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防护方法、装置及车辆与流程

文档序号:17364129发布日期:2019-04-09 22:18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车辆安全防护方法、装置及车辆与流程

本公开涉及车辆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装置及车辆。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车辆上的智能化装备越来越丰富,各种前沿的高科技技术也应用到了车辆上面,比如,带指纹识别的车辆也越来越多,指纹识别大有向车辆普及的趋势。

相关技术中,车辆对于指纹入侵和攻击方面考虑的不是很完善,比如,在车辆上进行指纹识别时,无论是谁,只要触摸指纹识别模块都会进行识别,并且会一直进行识别检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公开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装置及车辆,用于解决相关技术中车辆在指纹入侵和攻击方面缺少有效防护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公开提供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应用于包括设置于车辆外部的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的车辆,所述车辆在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第一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解锁车身;

所述方法包括:

在第一时间段内验证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控制车辆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

可选地,所述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包括:

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连续n次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内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其中,所述n为大于1的整数。

可选地,还包括:在所述第二时间段之后,执行所述在第一时间段内验证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的步骤。

可选地,还包括:

统计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的第一时间段的个数;

当所述个数大于阈值时,启用车辆的摄像头进行拍摄。

可选地,还包括:将所述摄像头拍摄的视频或图像发送至云端服务器或用户的移动终端。

可选地,所述车辆还包括设置于车辆内部的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所述车辆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第二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启动车辆;

该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到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时,确认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没有采集到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或者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没有通过验证且所述车辆没有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

输出报警信息。

可选地,所述报警信息包括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所述输出报警信息包括:

向用户的移动终端发送所述报警信息;或者

将所述报警信息发送至公安系统。

可选地,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和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

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车辆安全防护装置,应用于车辆,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设置于车辆外部,用于采集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第一验证模块,用于在第一时间段内验证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以及

车身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禁止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并控制车辆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当在所述第一时间段内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控制车身解锁。

可选地,所述车身控制模块还用于: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连续n次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内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其中,所述n为大于1的整数。

可选地,在所述第二时间段之后的所述第一时间段内,所述车身控制模块还用于允许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可选地,还包括:

统计模块,用于统计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的第一时间段的个数;以及

拍摄模块,用于当所述个数大于阈值时,启用车辆的摄像头进行拍摄。

可选地,还包括:

通信模块,用于将所述摄像头拍摄的视频或图像发送至云端服务器或用户的移动终端。

可选地,还包括:

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设置于车辆内部,用于采集第二生物特征信息;

确认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到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时,确认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没有采集到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或者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没有通过验证且所述车辆没有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

报警模块,用于输出报警信息;

第二验证模块,用于验证通过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以及

车辆启动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第二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启动车辆。

可选地,所述报警信息包括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所述报警模块用于:

向用户的移动终端发送所述报警信息;或者

将所述报警信息发送至公安系统。

可选地,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和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

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车辆,包括上述的车辆安全防护装置。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本公开通过在第一时间段内采集的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可以防止不法分子非法尝试破解第一生物特征信息进入车辆的操作,对于不法分子的入侵操作,可以切换为传统的车钥匙进入车辆的操作模式,使第一生物特征破解失效,解决了相关技术中车辆在指纹入侵和攻击方面缺少有效防护的问题。

本公开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公开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但并不构成对本公开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图。

图4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图。

图5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装置的框图。

图6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装置的另一框图。

图7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装置的另一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公开,并不用于限制本公开。

图1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车辆安全防护方法应用于包括设置于车辆外部的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的车辆,所述车辆在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第一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解锁车身;所述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在步骤s11中,在第一时间段内验证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可以是3min、2min或者5min等其它时间段。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可以是用于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可选地,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可以是车辆外部的门把手处,当用户握住门把手时,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就可以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

当然,在其它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也可以是用于采集用户的虹膜信息等其它生物特征信息。

在步骤s12中,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在所述第一时间段内,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了用户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后,对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进行验证,验证时,可以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至携带的生物特征与预存的第一目标生物特征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则所第一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进而,车身解锁,用户可以打开车门进入车辆。匹配失败,则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进而,禁止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在步骤s13中,控制车辆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

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控制车辆只能通过车钥匙解锁车身。所述车钥匙可以是物理钥匙,也可以是与所述车辆匹配的电子车钥匙。

举例来讲,当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在指定的3min内采集的指纹信息均未通过验证时,则在指定的3min之后的时间禁止通过指纹识别开启车门的操作,切换为通过车外天线探测电子车钥匙的操作,只有本车钥匙在车外可以开启车门。

本公开通过在第一时间段内采集的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可以防止不法分子非法尝试破解第一生物特征信息进入车辆的操作,对于不法分子的入侵操作,可以切换为传统的车钥匙进入车辆的操作模式,使第一生物特征破解失效,解决了相关技术中车辆在指纹入侵和攻击方面缺少有效防护的问题;并且在所述第一时间段内,不法分子恶意多次尝试第一生物特征识别时,由于禁止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可有效的降低车辆的功耗。

图2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图。如图2所示,所述车辆安全防护方法应用于包括设置于车辆外部的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的车辆,所述车辆在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第一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解锁车身;所述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在步骤s21中,在第一时间段内验证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在步骤s22中,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连续n次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内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其中,所述n为大于1的整数。

在步骤s23中,控制车辆在所述第二时间段内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

其中,所述连续n次可以是连续3次、连续4次或者连续5次等其它连续次数;所述第二时间段可以是10min、15min或者20min等其它时间段。

举例来讲,当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在指定的3min内连续3次采集的指纹信息均未通过验证时,则在指定的3min之后的20min内禁止通过指纹识别开启车门的操作,并在指定的3min之后的20min内切换为通过车外天线探测电子车钥匙的操作,只有本车钥匙在车外可以开启车门。

本公开通过在第一时间段内连续n次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内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可以防止不法分子非法尝试破第一生物特征信息进入车辆的操作,对于不法分子的入侵操作,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内可以切换为传统的车钥匙进入车辆的操作模式,使指纹破解失效,解决了相关技术中车辆在指纹入侵和攻击方面缺少有效防护的问题。

图3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图。如图3所示,所述车辆安全防护方法应用于包括设置于车辆外部的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的车辆,所述车辆在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第一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解锁车身;所述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在步骤s31中,在第一时间段内验证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在步骤s32中,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连续n次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内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其中,所述n为大于1的整数。

在步骤s33中,控制车辆在所述第二时间段内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

在步骤s34中,在所述第二时间段之后,执行所述在第一时间段内验证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的步骤。

在步骤s35中,统计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的第一时间段的个数。

在步骤s36中,当所述个数大于阈值时,启用车辆的摄像头进行拍摄。

其中,所述阈值可以是4、5或6等其它数值。在该实施例中,在第一时间段内,车辆为通过识别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解锁车身的模式,在所述第一时间段内连续n次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进入第二时间段,在所述第二时间段内,车辆为通过车钥匙解锁车身的模式。在经过第二时间段后,接着进入第一时间段。

在循环的时间段内,统计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的第一时间段的个数,当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的第一时间段的个数超过阈值时,启用车辆的摄像头(比如侧视辅助摄像头)进行拍摄,对车辆的两侧进行拍照记录证据,该照片可作为后续立案侦查的证据。

可选地,将所述摄像头拍摄的视频或图像发送至云端服务器或用户的移动终端。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云端服务器或者直接在移动终端上查看视频或图像,用户进而可以根据视频或图像进行报警或者远程操作车辆,比如远程断开油路供电模块、禁止挂档操作、禁止转向轴锁解锁、禁止发动机对码、禁止上电等操作。

本公开通过统计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的第一时间段的个数,当所述个数大于阈值时,启用车辆的摄像头进行拍摄,可以保留不法分子的入侵证据信息,方便后续立案侦查工作。

图4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图。如图4所示,所述车辆安全防护方法应用于包括设置于车辆外部的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的车辆、以及设置于车辆内部的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所述车辆在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第一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解锁车身,所述车辆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第二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启动车辆。

如图4所示,所述车辆安全防护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在步骤s41中,在第一时间段内验证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在步骤s42中,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在步骤s43中,控制车辆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

在步骤s44中,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到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时,确认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没有采集到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或者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没有通过验证且所述车辆没有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

在步骤s45中,输出报警信息。

其中,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可以是用于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可以设置在车辆的启动按钮上,也可以设置在档位、方向盘或者仪表台上等位置。当然,在其它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也可以是用于采集用户的虹膜信息等其它生物特征信息。

当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时,如果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没有采集到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或者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没有通过验证且所述车辆没有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则可以认为有人通过非法操作打开了车门,此时,输出报警信息。输出报警信息的方式可以是向车外进行语音播报、鸣笛、或者闪灯的方式。可选地,当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没有通过验证时,也可以输出报警信息。

举例来讲,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设置在车辆的方向盘上,当不法分子通过砸碎车窗绕过了通过识别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开启车门的操作,进入车内的不法分子握住方向盘时,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则可以采集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接着,车灯闪烁并向外语音播报“该车辆正在被非法入侵”。

可选地,所述报警信息包括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所述输出报警信息可以包括:向用户的移动终端发送所述报警信息;或者将所述报警信息发送至公安系统。用户在移动终端上收到报警信息时,可以进行报警或者远程操作车辆,比如远程断开油路供电模块、禁止挂档操作、禁止转向轴锁解锁、禁止发动机对码、禁止上电等操作。

本公开分别在车外和车内设置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和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通过车内和车外的两种防护,当用户绕过车外的防护进入车内时,车内的防护可以向外输出报警信息,增加了车辆的安全性,并且由于报警信息包括不法分子的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方便后续立案侦查工作。

图5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装置的框图。如图5所示,所述车辆安全防护装置500应用于车辆,该装置501包括:

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1,设置于车辆外部,用于采集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第一验证模块502,用于在第一时间段内验证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1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以及

车身控制模块503,用于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禁止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1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并控制车辆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当在所述第一时间段内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控制车身解锁。

可选地,所述车身控制模块503还用于:当所述第一时间段内连续n次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时,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内禁止通过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1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其中,所述n为大于1的整数。

可选地,在所述第二时间段之后的所述第一时间段内,所述车身控制模块503还用于允许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1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图6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装置的另一框图。如图6所示,所述车辆安全防护装置500除了包括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1、第一验证模块502和车身控制模块503外,还包括统计模块504、拍摄模块505以及通信模块506。

所述统计模块504用于统计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过验证的第一时间段的个数。

所述拍摄模块505用于当所述个数大于阈值时,启用车辆的摄像头进行拍摄。

所述通信模块506用于将所述摄像头拍摄的视频或图像发送至云端服务器或用户的移动终端。

图7是本公开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辆安全防护装置的另一框图。如图7所示,所述车辆安全防护装置500除了包括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1、第一验证模块502和车身控制模块503外,还包括:

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7,设置于车辆内部,用于采集第二生物特征信息;

确认模块508,用于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采集507到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时,确认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1没有采集到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或者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1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没有通过验证且所述车辆没有通过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解锁车身;

报警模块509,用于输出报警信息;

第二验证模块510,用于验证通过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7采集的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以及

车辆启动模块511,用于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7采集的第二生物特征信息通过验证时启动车辆。

可选地,所述报警信息包括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7采集的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所述报警模块509用于:向用户的移动终端发送所述报警信息;或者将所述报警信息发送至公安系统。

可选地,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1和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块507用于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

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车辆,包括上述的车辆安全防护装置500。

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车辆安全防护装置500,其中各个模块执行操作的具体方式已经在有关该方法的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将不做详细阐述说明。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公开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公开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公开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公开的保护范围。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公开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此外,本公开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公开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公开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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