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二维码自动取药售药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73954发布日期:2018-07-07 03:23阅读:45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是一种二维码自动取药售药机。



背景技术:

目前,二维码已经存在城市生活中普及,为解决人们取药购药的不便和长时间排队、降低医院负担,已经开始研发自动售药机,但这种自动售票机需要人们投入与票价相符的硬币或纸币才能取药,给交易带来麻烦且存在不安全性,而且这种自动取药机不能实现预先开药,浪费病人的时间,给取药购药带来很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二维码自动取药售药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二维码自动取药售药机,包括:

信息处理单元,用于对获得的信息进行处理;

人机交互单元,用于用户输入信息或将处理结果进行显示;

网络单元,用于实现信息处理单元的网络,调取或上传数据信息;

自动取售药机,用于进行药物的自动售出;

二维码扫描仪,用于读取或扫描用户出示的二维码信息;

处方打印机,对医生出具的处方和药物信息进行显示;

所述信息处理单元与人机交互单元、自动取售药机、二维码扫描仪和处方打印机控制连接,信息处理单元通过网络与后台管理中心连接。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信息处理单元的型号为stcc。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人机交互单元为触摸显示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处方药医生开单即生成二维码,到时再去任何一台自动取药购药机上通过二维码验证取药;非处方药则可以网络、app提前下单预订,支付后即可取药或现场选药扫码支付,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快捷,购药和取药不受时间限制,既节约病患的时间,又降低医疗机构的劳动力配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交易非常方便且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二维码自动取药售药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二维码自动取药售药机的工作流程图。

图中:100-信息处理单元、200-人机交互单元、300-网络单元、400-自动取售药机、500-二维码扫描仪、600-处方打印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二维码自动取药售药机,包括:

信息处理单元100,用于对获得的信息进行处理;

人机交互单元200,用于用户输入信息或将处理结果进行显示;

网络单元300,用于实现信息处理单元100的网络,调取或上传数据信息;

自动取售药机400,用于进行药物的自动售出,其属于现有技术,多项专利中均由公开,在此不进行多余叙述;

二维码扫描仪500,用于读取或扫描用户出示的二维码信息;

处方打印机600,相当于购物小票,对医生出具的处方和药物信息进行显示;

所述信息处理单元100与人机交互单元200、自动取售药机400、二维码扫描仪500和处方打印机600控制连接,信息处理单元100通过网络与后台管理中心连接。

所述信息处理单元100的型号为stc89c52。

其工作原理如下:对于处方药,首先用户去医院门诊,由医生开具处方药,之后后台管理中心根据开具的处方信息生成二维码,这个二维码信息可以包括处方药物的名称、用法用量、价格、以及开具该处方的医生信息,后台管理中心将二维码信息推送至用户的手机app中,可以在手机app内先一步进行付款,也可在自动取药售药机上付款,用户即可前往任何一台本自动取药售药机进行取药,取药操作如下:操作人机交互单元200,选择取药,信息处理单元100会要求用户输入处方药的二维码信息,此时用户可以将手机app接收到的二维码信息通过二维码扫描仪500输入给信息处理单元100,信息处理单元100根据扫描到的二维码信息从后台管理中心得到该二维码内包含的具体信息,即处方药物的名称、用法用量、价格、以及开具该处方的医生信息等,然后将该信息显示在人机交互单元200上,供用户确认,用户确认无误后即可生成订单信息,并要求用户完成付款,用户付款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付款,也可直接利用自动取售药机400进行现金付款,扫描二维码进行付款的方式为,用于可以打开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进入到付款界面,然后将该付款界面供二维码扫描仪500进行扫描,扫描成功后即可扣款,信息处理单元100控制自动取售药机400出药,用户取药即可,若用户已经在手机app内付款,则信息确认完成后即可出药;

对于非处方药,用户可以直接在手机app选择购买药物的种类和数量等,然后确认即可生成订单,订单生效后生成一个二维码和支付链接,可以先一步进行支付费用,取药时,若已经支付,则扫描该二维码即可出药,若未支付,可以在自动取药售药机上进行支付,然后取药;也可以直接在自动取售药机400上进行购买。

所述人机交互单元200为触摸显示屏,也可以为显示屏+键鼠的输入方式。

一种二维码自动取药售药机的工作方法(药物全为非处方药),包括以下步骤:

s1,用户在手机app选择购买药物的种类和数量,之后确认即可生成订单,手机app根据该订单生成订单二维码,同时将订单二维码信息同步至后台管理中心;

s2,用户将订单二维码信息通过二维码扫描仪500输入给信息处理单元100,信息处理单元100根据该订单二维码信息从后台管理中心得到订单信息,并将订单信息内的药物种类、数量以及金额显示在人机交互单元200上,供用户确认;

s3,用户确认完毕后,信息处理单元100从后台管理中心获取支付情况,若该订单已支付,则控制自动取售药机400出药,并由处方打印机600打印订单信息,若该订单未支付,则在用户支付完成后出药。

一种二维码自动取药售药机的工作方法(药物包括有处方药),包括以下步骤:

s1,由医生开具处方药,之后后台管理中心根据开具的处方信息生成订单二维码,这个订单二维码信息包括处方药物的名称、用法用量、价格、以及开具该处方的医生信息,后台管理中心将订单二维码推送至用户的手机app中,此时可以先一步进行支付;

s2,用户将订单二维码通过二维码扫描仪500输入给信息处理单元100,信息处理单元100根据该订单二维码从后台管理中心得到处方信息,并将处方信息内的药物种类、数量以及金额显示在人机交互单元200上,供用户确认;

s3,用户确认完毕后,信息处理单元100从后台管理中心获取支付情况,若已支付,则控制自动取售药机400出药,并由处方打印机600打印信息,若该订单未支付,则在用户支付完成后出药。

该方法与非处方药的出药方法类似,只是处方信息需要由医生开出,再由用户确认后生成,不像非处方药一样,由用户自己选择确认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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