进行资源匹配的步骤;其中,所述第二资源单笔持有量为除去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后,所述资源单笔持有量序列中所述资源持有时间最早的资源单笔持有量。
2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包括至少一个;一个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对应一个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一个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对应一次资源转移操作。
2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24、在所述资源转移操作执行失败的情况下,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进行预留,得到预留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
25、在预设时间段内,对所述预留的若干个单笔资源持有量执行二次资源转移操作。
26、第二方面,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资源转移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27、请求接收模块,用于接收资源转移发起方的资源待转移请求,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中携带资源待转移量;
28、请求推送模块,用于在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配置有一笔发起标识的情况下,向资源转移中心推送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
29、转移成交模块,用于获取所述资源转移中心上传的资源转移成交消息,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包括资源转移成交量;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由资源转移接收方基于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中的资源待转移量生成;
30、资源转移模块,用于对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对应的资源持有量中,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执行资源转移操作。
3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请求推送模块还用于对比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对应的资源持有量与所述资源待转移量;当所述资源持有量大于所述资源待转移量、且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配置有一笔发起标识的情况时,向资源转移中心推送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
3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资源转移模块还用于基于预设的资源转移规则,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与所述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依次进行资源匹配,得到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对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执行资源转移操作。
3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资源转移规则包括先持有先转移规则或先持有后转移规则;所述资源转移模块还用于确定所述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的资源持有时间;基于所述资源持有时间,对所述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进行排序,确定资源单笔持有量序列;基于所述资源转移规则,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与所述资源单笔持有量序列依次进行资源匹配,得到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
3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资源转移模块还用于在所述资源转移规则包括先持有先转移的情况下,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与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进行资源匹配;其中,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为所述资源单笔持有量序列中,所述资源持有时间最早的资源单笔持有量;若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大于或等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则基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确定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中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资源单笔持有量;若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小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则将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作为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一个资源单笔持有量,采用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更新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并将第二资源单笔持有量作为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返回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与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进行资源匹配的步骤;其中,所述第二资源单笔持有量为除去所述第一资源单笔持有量后,所述资源单笔持有量序列中所述资源持有时间最早的资源单笔持有量。
3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包括至少一个;一个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对应一个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一个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对应一次资源转移操作。
3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资源转移装置还包括二次转移模块,所述二次转移模块用于在所述资源转移操作执行失败的情况下,对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进行预留,得到预留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在预设时间段内,对所述预留的若干个单笔资源持有量执行二次资源转移操作。
37、第三方面,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
38、接收资源转移发起方的资源待转移请求,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中携带资源待转移量;
39、在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配置有一笔发起标识的情况下,向资源转移中心推送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
40、获取所述资源转移中心上传的资源转移成交消息,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包括资源转移成交量;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由资源转移接收方基于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中的资源待转移量生成;
41、对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对应的资源持有量中,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执行资源转移操作。
42、第四方面,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
43、接收资源转移发起方的资源待转移请求,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中携带资源待转移量;
44、在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配置有一笔发起标识的情况下,向资源转移中心推送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
45、获取所述资源转移中心上传的资源转移成交消息,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包括资源转移成交量;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由资源转移接收方基于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中的资源待转移量生成;
46、对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对应的资源持有量中,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执行资源转移操作。
47、第五方面,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
48、接收资源转移发起方的资源待转移请求,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中携带资源待转移量;
49、在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配置有一笔发起标识的情况下,向资源转移中心推送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
50、获取所述资源转移中心上传的资源转移成交消息,所述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包括资源转移成交量;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由资源转移接收方基于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中的资源待转移量生成;
51、对所述资源待转移请求对应的资源持有量中,与所述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执行资源转移操作。
52、上述资源转移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存储介质和计算机程序产品,接收资源转移发起方的资源待转移请求,资源待转移请求中携带资源待转移量;在资源待转移请求配置有一笔发起标识的情况下,向资源转移中心推送资源待转移请求;获取资源转移中心上传的资源转移成交消息,资源转移成交消息包括资源转移成交量;资源转移成交量由资源转移接收方基于资源待转移请求中的资源待转移量生成; 对资源待转移请求对应的资源持有量中,与资源转移成交量匹配的若干个资源单笔持有量执行资源转移操作。整个过程中,通过对资源待转移请求配置一笔发起标识,能够直接推送资源待转移请求到资源转移中心,以在资源转移中心基于资源待转移请求进行资源成交,并基于资源成交结果进行资源转移。可以避免多笔资源待转移请求下发到资源转移中心时,由于漏发其中的单笔或多笔资源待转移请求导致的资源转移不准确的问题,实现准确进行资源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