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涉及金融监管,更具体地涉及一种资金监管方法、装置、设备、介质和程序产品。
背景技术:
1、相关技术中的资金监管系统一般需要收费机构和家长使用线上支付的方式进行缴费,对于学杂等费用不经过收费机构人工干预,直接清算到监管账户,受监管平台监管。
2、在实现本公开发明构思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相关技术中至少存在以下问题:现如今现金支付仍然存在需求,而现金缴费不是线上收单模式,不通过资金监管系统进行收取,因此资金并不会直接进入到监管账户,而是先交到收费机构账户,可能出现无法监管的情况。
技术实现思路
1、鉴于上述问题,本公开提供了一种监管现金缴费的资金监管方法、装置、设备、介质和程序产品。
2、根据本公开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资金监管方法,应用于资金监管平台的行业端,该方法包括:
3、响应于针对目标人员的缴费请求,提取上述缴费请求中包含的缴费类型标识;
4、在确定上述缴费类型标识表征缴费类型为现金缴费的情况下,生成与上述目标人员对应的现金缴费订单,其中,上述现金缴费订单包括订单状态;
5、调用第一监管模式对上述现金缴费订单进行监管,其中,上述第一监管模式用于监管上述现金缴费的入账状态;
6、在确定当前时刻距离预设时刻满足预设时长的情况下,获取上述现金缴费订单的当前订单状态;以及
7、在确定上述现金缴费订单的当前订单状态为已入监管账户的情况下,利用第二监管模式对上述现金缴费订单进行监管,其中,上述第二监管模式用于监管上述监管账户的流水信息。
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方法还包括:
9、接收由上述资金监管平台的金融机构端发送的监管账户的流水信息,其中,上述监管账户的流水信息包括将上述现金缴费订单的现金缴费金额转入上述监管账户的现金转账信息;
10、根据上述现金转账信息和上述现金缴费订单进行对账,生成对账结果;以及
11、在确定上述对账结果表征对账成功的情况下,向上述金融机构端发送上述现金缴费订单,并更新上述现金缴费订单的订单状态为已入监管账户。
1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生成与上述目标人员对应的现金缴费订单包括:
13、展示与上述目标人员对应的待缴费信息;
14、响应于确认上述待缴费信息无误的操作,生成与上述目标人员对应的上述现金缴费订单。
15、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根据上述现金转账信息和上述现金缴费订单进行对账,生成对账结果包括:
16、在确定上述现金转账信息包括备注编号的情况下,将与上述现金缴费订单对应的机构编号和上述备注编号进行匹配,得到第一匹配结果,其中,与上述现金缴费订单对应的机构编号包括收取现金的机构编号;
17、在上述第一匹配结果表征匹配成功的情况下,对上述现金转账信息中的金额与上述现金缴费订单中的金额进行匹配,得到上述对账结果。
1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现金缴费订单包括至少两个;上述现金缴费订单包括缴费时间,上述现金转账信息包括缴费起始日期和缴费截止日期;
19、根据上述现金转账信息和上述现金缴费订单进行对账,生成对账结果包括:
20、从至少两个上述现金缴费订单中提取上述缴费时间位于上述缴费起始日期和上述缴费截止日期期间的现金缴费订单,得到目标缴费订单;
21、针对上述目标缴费订单中的每个目标缴费订单,根据上述现金转账信息和上述目标缴费订单进行对账,生成与上述目标缴费订单对应的对账结果。
2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方法还包括:
23、在确定上述现金缴费订单的当前订单状态为未入监管账户的情况下,向监管部门发送第一预警信息。
24、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方法还包括:
25、在确定上述缴费类型标识表征缴费类型为线上缴费的情况下,展示用于进行线上缴费的支付标识;
26、响应于线上缴费支付成功的操作,将线上缴费金额转入上述监管账户,并生成线上缴费订单;
27、利用上述第二监管模式对上述线上缴费订单进行监管。
2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方法还包括:
29、根据上述现金缴费订单和上述线上缴费订单确定总缴费人数;
30、在确定上述总缴费人数和预设缴费人数不一致的情况下,向监管部门发送第二预警信息。
31、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方法还包括:
32、根据上述现金缴费订单和上述线上缴费订单确定总缴费金额;
33、在确定上述总缴费金额和预设缴费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向监管部门发送第三预警信息。
34、本公开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资金监管装置,包括:
35、提取模块,用于响应于针对目标人员的缴费请求,提取上述缴费请求中包含的缴费类型标识;
36、生成模块,用于在确定上述缴费类型标识表征缴费类型为现金缴费的情况下,生成与上述目标人员对应的现金缴费订单,其中,上述现金缴费订单包括订单状态;
37、第一监管模块,用于调用第一监管模式对上述现金缴费订单进行监管,其中,上述第一监管模式用于监管上述现金缴费的入账状态;
38、获取模块,用于在确定当前时刻距离预设时刻满足预设时长的情况下,获取上述现金缴费订单的当前订单状态;以及
39、第二监管模块,用于在确定上述现金缴费订单的当前订单状态为已入监管账户的情况下,利用第二监管模式对上述现金缴费订单进行监管,其中,上述第二监管模式用于监管上述监管账户的流水信息。
40、本公开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存储器,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其中,上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上述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以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41、本公开的第四方面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或指令,上述计算机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42、本公开的第五方面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或指令,上述计算机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43、根据本公开提供的资金监管方法、装置、设备、介质和程序产品,通过资金监管平台行业端提取缴费请求中包含的缴费类型标识;在确定缴费类型标识表征缴费类型为现金缴费的情况下,生成与目标人员对应的包含订单状态的现金缴费订单;然后调用第一监管模式对现金缴费订单的入账状态进行监管;在确定当前时刻距离预设时刻满足预设时长的情况下,获取现金缴费订单的当前订单状态;在确定现金缴费订单的当前订单状态为已入监管账户的情况下,利用第二监管模式对监管账户的流水信息进行监管。在缴费请求为现金缴费的情况下,先利用第一监管模式对现金缴费订单的入账状态,在确定已入监管账户后,再进行正常监管,实现了现金缴费的资金监管流程,可对现金缴费资金做自动入账处理,并形成完善的监管机制,防止现金缴费的资金未纳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