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和接收支付控制设备14对付款方的身份信息的验证结果。
[0047]其中,支付控制设备14可以为用于实现支付控制的服务器等设备。
[0048]这种通过网络与支付控制设备连接的收款装置,一方面增加了非接触移动支付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使更多人群如老年和儿童能够使用非接触移动支付;另一方面能够使付款方的付款装置无需联网于支付控制设备。从而减少付款装置的网络流量以及避免过多的付款装置同时付款而造成的网络拥堵或网络响应延时。
[0049]实施例二
[0050]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一种支付方法,如图4所示,该支付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51]步骤S21,付款装置与收款装置在预设距离范围内非直接接触,使得所述收款装置能够接收所述付款装置的信息。
[0052]具体地,收款方先在收款装置中输入消费金额,然后付款方使付款装置与所述收款装置在预设距离范围内非直接接触如感应接触,使得所述收款装置能够接收付款装置的标识码或识别码等信息。其中预设距离可设为能够接收信号的距离范围内的某一数值例如0.3米、0.8米等,其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经验设置为一个默认数值,也可根据具体场所来设置某一特定数值,对此发明不做限定。
[0053]可选地,在本发明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在收款装置接收到付款方输入的消费金额后,步骤S21可包括以下步骤:
[0054]步骤211,收款装置向付款装置发送提示信息;
[0055]其中,可选地,提示信息可至少包括以下一种信息:语音提示信息和视觉提示信息。
[0056]步骤212,当付款装置接收收款装置发出的提示信息时,付款装置与收款装置在预设距离范围内非直接接触,使得所述收款装置能够接收所述付款装置的信息。
[0057]上述步骤中收款装置发出的提示信息能够提醒付款方及时输入自己的身份信息,从而提尚用户体验。
[0058]步骤S22,收款装置接收付款方通过支付环境中的身份识别装置输入的身份信息,其中支付环境为所述收款装置和所述付款装置所在的场所。
[0059]其中,身份信息可包括指纹识别信息和/或人脸识别信息。
[0060]其中,支付环境可为车辆、收银台、支付窗口等场所。
[0061]具体地,收款装置和付款装置通过信号连接的方式可采用有线或无线连接方式,其中无线连接方式又可采用蓝牙、W1-F1、NFC等连接方式。在收款装置接收付款装置的如装置识别码信息后,付款方通过所述支付环境中的身份识别装置输入身份信息,接下来付款装置向收款装置发送该输入的身份信息,收款装置相应地接收付款方发送的该身份信息。
[0062]步骤S23,当付款方的身份信息被验证正确时,所述收款装置扣除所述付款方的消费金额。
[0063]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支付方法,该方法包括:付款装置与所述收款装置在预设距离范围内非直接接触。在收款装置接收付款装置的信息后,收款装置接收付款方通过支付环境中的身份识别装置输入的身份信息,其中支付环境为所述收款装置和所述付款装置所在的场所。当付款方的身份信息被验证正确时,所述收款装置扣除所述付款方的消费金额。由此可看出,本发明通过在支付环境中设置身份识别装置的方式,既提高了支付的安全性,又无需付款方的身体部位与收款装置直接接触,从而方便付款方付款,进而能够提供较高的用户体验。
[0064]由于本发明中的收款装置可与支付控制设备连接,因此,可选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在步骤S22中收款装置接收付款方通过支付环境中的身份识别装置输入的身份信息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0065]收款装置通过网络将所述身份信息发送至与该收款装置联网的支付控制设备;
[0066]这种情况下,步骤S23当所述付款方的身份信息被验证正确时,所述收款装置扣除所述付款方的消费金额具体为,
[0067]收款装置接收来自支付控制设备对付款方的身份信息的验证结果,当验证结果为付款方的身份信息正确时,收款装置扣除付款方的消费金额。
[0068]这种收款装置通过网络与支付控制设备连接的方式,一方面增加了非接触移动支付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使更多人群如老年和儿童能够使用非接触移动支付;另一方面能够使付款方的付款装置无需联网于支付控制设备。从而减少付款装置的网络流量以及避免过多的付款装置同时付款而造成的网络拥堵或网络响应延时。
[0069]考虑到付款方在某些情形下支付之前可能不需要验证身份信息便可直接付款,例如的交易金额数目较小或支付场所可被信任的情形。因此,可选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在步骤S21在收款装置中输入付款方的消费金额后,付款装置与所述收款装置在预设距离范围内非直接接触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
[0070]付款装置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身份识别。
[0071]其中,可根据当前的支付场所是否安全进行交易安全设置状态的设置,也可根据交易金额数目的大小进行小额快捷支付限额的设置,因此付款装置可根据交易安全设置状态和/或小额快捷支付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身份识别。
[0072]具体地,在收款装置中输入付款方的消费金额后,付款方的付款装置根据交易的安全设置状态和/或小额快捷支付限额确定是否要求进行身份识别;若付款方不需要进行身份识别,则在付款装置与收款装置非直接接触且收款装置接收付款装置的信息后,直接从该付款装置中扣除付款方的消费金额。若付款方需要进行身份识别,则在付款装置与收款装置非直接接触且收款装置接收付款装置的信息后,收款装置接收付款方通过支付环境中的身份识别装置输入的身份信息以进行身份识别步骤。
[0073]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支付设备,所述支付设备包括收款装置和付款装置,所述付款装置与所述收款装置通过电磁感应连接,使所述收款装置能够接收所述付款装置的信息,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设备还包括: 身份识别装置,所述身份识别装置设置在支付环境中且与所述付款装置在空间上分离,并且所述身份识别装置与所述收款装置信号连接,当所述付款方支付金额时,所述身份识别装置用于识别所述付款方的身份信息,其中所述支付环境为所述收款装置和所述付款装置同时所在的场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身份识别装置包括指纹识别单元,当所述支付环境为车辆内时,则所述身份识别装置设置在所述支付环境中的以下至少一处位置: 车辆的内侧车门把手、车辆玻璃升降器按钮、安全带卡扣和座椅侧面调节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身份识别装置包括人脸识别单元,当所述支付环境为车辆内时,则所述身份识别装置设置在所述支付环境中的以下至少一处位置: 车椅后背、车辆控制台、安全带卡扣和车辆内的反光镜附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设备,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收款装置内还设置有用于提示所述付款方的身份信息需要识别的身份识别提示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支付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收款装置与支付控制设备通过网络连接,所述收款装置用于向所述支付控制设备发送所述付款方的身份信息和接收所述支付控制设备对所述付款方的身份信息的验证结果O
6.一种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付款装置与收款装置在预设距离范围内非直接接触,使所述收款装置接收所述付款装置的信息; 所述收款装置接收所述付款方通过所述支付环境中的身份识别装置输入的身份信息,其中所述支付环境为所述收款装置和所述付款装置所在的场所; 当所述付款方的身份信息被验证正确时,所述收款装置扣除所述付款方的消费金额。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付款装置与所述收款装置在预设距离范围内非直接接触,使得所述收款装置能够接收所述付款装置的信息包括: 所述收款装置向所述付款装置发送提示信息; 当所述付款装置接收所述收款装置发出的提示信息时,所述付款装置与所述收款装置在预设距离范围内非直接接触,使得所述收款装置能够接收所述付款装置的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收款装置接收所述付款方通过所述支付环境中的身份识别装置输入的身份信息后,所述支付方法还包括: 所述收款装置通过网络将所述身份信息发送至与所述收款装置联网的支付控制设备; 所述当所述付款方的身份信息被验证正确时,所述收款装置扣除所述付款方的消费金额具体为, 所述收款装置接收来自所述支付控制设备对所述付款方的身份信息的验证结果,当所述验证结果为所述付款方的身份信息正确时,所述收款装置扣除所述付款方的消费金额。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在收款装置中输入付款方的消费金额后,付款装置与所述收款装置在预设距离范围内非直接接触之前,所述支付方法还包括: 付款装置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身份识别。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信息包括语音提示信息和/或视觉提示信息。
11.根据权利要求6-10任一项所述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指纹识别彳目息和/或人脸识别彳目息。
【专利摘要】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支付设备及方法,涉及电子支付技术领域,为保证支付安全及方便快捷而发明。该设备包括收款装置和付款装置,所述付款装置与所述收款装置通过电磁感应连接,使所述收款装置能够接收所述付款装置的信息,还包括:身份识别装置,所述身份识别装置设置在支付环境中且与所述付款装置在空间上分离,并且身份识别装置与收款装置信号连接,当所述付款方支付金额时,所述身份识别装置用于识别所述付款方的身份信息,其中所述支付环境为所述收款装置和所述付款装置同时所在的场所。该技术适用非接触支付技术。
【IPC分类】G06Q20-40
【公开号】CN104715373
【申请号】CN201510152761
【发明人】邹斌, 白峰, 刘淼, 王立岩, 叶虹呐
【申请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17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