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软件在线支付的处理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8413030阅读:来源:国知局
中心20 ;计费鉴权中心20可以包括:发送模块200,用于向预设数据库发送获取防止刷机系统的URL的请求消息;第一接收模块202,用于接收预设数据库返回的响应消息,其中,响应消息中携带的信息包括:URL。
[0064]优选地,如图4所示,计费鉴权中心20还可以包括:第二接收模块204,用于接收来自于防止刷机系统的校验结果;第一发起模块206,用于在根据校验结果确定移动终端不存在刷机行为的情况下,向VAC扣费系统发起在线支付请求。
[0065]优选地,如图4所示,计费鉴权中心20还可以包括:第二发起模块208,用于在预设时长内未接收到来自于防止刷机系统的校验结果,则确定移动终端不存在刷机行为,并向VAC扣费系统发起在线支付请求。
[0066]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上述实施例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效果是某些优选实施例可以达到的效果):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在防止刷机之前,首先进行数据收集,即对应用名称、支付金额、软件账号、媒体接入控制(MAC)地址、互联网协议(IP)地址、应用标识(ID)、渠道商ID、计费点ID、用户所使用的移动终端标识、国际移动设备设别码(IMEI)号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然后再进行防止刷机校验,与此同时,防止刷机系统在后台专门设置有黑白名单,由此可以进行增加、删除、修改以及查找的维护操作,对于这部分用户无需进行防止刷机校验。后台还可以对每个移动终端用户设置当日最大消费额度和当月最大消费额度,当用户所使用的移动终端超过当日最大消费额度或者当月最大消费额度时,则不再允许其进行在线支付。后台通过不断对防止刷机规则进行增力口、删除、修改以及查找的维护操作,由此可以不断地完善防止刷机系统。
[0067]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上述的本发明的各模块或各步骤可以用通用的计算装置来实现,它们可以集中在单个的计算装置上,或者分布在多个计算装置所组成的网络上,可选地,它们可以用计算装置可执行的程序代码来实现,从而,可以将它们存储在存储装置中由计算装置来执行,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或者将它们分别制作成各个集成电路模块,或者将它们中的多个模块或步骤制作成单个集成电路模块来实现。这样,本发明不限制于任何特定的硬件和软件结合。
[0068]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应用软件在线支付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防止刷机系统接收来自于计费鉴权中心的防止刷机请求消息,其中,所述防止刷机请求消息中携带的信息包括: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在所述移动终端上运行的应用软件的应用名称以及与该应用名称对应的软件账号信息; 所述防止刷机系统在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中的客户识别模块SIM卡中的余额无法完成在线支付的情况下,根据所述标识信息、所述应用名称以及所述软件账号信息对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存在刷机行为进行校验,并向所述计费鉴权中心返回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存在刷机行为的校验结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止刷机系统根据所述标识信息、所述应用名称以及所述软件账号信息对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存在所述刷机行为进行校验包括: 所述防止刷机系统根据所述应用名称和所述软件账号信息确定与所述应用名称对应的软件账号的数量; 所述防止刷机系统根据所述标识信息和所述软件账号的数量判断在所述移动终端上待支付的所述软件账号的数量是否超过预设阈值; 如果否,则所述防止刷机系统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刷机行为; 如果是,则所述防止刷机系统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存在刷机行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防止刷机系统接收来自于所述计费鉴权中心的所述防止刷机请求之前,还包括: 所述计费鉴权中心向预设数据库发送获取所述防止刷机系统的统一资源定位符URL的请求消息; 所述计费鉴权中心接收所述预设数据库返回的响应消息,其中,所述响应消息中携带的信息包括:所述URL。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防止刷机系统向所述计费鉴权中心返回所述校验结果之后,还包括: 所述计费鉴权中心接收来自于所述防止刷机系统的所述校验结果; 所述计费鉴权中心在根据所述校验结果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刷机行为的情况下,向增值业务鉴权中心VAC扣费系统发起在线支付请求。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防止刷机系统向所述计费鉴权中心返回所述校验结果之后,还包括: 所述计费鉴权中心在预设时长内未接收到来自于所述防止刷机系统的所述校验结果,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刷机行为,并向VAC扣费系统发起在线支付请求。
6.一种应用软件在线支付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防止刷机系统; 所述防止刷机系统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于计费鉴权中心的防止刷机请求消息,其中,所述防止刷机请求消息中携带的信息包括: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在所述移动终端上运行的应用软件的应用名称以及与该应用名称对应的软件账号信息; 校验模块,用于在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中的客户识别模块SIM卡中的余额无法完成在线支付的情况下,根据所述标识信息、所述应用名称以及所述软件账号信息对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存在刷机行为进行校验,并向所述计费鉴权中心返回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存在刷机行为的校验结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校验模块包括: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应用名称和所述软件账号信息确定与所述应用名称对应的软件账号的数量; 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标识信息和所述软件账号的数量判断在所述移动终端上待支付的所述软件账号的数量是否超过预设阈值;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判断单元输出为否时,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刷机行为; 第三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判断单元输出为是时,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存在刷机行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所述计费鉴权中心; 所述计费鉴权中心包括: 发送模块,用于向预设数据库发送获取所述防止刷机系统的统一资源定位符URL的请求消息;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预设数据库返回的响应消息,其中,所述响应消息中携带的信息包括:所述URL。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费鉴权中心还包括: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于所述防止刷机系统的所述校验结果; 第一发起模块,用于在根据所述校验结果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刷机行为的情况下,向增值业务鉴权中心VAC扣费系统发起在线支付请求。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费鉴权中心还包括: 第二发起模块,用于在预设时长内未接收到来自于所述防止刷机系统的所述校验结果,则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不存在刷机行为,并向VAC扣费系统发起在线支付请求。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应用软件在线支付的处理方法及系统,在上述方法中,防止刷机系统接收来自于计费鉴权中心的防止刷机请求消息,其中,防止刷机请求消息中携带的信息包括: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在移动终端上运行的应用软件的应用名称以及与该应用名称对应的软件账号信息;防止刷机系统在确定移动终端中的SIM卡中的余额无法完成在线支付的情况下,根据标识信息、应用名称以及软件账号信息对移动终端是否存在刷机行为进行校验,并向计费鉴权中心返回移动终端是否存在刷机行为的校验结果。根据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而有效地减少了在运营商处遗留的坏账。
【IPC分类】G06Q20-40, G06Q20-34, G06Q20-28
【公开号】CN104732384
【申请号】CN201310722008
【发明人】卞玉华
【申请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24日
【申请日】2013年12月24日
【公告号】WO2014177098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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