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472889阅读:413来源:国知局
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电动汽车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到2017年北京市电动汽车数量预计达到17万辆,现有售电系统的功能不能满足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需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的快速增加以及用户对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激增,促使售电系统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其售电服务质量,支撑大量用户的用电服务。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售电系统无法获取电动汽车的售电结果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和方法,以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售电系统无法获取电动汽车的售电结果的技术问题。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包括:第一接收装置,用于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其中,充电信息至少包括:充电时间和充电电量,用户信息至少包括:用户标识;处理器,与第一接收装置连接,用于根据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第一发送装置,与处理器连接,用于将剩余资源信息发送至充电桩,其中,充电桩显示剩余资源信息。

进一步地,处理器包括:第一处理模块,用于获取与用户标识对应的当前剩余资源信息;第二处理模块,用于根据充电信息,得到资源消耗信息;第三处理模块,与第一处理模块和第二处理模块连接,用于根据当前剩余资源信息和资源消耗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

进一步地,上述系统还包括:第二接收装置,用于接收购电信息和虚拟资源信息,其中,购电信息至少包括:用户标识和需求资源信息;第二发送装置,与第二接收装置连接,用于发送虚拟资源信息至银行系统,并接收银行系统返回的与虚拟资源信息对应的真实资源信息。

进一步地,上述系统还包括:第三接收装置,用于接收用户输入的用户身份信息;

处理器,与第三接收装置连接,还用于根据用户身份信息,生成用户标识;第一存储器,与处理器连接,用于将用户身份信息和用户标识进行保存。

进一步地,上述系统还包括:第四接收装置,用于在充电桩被安装之后,接收充电桩发送的设备数据和电表数据;第二存储器,与第四接收装置连接,用于存储设备数据和电表数据。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的售电方法,包括: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其中,充电信息至少包括:充电时间和充电电量,用户信息至少包括:用户标识;根据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将剩余资源信息发送至充电桩,其中,充电桩显示剩余资源信息。

进一步地,根据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包括:获取与用户标识对应的当前剩余资源信息;根据充电信息,得到资源消耗信息;根据当前剩余资源信息和资源消耗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

进一步地,在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之前,上述方法还包括:接收充电桩发送的用户信息;获取与用户标识对应的当前剩余资源信息;将当前剩余资源信息返回至充电桩,其中,充电桩显示当前剩余资源信息。

进一步地,在接收充电桩发送的用户信息之后,上述方法还包括:充电桩获取用户信息;充电桩对用户信息进行验证;如果用户信息验证成功,则充电桩发送用户信息。

进一步地,在将当前剩余资源信息返回至充电桩之后,上述方法还包括:充电桩获取充电信息;充电桩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在电动汽车充电完成之后,充电桩发送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包括:接收购电信息和虚拟资源信息,其中,购电信息至少包括:用户标识和需求资源信息;发送虚拟资源信息至银行系统,并接收银行系统返回的与虚拟资源信息对应的真实资源信息。

进一步地,在接收用户根据需求资源信息输入的虚拟资源信息之后,上述方法还包括:获取与用户标识对应的当前剩余资源信息;根据需求资源信息和当前剩余资源信息,得到新的剩余资源信息;将新的剩余资源信息进行保存。

进一步地,在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之前,上述方法还包括:接收用户输入的用户身份信息;根据用户身份信息,生成用户标识;将用户身份信息和用户标识进行保存。

进一步地,在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之前,上述方法还包括:在充电桩被安装之后,接收充电桩发送的设备数据和电表数据;存储设备数据和电表数据。

进一步地,在充电桩被安装之前,上述方法还包括:接收安装充电桩的需求工单,其中,需求工单至少包括:充电桩的设备信息;根据需求工单,生成充电桩的状态数据。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根据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将剩余资源信息发送至充电桩,从而充电桩显示剩余资源信息。容易注意到的是,充电桩仅获取到用户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并发送给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由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进行统一计费扣费处理,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售电系统无法获取电动汽车的售电结果的技术问题,从而用户可以通过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获知充电明细。因此,通过本发明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案,可以达到提高和完善售电服务质量,为大量用户提供售电服务的效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电动汽车的售电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充电桩的新装流程的流程图;

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发卡售电业务流程的流程图;

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账务流程的流程图;

图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资金归集流程的流程图;

图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的示意图;

图7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的总体架构图;

图8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的功能架构图;

图9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卡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

图10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用户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

图1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设备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

图1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售电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

图1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账务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

图1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实名制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以及

图1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的业务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发明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实施例1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的售电方法实施例,需要说明的是,在附图的流程图示出的步骤可以在诸如一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计算机系统中执行,并且,虽然在流程图中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

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电动汽车的售电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102,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其中,充电信息至少包括:充电时间和充电电量,用户信息至少包括:用户标识。

具体的,上述的用户标识可以是用户客户编号,是电动汽车充电以及网上充值的唯一凭证。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当用户需要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时,可以在充电桩设备上进行充电选择,并刷电卡,从而可以获取到用户客户编号。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桩开始给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并按照用户选择的充电方式进行时间、电量控制,完成后将充电信息和保存在充电桩控制器上,同时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计费扣费处理。

步骤S104,根据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剩余资源信息可以是用户电卡中的余额。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后台系统在接收到充电桩发送的充电时间、充电电量和用户客户编号之后,根据记录的充电信息以及预设的充电电费与充电电量和充电时间的关系,得到用户此次充电需要支付的金额,从而得到最终用户电卡的余额。

步骤S106,将剩余资源信息发送至充电桩,其中,充电桩显示剩余资源信息。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后台系统将扣费处理之后的余额返回至充电桩,由充电桩的显示屏进行电卡余额显示。

根据本发明上述实施例,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根据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将剩余资源信息发送至充电桩,从而充电桩显示剩余资源信息。容易注意到的是,充电桩仅获取到用户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并发送给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由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进行统一计费扣费处理,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售电系统无法获取电动汽车的售电结果的技术问题,从而用户可以通过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获知充电明细。因此,通过本发明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案,可以达到提高和完善售电服务质量,为大量用户提供售电服务的效果。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步骤S104,根据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包括:

步骤S1042,获取与用户标识对应的当前剩余资源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当前剩余资源信息可以是用户充电之前,电卡中的当前余额。

步骤S1044,根据充电信息,得到资源消耗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资源消耗信息可以是用户充电过程中需要支付的金额。

步骤S1046,根据当前剩余资源信息和资源消耗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后台系统在接收到充电桩发送的用户客户编号之后,可以通过电卡管理模块,获取到该用户客户编号对应的当前电卡余额,然后根据记录的充电信息以及预设的充电电费与充电电量和充电时间的关系,得到用户此次充电需要支付的金额,最后计算当前电卡余额与支付金额的差值,得到充电后的电卡余额。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在步骤S102,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之前,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108,接收充电桩发送的用户信息。

步骤S110,获取与用户标识对应的当前剩余资源信息。

步骤S112,将当前剩余资源信息返回至充电桩,其中,充电桩显示当前剩余资源信息。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用户在进行充电选择并刷卡之后,充电桩将用户客户编号发送至后台系统,获取该用户的当前电卡余额,并进行显示,在余额充足时,对电卡余额进行锁定,开始给电动汽车充电。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在步骤S108,接收充电桩发送的用户信息之后,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114,充电桩获取用户信息。

步骤S116,充电桩对用户信息进行验证。

步骤S118,如果用户信息验证成功,则充电桩发送用户信息。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充电桩的存储器中可以存储电动汽车售电系统下发的黑名单列表和白名单列表,在用户进行充电选择并刷卡之后,根据黑白名单对用户电卡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如果用户在白名单列表中,则验证成功,充电桩将用户客户编号发送至后台系统,获取用户电卡的当前电卡余额;如果用户在黑名单列表中,则验证失败。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在步骤S112,将当前剩余资源信息返回至充电桩之后,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120,充电桩获取充电信息。

步骤S122,充电桩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

步骤S124,在电动汽车充电完成之后,充电桩发送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在用户通过有效性验证之后,并判断用户电卡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充电桩开始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并在充电桩控制单元上记录开始充电的相关信息,待用户充完电后需要再次刷卡确认,此时充电桩根据所记录的充电信息对用户电卡进行扣费与解锁,并显示电卡余额。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充电选择未执行完毕,用户需刷卡确认停止操作,后台系统进行停止时的计费扣费处理完成充电。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126,接收购电信息和虚拟资源信息,其中,购电信息至少包括:用户标识和需求资源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需求资源信息可以是用户在用电充值时的充值金额;上述的虚拟资源信息可以是用户网站转账的交易记录。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用户可以通过登陆网页或者客户端进行后台系统进行购电、充值操作,用户输入用户客户编号和对应的充值金额,并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生成虚拟交易记录,完成购电、充值操作。

步骤S128,发送虚拟资源信息至银行系统,并接收银行系统返回的与虚拟资源信息对应的真实资源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真实资源信息可以是银行系统根据虚拟交易记录向后台进行现金转账的电子到账记录。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后台系统可以将接收到虚拟交易记录发送至银行系统,由银行系统统一进行结算,并接收到银行系统返回的电子到账记录,并对接收到的资金进行汇总,将资金汇集到电力公司的一级账户中。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电力公司在用户购电充值后进行记账与对账,将资金汇入电力公司一级帐户统一管理。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在步骤S126,接收购电信息和虚拟资源信息之后,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130,获取与用户标识对应的当前剩余资源信息。

步骤S132,根据需求资源信息和当前剩余资源信息,得到新的剩余资源信息。

步骤S134,将新的剩余资源信息进行保存。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从后台系统在接收到用户客户编号之后,可以通过电卡管理模块,读取到该用户客户编号的电卡的当前余额,将用户充值金额与当前余额进行相加,得到用户充值后的电卡余额,并将新的电卡余额通过电卡管理模块进行存储、管理。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在步骤S102,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之前,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136,接收用户输入的用户身份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用户身份信息可以是用户的实名制信息,例如,可以包括:用户名、用户身份证号等。

步骤S138,根据用户身份信息,生成用户标识。

步骤S140,将用户身份信息和用户标识进行保存。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电动汽车用户在用电充值时,必须使用购电卡,可以通过电力公司发卡渠道进行购卡,提交相应的实名制信息后进行开卡、购电充值等相关业务操作,后台系统可以根据实名制信息进行建档。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在步骤S102,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之前,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142,在充电桩被安装之后,接收充电桩发送的设备数据和电表数据。

具体的,上述的设备数据可以是设备型号、安装时间、安装位置等数据;上述的电表数据可以是电表型号、安装时间、电表数字等数据。

步骤S144,存储设备数据和电表数据。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每一个充电桩在营销系统中是作为一个独立用电用户存在的。具有自己的户籍资料、表计、采集点等属性。其应纳入现有营销系统的已有流程对其进行管控。同时充电桩的资料通过新装流程保存进入营销系统并发送相对应工单给采集系统和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形成资料的共享与统一管理。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在充电桩被安装之前,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146,接收安装充电桩的需求工单,其中,需求工单至少包括:充电桩的设备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充电桩的设备信息可以包括:需要安装的充电桩的设备型号、电表型号,安装位置等。

步骤S148,根据需求工单,生成充电桩的状态数据。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在充电桩新装时,接受来自营销系统的新装工单,在设备台帐中建立相关设备记录,完成新装流程。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在充电桩撤销时,接受来自营销系统的撤销工单,在设备台帐中更改相关设备记录状态,完成撤销流程。

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充电桩的新装流程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充电桩视为一个电力客户进行业扩流程的报装申请、登记、出方案、设计、工程施工,进行充电桩设备与电表的安装,并同步设备信息到售电系统与采集系统;售电系统接受来自营销系统的设备和用户数据进行建档,为以后的充值记录、充电明细建立售电档案;采集系统为以后的充电桩、电表采集建立采集档案;报装业务继续进行发电归档操作。

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发卡售电业务流程的流程图,如图3所示,发卡售电业务流程说明了制卡、消费者购卡、充值、充电(消费)的整体流程。消费者不作为营销系统管理的用户,其档案管理归属于售电系统。整体流程如下:电力公司负责对充电卡进行制卡,发卡工作。负责对全部电卡进行登记并进行加密。用户通过电力公司发卡渠道进行购卡,提交相应的实名制信息后进行开卡、购电充值等相关业务操作。由电动汽车系统针对用户信息进行建档。系统要求采用实名制购卡,用户电卡遗失后可以进行补卡、销卡、挂失、退费等处理。电力公司在用户购电充值后进行记账与对账,将资金汇入电力公司一级帐户统一管理。

用户在充电操作流程(持实体电卡):用户首先进行充电选择并刷卡,此时充电桩针对黑白名单对用户卡有效性进行判断;通过后判断用户卡上的余额,余额足够时对卡上的余额进行锁定,并在充电桩控制单元上记录开始充电的相关信息。充电桩开始给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并按照用户选择的充电方式进行时间、电量控制。完成后将用户充电信息保存在充电桩控制器上,同时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计费扣费处理;待用户充完电后需要再次刷卡确认,此时充电桩根据所记录的充电信息对用户电卡进行扣费与解锁,并显示电卡余额。如果充电选择未执行完毕,用户需刷卡确认停止操作,后台系统进行停止时的计费扣费处理完成充电。

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账务流程的流程图,如图4所示,用户通过在电动汽车售电系统中进行购电、充值操作。电动汽车售电系统将资金汇集到电力公司一级帐户中。图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资金归集流程的流程图,如图5所示,电动车售电平台通过对电卡充值记录、电卡充电记录、采集充电桩历史记录进行逐一核对,对问题数据进行监控核查。电动车售电平台可通过采集平台对充电桩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进行现场处理。

实施例2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实施例。

图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的示意图,如图6所示,该系统包括:

第一接收装置61,用于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其中,充电信息至少包括:充电时间和充电电量,用户信息至少包括:用户标识。

具体的,上述的第一接收装置可以是后台系统(即上述的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中的与充电站运维管理系统接口;上述的用户标识可以是用户客户编号,是电动汽车充电以及网上充值的唯一凭证。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当用户需要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时,可以在充电桩设备上进行充电选择,并刷电卡,从而可以获取到用户客户编号。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桩开始给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并按照用户选择的充电方式进行时间、电量控制,完成后将充电信息和保存在充电桩控制器上,同时发送到后台系统进行计费扣费处理。

处理器63,与第一接收装置连接,用于根据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剩余资源信息可以是用户电卡中的余额。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后台系统在接收到充电桩发送的充电时间、充电电量和用户客户编号之后,根据记录的充电信息以及预设的充电电费与充电电量和充电时间的关系,得到用户此次充电需要支付的金额,从而得到最终用户电卡的余额。

第一发送装置65,与处理器连接,用于将剩余资源信息发送至充电桩,其中,充电桩显示剩余资源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第一发送装置也可以是后台系统(即上述的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中的与充电站运维管理系统接口。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后台系统将扣费处理之后的余额返回至充电桩,由充电桩的显示屏进行电卡余额显示。

根据本发明上述实施例,接收充电桩发送的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根据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将剩余资源信息发送至充电桩,从而充电桩显示剩余资源信息。容易注意到的是,充电桩仅获取到用户充电信息和用户信息,并发送给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由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进行统一计费扣费处理,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售电系统无法获取电动汽车的售电结果的技术问题,从而用户可以通过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获知充电明细。因此,通过本发明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案,可以达到提高和完善售电服务质量,为大量用户提供售电服务的效果。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处理器包括:

第一处理模块,用于获取与用户标识对应的当前剩余资源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第一处理模块可以是后台系统中的电卡管理模块;上述的当前剩余资源信息可以是用户充电之前,电卡中的当前余额。

第二处理模块,用于根据充电信息,得到资源消耗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资源消耗信息可以是用户充电过程中需要支付的金额。

第三处理模块,与第一处理模块和第二处理模块连接,用于根据当前剩余资源信息和资源消耗信息,得到剩余资源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第二处理模块和第三处理模块可以是后台系统中的售电管理模块。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充电桩的存储器中可以存储电动汽车售电系统下发的黑名单列表和白名单列表,用户在进行充电选择并刷卡之后,根据黑白名单对用户电卡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如果用户在白名单列表中,则验证成功,充电桩将用户客户编号发送至后台系统,获取该用户的当前电卡余额,并进行显示,在余额充足时,对电卡余额进行锁定,开始给电动汽车充电,待用户充完电后需要再次刷卡确认,充电桩将记录的充电信息和用户客户编号发送至后台系统,后台系统在接收到充电桩发送的用户客户编号之后,可以通过电卡管理模块,获取到该用户客户编号对应的当前电卡余额,然后根据记录的充电信息以及预设的充电电费与充电电量和充电时间的关系,得到用户此次充电需要支付的金额,最后计算当前电卡余额与支付金额的差值,得到充电后的电卡余额。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该系统还包括:

第二接收装置,用于接收购电信息和虚拟资源信息,其中,购电信息至少包括:用户标识和需求资源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第二接收装置可以是后台系统中与客户端或网页进行通信的接口;上述的需求资源信息可以是用户在用电充值时的充值金额;上述的虚拟资源信息可以是用户网站转账的交易记录。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用户可以通过登陆网页或者客户端进行后台系统进行购电、充值操作,用户输入用户客户编号和对应的充值金额,并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生成虚拟交易记录,完成购电、充值操作。

第二发送装置,与第二接收装置连接,用于发送虚拟资源信息至银行系统,并接收银行系统返回的与虚拟资源信息对应的真实资源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第二发送装置可以是后台系统中与银行系统的接口;上述的真实资源信息可以是银行系统根据虚拟交易记录向后台进行现金转账的电子到账记录。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后台系统可以将接收到虚拟交易记录发送至银行系统,由银行系统统一进行结算,并接收到银行系统返回的电子到账记录,并对接收到的资金进行汇总,将资金汇集到电力公司的一级账户中。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电力公司在用户购电充值后进行记账与对账,将资金汇入电力公司一级帐户统一管理。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该系统还包括:

第三接收装置,用于接收用户输入的用户身份信息。

具体的,上述的第三接收装置可以是后台系统中的后台系统中与客户端或网页进行通信的接口;上述的用户身份信息可以是用户的实名制信息,例如,可以包括:用户名、用户身份证号等。

处理器,与第三接收装置连接,还用于根据用户身份信息,生成用户标识。

第一存储器,与处理器连接,用于将用户身份信息和用户标识进行保存。

具体的,上述的第一存储器可以是后台管理系统中的用户管理模块。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电动汽车用户在用电充值时,必须使用购电卡,可以通过电力公司发卡渠道进行购卡,提交相应的实名制信息后进行开卡、购电充值等相关业务操作,后台系统可以根据实名制信息进行建档。

可选地,在本发明上述实施例中,系统还包括:

第四接收装置,用于在充电桩被安装之后,接收充电桩发送的设备数据和电表数据。

具体的,上述的第四接收装置可以是与营销系统接口;上述的设备数据可以是设备型号、安装时间、安装位置等数据;上述的电表数据可以是电表型号、安装时间、电表数字等数据。

第二存储器,与第四接收装置连接,用于存储设备数据和电表数据。

具体的,上述的第二存储器可以是后台系统中的设备管理模块。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每一个充电桩在营销系统中是作为一个独立用电用户存在的。具有自己的户籍资料、表计、采集点等属性。其应纳入现有营销系统的已有流程对其进行管控。同时充电桩的资料通过新装流程保存进入营销系统并发送相对应工单给采集系统和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形成资料的共享与统一管理。

图7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的总体架构图,图8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的功能架构图,如图7和图8所示,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可以由电卡管理、用户管理、设备管理、售电管理、帐务管理、综合查询7个子系统组成。

电卡管理:电动汽车用户在用电充值时,必须使用购电卡。其中电卡中记录用户的剩余金额,充值次数,客户编号等重要信息。同时记录用户最后一次消费信息。方便用户查询等。电卡管理功能模块,主要是对客户电卡进行初始化,分配,抽检等操作。同时电卡文件结构,密钥体系符合国网公司规范要求,电卡的发行数量,与客户新增,补换等业务相匹配。图9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卡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如图9所示,电卡管理功能模块有:(1)空卡管理:先由计量中心进行制卡,发卡操作,把制作好的电卡发送至各供电公司营业网点。并对已制好的空白卡进行管理,维护空卡的发行记录和旧卡的返回记录。并提供对各单位领用、退回卡数量进行核对。(2)电卡台帐:对全局范围内所有电动汽车充电卡进行管理和查询,统计发卡情况,故障电卡,各营业网点剩余电卡,用户换卡率统计等。(3)黑白名单管理:售电系统针对电动汽车用户建立黑白名单管理,维护系统黑名单和白名单列表。黑白名单以卡号为单位,设定之后可以通过采集/主站系统全网下发,更新整个充电桩系统。对于黑名单电卡,可以实现控制用电等操作。(4)销卡:完成用户销卡流程,销卡时须事先获取卡上余额,并同全市充电桩消费数据中获取的消费明细进行比较,如有不同,则以充电桩消费数据为准。余额核对完成则按卡内余额退费,并在系统内标记此卡作废。(5)换卡:完成用户换卡业务。核对用户提供的旧卡余额和各充电桩消费记录(以充电桩消费记录为准),完成后将旧卡信息和余额写入新卡中,同时将旧卡进行销卡处理。

用户管理:电动汽车用户基本信息管理,包含用户信息登记,与维护等模块。图10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用户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如图10所示,(1)用户台帐:管理全部购卡用户的信息,形成用户台帐。用户信息来源于开卡时提供的用户真实资料。并作为对卡片实名制管理的依据。(2)挂失业务:处理用户充电卡的挂失业务,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获取所挂失的充电卡,再此可提供补发新卡或销卡的业务流程。需根据全局范围内用户消费/充值记录获取用户卡余额信息,写入新卡或进行退费。(3)用户交易明细:从用户的角度综合查看其名下充电卡的充值/交易记录。

设备管理:图1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设备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如图11所示,(1)设备台帐:将全部在运及未投运的充电桩及附属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形成设备台帐。设备包括充电桩、电表、采集装置等。(2)新装工单处理:在充电桩新装时,接受来自营销系统的新装工单,在设备台帐中建立相关设备记录,完成新装流程。(3)撤销工单处理:在充电桩撤销时,接受来自营销系统的撤销工单,在设备台帐中更改相关设备记录状态,完成撤销流程。

售电管理:图1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售电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如图12所示,(1)开卡:根据用户客户编号,找到用户信息,并且把客户编号写入电动汽车购电卡中,用于充值时的唯一介质。(2)充值:针对电力公司自有网点的持卡充值的情况:根据用户电卡中余额与本次充值费用进行累加,完成主机计费与记账(通过接口传递相关数据),同时更新卡内数据,包括卡内金额与次数等。针对电力公司网上缴费渠道进行实名制账户充值的情况:根据用户提交的本次充值费用产生充值订单,由用户选择习惯的网银或第三方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操作,系统收到网银或第三方缴费渠道的确认信息后,将充值费用存入该用户的实名制现金账户中。用户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电力公司网点将现金账户中得余额转入实体充电卡中。(3)查询:根据用户电卡,读取卡内客户编号,系统通过客户编号,查询用户基本信息,充值信息,消费信息等,并信息读取出来放到页面上面显示,供用户查看。(4)补写卡:根据电卡中的购电次数,如果记录中的次数比电卡中的次数大会,则可以把电动汽车最后一次购电记录及用户信息补写到该卡片上面,用于充值成功,但没有写入电卡的情况。(5)卡数据分析:用户查询用户电卡内的数据,系统会把该用户卡上面的:用户基本信息、钱包信息、消费信息展示出来。(6)电卡密码修改:电动汽车用户电卡在充值与消费时需要输入用户卡的密码方可进行操作。而用户可根据自己需求,更改用户购电卡的密码,以增加用户卡的安全性。(7)密码强制修改:如果用户忘记电卡的密码,则此电卡不能进行充值与消费。在用户提供身份信息资料,及充值信息,并确认以后,则可根据此功能进行强制更改。(8)修改未结算标志:如果用户在充电桩未进行结算,造成无法继续下一次充电的情况,需要到营业厅进行未结算标志位的修改,并扣除相应的费用。(9)补打发票:处理充值时发票打印的业务。需要与财务管控系统进行互联。其包括获取财务管控系统中的服务费专用发票号(通过接口传递相关数据),补打用户充值发票,将补打记录回传财务管控系统(通过接口传递相关数据)等步骤。(10)发票作废:处理充值时发票作废的业务。需要与财务管控系统进行互联,作废售电系统中的记录,同时通过接口作废发票系统中的记录。

账务管理:图1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账务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如图13所示,(1)售电员交易对账:提供售电操作员/网点指定时间段内的电动汽车充值记录与售电资金的对账。并可保存记录,方便核对。(2)充电明细对账:通过对充电时实时获取的充电明细与来自采集系统的历史数据进行对账,确保数据保持一致。其对账频率与采集系统历史数据采集周期和充电桩保存交易明细数量相关。(3)交易资金对账:与各个代收机构核对每日电动汽车充值数据,确保每一笔收费得到准确的记账。(4)销帐:售电系统提供电动汽车充值记录销账与批量销帐功能,其功能涉及财务系统,售电系统需要把销账的记录同步至财务系统。

综合查询:预付费售电系统针对电动汽车售电相关信息开设一些统计查询功能。具体功能如下:购电卡充值记录查询;购电卡消费记录查询;购电卡异常消费查询;充电桩表计采集情况统计。

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纳入预付费售电平台后,在预付费售电系统门户站点增设电动汽车售电入口,与卡表售电、网络表售电、智能表售电并列,电力公司所有营业网点的售电操作员只要具备相应的售电权限即可完成电动汽车售电操作。根据电动汽车购电卡的购电特征以及充电桩的扣费模式,预付费售电系统采用与智能表售电相似的计费方式,即“购电费,写电费”的方式进行售电,预付费售电系统只需将用户提交的电费记账并写入购电卡中,购电时与执行电价信息、扣费信息无关。

上述的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还可以包括如下功能:

一级账户功能:(1)一级账户电动汽车支票售电,在一级账户系统中实现电动汽车用户支票购电功能,并实现一张支票为多个电动汽车用户进行充值的功能。(2)一级账户电动汽车日结,在售电系统日结功能中加入电动汽车日结,并在资金到账后,实现资金的核对及处理功能。(3)充值网点解款,在网点解款送存银行或是银行上门收款时,由解款人员对资金总数时进行核对,核对系统中的数据与实际金额是否对应。在确认对应以后,在打印送款薄之前,系统自动对于网点收取的费用进行分类,按电费与服务费两种不同的方式打印银行送款薄。(4)与解款银行的电子化到账接口改造,针对网点送存银行的电动汽车充值资金以专用的费用类别加以区别,解款银行在各网点送存得解款单据上根据接口约定的单据编号信息区分电费资金与服务费资金。针对其他代收费机构的电动汽车充值资金,解款银行在代收机构进行转账时,根据接口约定的附言信息区分电费资金与服务费资金。解款银行每日将电动车充值资金的到账情况,以接口约定的电子化到账文件形式向系统发送,由系统进行后台核对及处理,并实时转交财务管控系统。

分时电价分时服务费处理:(1)消费明细处理,根据电价和服务费模型,将用户消费记录中的总消费金额拆分成“电费+服务费”的明细分项进行查询。(2)消费明细查询接口改造,电动汽车用户卡消费信息,可通运电动汽车运营平台获取用户消费记录,用于处理用户消费结算,及查询用户消费记录。

实名制管理:图1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实名制管理功能模块的示意图,如图14所示,(1)实名制开户,用于实名登记个人用户及单位用户信息。对实名制信息进行校验。支持非实名制用户进行实名制信息补录。(2)充电卡实名关联,读取充电卡(空卡)中的电卡唯一标识符,与用户信息绑定,并支持一户多卡。(3)充电卡补卡、换卡,实名制用户充电卡损坏或需要更换,通过系统获取原卡余额,并将余额转入新卡中。(4)多张充电卡余额合并,将同一用户下多张充电卡中的余额合并至其中一张卡,并将其余充电卡余额擦除。(5)充电卡挂失,将用户名下的充电卡挂失,挂失后的充电卡无法充值及消费。原卡的余额可转入新卡或退费。(6)充电卡挂失撤销,已挂失的充电卡被重新找回,将原先已挂失的充电卡恢复正常充值和消费的功能(电卡钱包初始化为0元,视同新卡)。(7)用户销户,个人或单位将其名下所有充电卡注销(禁止充值和消费),余额可退费。待所有卡片处理完毕后注销其用户账户信息,仅供日后查询使用。若如需恢复,只能重新办理新开户。(8)充电卡退费,将允许退费的情况分为三种,一种是因挂失产生的退费;一种是用户销户后将其名下所有电卡的总余额退还;还有一种是将充电卡内的余额进行退费,原电卡将初始化为0元,视同新卡。(9)充电卡黑名单管理,黑名单管理包含禁止及恢复充电卡的充值与消费两种功能。当发生用户实名挂失、销户时,生成黑名单;当挂失撤销时,将从黑名单列表中撤销该电卡信息。

图1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动汽车的售电系统的业务流程图,如图15所示,购电卡发行:电力公司负责初始化空白卡并对卡进行加密。以及对各营业网点进行发放。用户在购电时需提交身份信息,已完成购电卡的实名登记。购电卡开卡:由电力公司各网点在预付费售电系统中对已初始化的空白卡进行开卡,写入持卡人的购电用户号等相关信息。预付费售电系统同时记录电卡的唯一标识及卡面印制的序列号。购电卡换卡:当持卡人所持电卡出现芯片故障等情况时,预付费售电系统可以根据用户号、电卡唯一标识或卡面印制序列号,结合预付费售电系统内此卡的充值及消费数据计算出当前余额,将旧卡回收,新卡重新写入余额发给持卡人。与SG186系统接口:在SG186系统中对每一个充电桩所安装的电表立户,从新装、换表到拆表销户全生命周期的档案数据都通过接口向预付费售电系统同步,针对每一户发行的应收电费无需同步。与采集系统接口:对每一个充电桩安装的电表的采集数据,如表底示数、表计扣费数据(所有数据需带有时间戳)等相关数据都通过接口向预付费售电系统同步并保证对每一块计费表的采集数据是连续无断点的。预付费售电系统可结合售电数据与扣费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并产生异常告警提示。与财务管控系统接口:对持卡人发起的每一笔电卡充值交易,都将通过接口传送到财务管控系统出具发票。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制定智能服务平台与售电系统清分结算信息交互协议、清分结算规则以及清分结算流程,实现跨运营商电费、服务费等费用的清分结算。跨运营商间充电设施充电漫游服务,是以充电设施运营商与智能服务平台间的合约为基础的。公司售电系统与智能服务平台间建立用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交互,通过智能服务平台完成用户的身份认证、充电请求、授权和清分规则下发。智能服务平台的清分结算中心负责交易信息的管理及存储,并根据交易信息进行清分结算。

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在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技术内容,可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其中,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可以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单元或模块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为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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