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门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有冗余功能的门禁主机设备。
背景技术:
普通门禁设备主机只具备单一系统终端设备,在设备故障状态下,无法正常工作,为了解决一套设备故障情况下可以做冗余补充使用,使门禁设备能够正常工作,需要两套系统终端设备同时运行。
心跳信号是每隔一段时间向互联的另一方发送一个很小的数据包,通过对方回复情况判断互联的双方之间的通讯链路是否已经断开的方法。基于心跳信号的使用,在两套系统终端设备之间实现通讯检测,可以在一套设备故障时,另外套设备实时获取另外套设备工作异常状态,并启动应急工作;两套设备可以共存,功能统一,不存在兼容冲突问题,因此需要一种带有冗余功能的门禁主机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带有冗余功能的门禁主机设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有冗余功能的门禁主机设备,包括智能体统门禁设备、单机门禁体统终端、通讯模块、存储器和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所述智能体统门禁设备包括安装有智能控制软件的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和网络交换机,所述单机门禁体统终端包括触摸屏、机械键盘和安装有单机控制软件的单机门禁终端控制器,所述网络交换机与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连接,所述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与通讯模块和存储器连接,所述单机门禁终端控制器分别与触摸屏、机械键盘、通讯模块和存储器连接,所述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分别与通讯模块和存储器连接,所述通讯模块与存储器连接。
优选的,所述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为ST的cortexm系列CPU,所述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与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的结构一致。
优选的,所述网络交换机为西门子SCALANCE X000系列以太网交换机。
优选的,所述通讯模块采用RS-485/422/232/can通讯模块,所述通讯模块通过通讯线缆与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存储器和单机门禁终端控制器连接。
优选的,所述存储器的型号为Low power SRAM。
优选的,所述单机门禁终端控制器型号为STM32F103。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通过设置的智能体统门禁设备、单机门禁体统终端、通讯模块和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实现了智能体统门禁设备、单机门禁体统终端与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之间的数据通讯,方便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检测智能体统门禁设备运行时的心跳包,通过对心跳包状态的检测判断智能体统门禁设备运行状态,并切换门禁体统的控制方式,实现了门禁体统中智能控制系统设备与单片机控制设备的相互冗余补充工作,实现了智能控制系统设备与单片机控制设备之间的相互通讯、相互间状态监测的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带有冗余功能的门禁主机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带有冗余功能的门禁主机设备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带有冗余功能的门禁主机设备,包括智能体统门禁设备、单机门禁体统终端、通讯模块、存储器和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智能体统门禁设备包括安装有智能控制软件的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和网络交换机,单机门禁体统终端包括触摸屏、机械键盘和安装有单机控制软件的单机门禁终端控制器,网络交换机与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连接,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与通讯模块和存储器连接,单机门禁终端控制器分别与触摸屏、机械键盘、通讯模块和存储器连接,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分别与通讯模块和存储器连接,通讯模块与存储器连接。
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为ST的cortexm系列CPU,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与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的结构一致,网络交换机为西门子SCALANCE X000系列以太网交换机,通讯模块采用RS-485/422/232/can通讯模块,通讯模块通过通讯线缆与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存储器和单机门禁终端控制器连接,存储器的型号为Low power SRAM,单机门禁终端控制器型号为STM32F103。
如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带有冗余功能的门禁主机设备的原理示意图:正常使用时门禁智能终端控制器将智能体统门禁设备运行的心跳包通过通讯模块发送至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这时候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根据智能体统门禁设备运行的心跳包的心跳状态判断智能体统门禁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如果心跳包的心跳状态正常表示智能体统门禁设备运行良好,这时候智能体统门禁设备继续运行,如果心跳包的心跳状态不正常表示智能体统门禁设备运行异常,这时候门禁系统切换控制器将切换单机门禁终端控制器运转,使智能体统门禁设备运停止运转,该设计实现了门禁体统中智能控制系统设备与单片机控制设备的相互冗余补充工作,实现了智能控制系统设备与单片机控制设备之间的相互通讯、相互间状态监测的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