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处理方法和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9522719发布日期:2022-04-06 23:51阅读:71来源:国知局
信息处理方法和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计算机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和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目前,行车记录仪通常用于记录车辆行驶途中的视频等信息。行车记录仪中记录的视频可以保存在行车记录仪本地,例如,存储在行车记录仪上插入的sd卡中,这样,在需要查看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时,可以读取sd卡中存储的视频。
3.目前,行车记录仪通常需要插入上述的sd卡,用于存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然而,当行车记录仪所在的车辆出现事故时,sd卡可能出现损坏而无法读取其中存储的信息,导致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信息丢失。
4.针对上述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和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设备,以至少解决相关技术中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信息容易丢失的技术问题。
6.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包括:在行车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第一视频;向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并根据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接收所述目标处理设备发送的提示消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
7.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包括:获取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第一视频;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发送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
8.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系统,包括:行车记录仪,用于在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已拍摄的第一视频,向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发送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
9.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装置,包括:第一获取模块,在行车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第一视频;传输模块,用于向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并根据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目标处理设备发送的提示消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
10.可选地,所述装置还用于: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传输状态,其中,所述无线传输状态用于表示是否允许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在所述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的情况下,在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拍摄第二视频时,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
11.可选地,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传输状态: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信号强度;在所述无线信号强度大于预设强度阈值时,确定出所述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或者检测所述行车记录仪是否通过所述无线网络与所述目标处理设备连接;在检测出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与所述目标处理设备建立了连接时,确定出所述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
12.可选地,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从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长的所述第一视频:从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长的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包括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待传输的一个或多个视频,所述一个或多个视频包括所述第一视频,所述第一个或多个视频中的每个视频的时长均为所述预设时长,所述一个或多个视频的传输顺序与所述一个或多个视频的拍摄顺序对应。
13.可选地,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从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长的所述第一视频:在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一次开机后处于所述工作状态时,从所述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所述预设时长的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第一视频为所述行车记录仪上次开机后拍摄的、未传输的视频,在所述视频队列中所述第一视频早于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一次开机后拍摄的视频传输。
14.可选地,所述装置还用于: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之后,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手机号发送第一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手机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手机号,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中出现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或者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发送所述第一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
15.可选地,所述装置还用于: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之后,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帐号转入目标数量的虚拟资源,其中,所述第二帐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
16.可选地,所述装置还用于: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之后,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手机号发送第二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手机号是与所述目标车辆绑定的手机号,所述第二提示信息用于提示
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或者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发送获取所述第二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是与所述目标车辆绑定的帐号。
17.可选地,所述装置还用于:所述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之后,在目标云处理设备上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上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对应的视频发送给目标管理设备,其中,所述目标处理设备包括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和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在获取到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发送的确认信息时,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上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其中,所述确认信息用于表示确认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
18.可选地,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第一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是所述第一视频的拍摄时间段;或者根据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第二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其中,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拼接成的第二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连续拍摄的所述第二时间段上的视频。
19.可选地,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第一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每隔第一时长从所述第一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一图像集合;将所述第一图像集合输入到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一预测结果,其中,所述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用于根据输入的图像,确定预设违规行为集合中每个违规行为的出现概率,所述第一预测结果用于表示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
20.可选地,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根据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是否第二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将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按照拍摄时间从先到后的顺序拼接成所述第二视频;每隔第一时长从所述第二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二图像集合;将所述第二图像集合输入到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二预测结果,其中,所述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用于根据输入的图像,确定预设违规行为集合中每个违规行为的出现概率,所述第二预测结果用于表示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
21.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装置,包括:第二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第一视频;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发送模块,用于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发送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
22.可选地,所述装置还用于通过如下方式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发送提示信息: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发送提示信息。
23.可选地,所述装置还用于: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将所述
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对应的视频发送给目标管理设备,其中,所述对应的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存储在目标云处理设备上的视频;在获取到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发送的确认信息时,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其中,所述确认信息用于表示确认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
24.可选地,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对应的视频发送给目标管理设备:在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第一时间段内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将所述第一视频发送给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是所述第一视频的拍摄时间段;或者在根据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出第二时间段内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将所述第一视频以及所述目标视频集合发送给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其中,所述第一视频以及所述目标视频集合拼接成的第二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连续拍摄的所述第二时间段上的视频,所述目标视频集合中的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存储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上的视频。
25.可选地,所述装置还用于: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手机号发送第一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手机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手机号,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中出现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或者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发送所述第一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或者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帐号转入目标数量的虚拟资源,其中,所述第二帐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或者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手机号发送第二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手机号是与所述目标车辆绑定的手机号,所述第二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或者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发送获取所述第二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是与所述目标车辆绑定的帐号。
26.可选地,所述装置还用于通过如下方式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第一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是所述第一视频的拍摄时间段;或者根据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第二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其中,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拼接成的第二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连续拍摄的所述第二时间段上的视频,所述目标视频集合中的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存储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上的视频。
27.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的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的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中,该计算机程序被设置为运行时执行上述信息处理方法。
28.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上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上述处理器被设置为通过所述计算机程序执行上述的信息处理方法。
29.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行车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的情况下,当行车记录仪的无线
传输状态为允许向云处理设备传输已拍摄的视频时,可以实时地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传输给云处理设备。相对于相关技术中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存储在本地的sd卡中,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方案通过实时的传输方式,可以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实时地传输到云处理设备上存储,这样即使在行车记录仪所在的车辆出现事故的情况下,可以保存至少大部分拍摄的视频,从而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因为本地存储方式所导致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信息容易丢失的技术问题。
30.另一方面,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云处理设备可以根据存储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相对于相关技术中人工判断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上述云处理设备可以自动地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从而提高了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的识别效率。进一步,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被实时地传输到云处理设备上存储的情况下,云处理设备可以根据实时传输的视频,实时地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从而提高了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的识别及时性,以及提高了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的识别效率。
31.又一方面,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行车记录仪未能上传完毕采集到拍摄的视频就关机数据的情况下,可以能够在行车记录仪重新开机后,优先自动续传将上述未上传完毕的视频数据传输给云处理设备,以使得云处理设备可以及时地存储,以进一步避免行车视频数据的丢失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
32.再一方面,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可以自动在行车记录仪上进行提示,或者,自动地向相应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例如,向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或者,向与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绑定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可见,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上述自动提示的方式,可以解决相关技术中需要人工提示所导致的提示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33.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34.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应用环境的示意图;
35.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36.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37.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38.图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39.图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40.图7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41.图8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42.图9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43.图10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44.图1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45.图1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46.图1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47.图1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
48.图1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49.图1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50.图17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51.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52.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发明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53.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信息处理方法可以应用于如图1所示的由服务器101(目标云处理设备)和用户终端103(行车记录仪)所构成的硬件环境中。如图1所示,服务器101通过网络与终端103进行连接,可用于为用户终端或用户终端上安装的客户端提供服务,客户端可以是视频客户端、即时通信客户端、浏览器客户端、教育客户端、游戏客户端等。可在服务器上或独立于服务器设置数据库105,用于为服务器101提供数据存储服务,例如,视频数据存储服务器,上述网络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其中,该有线网络包括: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该无线网络包括:蓝牙、wifi及其他实现无线通信的网络,用户终端103可以是配置有应用程序的终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至少之一:手机(如android手机、ios手机等)、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掌上电脑、mid(mobile internet devices,移动互联网设备)、pad、台式电脑、智能电视等计算机设备,上述服务器可以是单一服务器,也可以是由多个服务器组成的服务器集群,或者是云服务器,使用上述信息处理方法的应用程序107通过用户终端103进行显示。
54.结合图1所示,上述信息处理方法可以在用户终端103通过如下步骤实现:
55.s1,在行车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第一视频;
56.s2,向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并根据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57.s3,接收所述目标处理设备发送的提示消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
58.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具体的限定。
59.可选地,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如图2所示,上述信息处理方法包括:
60.s202,在行车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第一视频;
61.s204,向目标处理设备传输第一视频,其中,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并根据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62.s206,接收目标处理设备发送的提示消息,其中,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
63.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信息处理方法可以基于云技术实现,其中:云技术(cloud technology)是指在广域网或局域网内将硬件、软件、网络等系列资源统一起来,实现数据的计算、储存、处理和共享的一种托管技术。
64.云技术(cloud technology)基于云计算商业模式应用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整合技术、管理平台技术、应用技术等的总称,可以组成资源池,按需所用,灵活便利。云计算技术将变成重要支撑。技术网络系统的后台服务需要大量的计算、存储资源,如视频网站、图片类网站和更多的门户网站。伴随着互联网行业的高度发展和应用,将来每个物品都有可能存在自己的识别标志,都需要传输到后台系统进行逻辑处理,不同程度级别的数据将会分开处理,各类行业数据皆需要强大的系统后盾支撑,只能通过云计算来实现。
65.私有云(private cloud)是将云基础设施与软硬件资源创建在防火墙内,以供机构或企业内各部门共享数据中心内的资源。创建私有云,除了硬件资源外,一般还有云设备(iaas,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基础设施即服务)软件。
66.私有云计算同样包含云硬件、云平台、云服务三个层次。不同的是,云硬件是用户自己的个人电脑或服务器,而非云计算厂商的数据中心。云计算厂商构建数据中心的目的是为千百万用户提供公共云服务,因此需要拥有几十上百万台服务器。私有云计算,对个人来说只服务于亲朋好友,对企业来说只服务于本企业员工以及本企业的客户和供应商,因此个人或企业自己的个人电脑或服务器已经足够用来提供云服务。
67.公有云(public cloud)通常指第三方提供商为用户提供的能够使用的云,公有云一般可通过internet使用,可能是免费或成本低廉的,公有云的核心属性是共享资源服务。这种云有许多实例,可在当今整个开放的公有网络中提供服务。
68.混合云(hybrid cloud)融合了公有云(public cloud)和私有云(private cloud),是近年来云计算的主要模式和发展方向。私有云主要是面向企业用户,出于安全考虑,企业更愿意将数据存放在私有云中,但是同时又希望可以获得公有云的计算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混合云被越来越多的采用,它将公有云和私有云进行混合和匹配,以获得最佳的效果,这种个性化的解决方案,达到了既省钱又安全的目的。
69.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行车记录仪即记录行驶途中的影像及声音等相关资讯的仪器。安装行车记录仪后,能够记录交通工具行驶全过程的视频图像和声音,可为交通事故提供证据。行驶过程中边移动边录像,同时将时间、速度、所在位置都记录在录像里,还可以做停车监控,安装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不可以裁剪,如果裁剪,在责任事故发生后则无法提供帮助。
70.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行车记录仪产品有不同的外观,但其基本组成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71.(1)主机: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实时时钟、显示器、镜头模组、操作键、打印
机、数据通信接门等装置。如果主机本体上不包含显示器、打印机,则应留有相应的数据显示和打印输出接口。
72.(2)车速传感器。
73.(3)数据分析软件。
74.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任何具体限定。
75.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提示消息可以由使用行车记录仪的用户侧接收,也可以由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的用户侧接收,还可以直接由行车记录仪接收。
76.例如,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如图3所示,技术侧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步骤:
77.s1,用户打开行车记录仪;
78.s2,行车记录仪向目标处理设备中的目标云服务器发送第一视频;
79.s3,在目标云服务器中识别第一视频,判断第一视频中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80.s4,在目标云服务器中确定出存在所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时,目标云服务器向目标管理服务器发送违规行为对应的视频;
81.s5,目标管理服务器向目标云服务器发送违规行为的确认信息;
82.s6,在目标云服务器中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生成提示消息;
83.s7-1,目标云服务器向行车记录仪发送第一提示消息;
84.s7-2,目标云服务器向使用行车记录仪的用户侧的第一手机号发送第一提示消息;
85.s7-3,目标云服务器向使用行车记录仪的用户侧的第一帐号发送第一提示消息;
86.s7-4,目标云服务器向使用行车记录仪的用户侧的第二帐号转入目标数量的虚拟资源;
87.s7-5,目标云服务器向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的用户侧的第二手机号发送第二提示消息;
88.s7-6,目标云服务器向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的用户侧的第三帐号发送第二提示消息。
89.其中,s7-1至s7-6中的步骤可以独立执行,也可以同时执行,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任何具体的限定。
90.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信息处理方法的应用场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医疗、金融、征信、银行、政务、政府、能源、教育、安防、楼宇、游戏、交通、物联、工业等多种应用场景。
91.以交通出行为例,产品侧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应用场景:
92.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上述接收目标处理设备发送的提示消息的方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图4所示:
93.s1,行车记录仪402拍摄第一视频(第一视频中的车辆a存在违规行为),并向目标云处理设备发送第一视频;
94.s2,目标云处理设备404在从第一视频中识别出车辆a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向目标管理设备406(例如,官方平台)发送违规行为的举报消息,并接收目标管理设备406返
回的车辆a存在违规行为的确认信息,目标处理设备408包括目标云处理设备404以及目标管理设备406;
95.s3-1,在车辆a的违规行为被确认的情况下,向车辆a的车主发送第二提示信息;
96.s4-1,在车辆a的车主绑定的是手机号的情况下,在第二手机号(目标车辆绑定的手机号)上显示或播报第二提示信息,在车辆a的车主绑定的是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的情况下,在第二应用上显示或播报第二提示信息;
97.s3-2,在车辆a的违规行为被确认的情况下,向行车记录仪所在的车主发送第一提示信息;
98.s4-2,行车记录仪所在的车主绑定的是手机号的情况下,在第一手机号(行车记录仪所在的车辆绑定的手机号)上显示或播报第一提示信息,在行车记录仪所在的车主绑定的是第一应用的第二帐号的情况下,在第一应用上显示或播报第一提示信息,或在行车记录仪上显示或播报第一提示信息。
99.具体而言,行车记录仪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如下方式工作:
100.图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步骤:
101.s1,在行车记录仪502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行车记录仪502已拍摄到的第一视频504;
102.s2,获取行车记录仪502的无线传输状态;
103.s4-1,在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行车记录仪502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的情况下,通过行车记录仪502拍摄第二视频506;
104.s4-2,在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行车记录仪502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的情况下,在行车记录仪502上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508传输第一视频。
105.上述仅是一种示例,也可以在未拍摄第二视频的情况下,只要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行车记录仪502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的情况下,在行车记录仪502上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508传输第一视频。
106.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目标云处理设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云计算平台。
107.其中,云计算(cloud computing)指it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资源;广义云计算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it和软件、互联网相关,也可是其他服务。云计算是网格计算(grid computing)、分布式计算(distributedcomputing)、并行计算(parallel computing)、效用计算(utility computing)、网络存储(network storage technologies)、虚拟化(virtualization)、负载均衡(load balance)等传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
108.随着互联网、实时数据流、连接设备多样化的发展,以及搜索服务、社会网络、移动商务和开放协作等需求的推动,云计算迅速发展起来。不同于以往的并行分布式计算,云计算的产生从理念上将推动整个互联网模式、企业管理模式发生革命性的变革。
109.云存储(cloud storage)是在云计算概念上延伸和发展出来的一个新的概念,分布式云存储系统(以下简称存储系统)是指通过集群应用、网格技术以及分布存储文件系统
等功能,将网络中大量各种不同类型的存储设备(存储设备也称之为存储节点)通过应用软件或应用接口集合起来协同工作,共同对外提供数据存储和业务访问功能的一个存储系统。
110.目前,存储系统的存储方法为:创建逻辑卷,在创建逻辑卷时,就为每个逻辑卷分配物理存储空间,该物理存储空间可能是某个存储设备或者某几个存储设备的磁盘组成。客户端在某一逻辑卷上存储数据,也就是将数据存储在文件系统上,文件系统将数据分成许多部分,每一部分是一个对象,对象不仅包含数据而且还包含数据标识(id,id entity)等额外的信息,文件系统将每个对象分别写入该逻辑卷的物理存储空间,且文件系统会记录每个对象的存储位置信息,从而当客户端请求访问数据时,文件系统能够根据每个对象的存储位置信息让客户端对数据进行访问。
111.存储系统为逻辑卷分配物理存储空间的过程,具体为:按照对存储于逻辑卷的对象的容量估量(该估量往往相对于实际要存储的对象的容量有很大余量)和独立冗余磁盘阵列(raid,redundant array of independent disk)的组别,预先将物理存储空间划分成分条,一个逻辑卷可以理解为一个分条,从而为逻辑卷分配了物理存储空间。
112.例如,将每个行车记录仪拍摄到的视频存储在同一个存储空间中,不同的行车记录仪分别存储在不同的存储空间。
113.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采用在行车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第一视频;向目标处理设备传输第一视频,其中,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并根据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接收目标处理设备发送的提示消息,其中,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方式,可以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实时地传输到云处理设备上存储,这样即使在行车记录仪所在的车辆出现事故的情况下,可以保存至少大部分拍摄的视频,从而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因为本地存储方式所导致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信息容易丢失的技术问题。
114.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方法还包括:
115.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传输状态,其中,所述无线传输状态用于表示是否允许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
116.在所述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的情况下,在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拍摄第二视频时,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
117.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无线传输状态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无线信号强度进行预先划分,例如,无线信号强、无线信号弱,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行车记录仪与目标云处理设备的上行传输速度和/或下行传输速度确定,例如,通过设定上述上行传输速度和/或下行传输速度的阈值,来确定当前无线传输状态是否允许行车记录仪通过无线网络传输视频。
118.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行车记录仪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时间进行计费的网络服务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视频,例如,按月计费的网络传输服务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视频。
119.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获取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传输状态,包括:
120.获取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信号强度;在无线信号强度大于预设强度阈值时,确定出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行车记录仪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或者
121.检测行车记录仪是否通过无线网络与目标云处理设备连接;在检测出行车记录仪通过无线网络与目标云处理设备建立了连接时,确定出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行车记录仪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
122.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无线传输状态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无线信号强度进行预先划分,例如,无线信号强、无线信号弱,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行车记录仪与目标云处理设备的上行传输速度和/或下行传输速度确定,例如,通过设定上述上行传输速度和/或下行传输速度的阈值,来确定当前无线传输状态是否允许行车记录仪通过无线网络传输视频。
123.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行车记录仪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时间进行计费的网络服务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视频,例如,按月计费的网络传输服务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视频。
124.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预设强度阈值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由系统或者服务器进行预先配置,也可以根据当前所使用的无线传输服务进行灵活调整,还可以根据上述行车记录仪向目标云处理设备所传输的视频的大小进行确定。
125.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当前行车记录仪的配置参数确定,在行车记录仪的摄像头所采集到的视频的清晰度较高时,则将上述预设强度阈值配置为较高的阈值,在行车记录仪的摄像头所采集到的视频的清晰度较低时,则将上述预设强度阈值配置为较低的阈值,也即,上述预设强度阈值可以根据当前行车记录仪采集视频的清晰度进行确定。
126.还例如,图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如图6所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步骤:
127.s1,在行车记录仪602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行车记录仪602的无线信号强度;
128.s2,比对当前无线信号强度和预设强度阈值之间的大小;
129.s3,在当前无线信号强度大于预设强度阈值的情况下,向目标云处理设备604传输拍摄到的视频。
130.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任何具体限定。
131.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检测行车记录仪是否通过无线网络与目标云处理设备连接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行车记录仪与目标云处理设备的无线传输状态,例如,“已联网”、“连接成功”等;上述检测出行车记录仪通过无线网络与目标云处理设备建立了连接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定的显示区域获取到指示行车记录仪通过无线网络与目标云处理设备连接的提示消息,或者,接收到目标云处理设备发送的用于指示行车记录仪通过无线网络与目标云处理设备连接的响应消息。
132.例如,图7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如图7所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步骤:
133.s1,在行车记录仪702处于工作状态时,检测行车记录仪702的无线传输状态;
134.s2,在行车记录仪无线传输状态表示与目标云处理设备704已连接(“已联网”)的
情况下,传输行车记录仪702拍摄到的视频。
135.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任何具体限定。
136.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行车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的情况下,当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传输状态为无线信号强度大于预设强度阈值或者检测出行车记录仪通过无线网络与目标云处理设备建立了连接时,可以实时地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传输给云处理设备。相对于相关技术中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存储在本地的sd卡中,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方案通过实时的传输方式,可以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实时地传输到云处理设备上存储,这样即使在行车记录仪所在的车辆出现事故的情况下,可以保存至少大部分拍摄的视频,从而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因为本地存储方式所导致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信息容易丢失的技术问题。
137.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获取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第一视频,包括:
138.从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长的第一视频,其中,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包括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待传输的一个或多个视频,一个或多个视频包括第一视频,第一个或多个视频中的每个视频的时长均为预设时长,一个或多个视频的传输顺序与一个或多个视频的拍摄顺序对应。
139.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预设时长的第一视频,其中,预设时长可以由工作人员根据当前车辆信息、道路拥堵状况等因素进行灵活配置,例如,以道路拥堵状况为例,在道路较为拥堵时,则将预设时长配置为较长的时长,在道路较为通畅时,则将预设时长配置为较短的时长,以便于后续处理,例如,违规比对等。
140.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一个或多个视频的传输顺序与一个或多个视频的拍摄顺序对应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视频的拍摄顺序来传输拍摄到的视频,也即,每当拍摄完成一个视频,则将该视频加入视频队列的尾部,在传输过程中,始终从视频队列的头部选择视频进行传输,以保证将较早拍摄到的视频优先按顺上传,以避免视频顺序的混乱,便于后续处理。
141.例如,图8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如图8所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步骤:
142.s1,在行车记录仪802的已拍摄视频队列中获取视频01作为上述第一视频,其中,该视频队列中记录有多个视频以及对应的拍摄时间戳,例如,视频01为20分钟前拍摄,视频02为15分钟前拍摄;
143.s2,由于视频01的拍摄时间早于视频02、视频03以及视频04,因此,优先将视频01作为第一视频向目标云处理设备804传输。
144.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任何具体限定。
145.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按照拍摄顺序实时地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多个视频传输给云处理设备,可以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实时地传输到云处理设备上存储,这样即使在行车记录仪所在的车辆出现事故的情况下,可以保存至少大部分连续拍摄的视频,从而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因为本地存储方式所导致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信息容易丢失的技术问题,还能解决多个视频无法有效拼接,导致信息容易丢失的技术问题。
146.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从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长的第一视频,包括:
147.在行车记录仪当前一次开机后处于工作状态时,从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
长的第一视频,其中,第一视频为行车记录仪上次开机后拍摄的、未传输的视频,在视频队列中第一视频早于行车记录仪当前一次开机后拍摄的视频传输。
148.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第一视频为上述行车记录仪上次开机后拍摄的、未传输的视频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预先存储在行车记录仪的sd卡或其他存储设备中的未传输的视频,该第一视频在视频队列中被记录,且为上述视频队列头部的待传输视频。
149.例如,图9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如图9所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步骤:
150.s1,在行车记录仪902上拍摄视频a;
151.s2,在视频a未传输的情况下,该行车记录仪902关闭(例如,断电);
152.s3在行车记录仪当前一次开机后处于工作状态时,从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长的第一视频以向目标云处理设备904进行传输,并继续拍摄第二视频。
153.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任何具体限定。
154.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行车记录仪未能上传完毕采集到拍摄的视频就关机数据的情况下,可以能够在行车记录仪重新开机后,优先自动续传将上述未上传完毕的视频数据传输给云处理设备,以使得云处理设备可以及时地存储,以进一步避免行车视频数据的丢失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
155.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在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第一视频之后,方法还包括:
156.在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在行车记录仪上获取目标云处理设备发送的第一提示信息,其中,第一提示信息用于提示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中出现了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157.在行车记录仪上显示或播报第一提示信息。
158.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根据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的执行主体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是目标云处理设备,上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第一视频中的内容进行识别,具体的识别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每隔第一时长从第一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一图像集合;将第一图像集合输入到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一预测结果,其中,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用于根据输入的图像,确定预设违规行为集合中每个违规行为的出现概率,第一预测结果用于表示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或者,将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按照拍摄时间从先到后的顺序拼接成第二视频;每隔第一时长从第二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二图像集合;将第二图像集合输入到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二预测结果,其中,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用于根据输入的图像,确定预设违规行为集合中每个违规行为的出现概率,第二预测结果用于表示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159.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目标车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在第一视频中识别到的车辆,上述违规行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遮挡车牌号、超速、实线并线、违章停车等违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被确认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将上述第一视频上传至管理部门进行再次确认,在获取到管理部分下发的确认消息后,则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
160.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第一提示信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为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动画等一种或多种结合的多媒体形式,以显示或播报上述第一提示信息。
161.例如,图10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如图10所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步骤:
162.s1,行车记录仪1002拍摄第一视频(该第一视频中车辆a触及双黄线,存在违规行为);
163.s2,在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传输状态为允许向目标云处理设备1004传输视频的情况下,传输第一视频;
164.s3,目标云处理设备确定出目标车辆a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下,继续向交通违法部门的目标管理设备1006再次确定目标车辆a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165.s4,返回车辆a存在违规行为的确认信息;
166.s5,获取指示车辆a存在违规行为的第一提示信息;
167.s6,显示或播报第一提示信息(例如,车辆a违规)。
168.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任何具体限定。
169.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云处理设备可以根据存储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相对于相关技术中人工判断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上述云处理设备可以自动地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从而提高了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的识别效率。进一步,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被实时地传输到云处理设备上存储的情况下,云处理设备可以根据实时传输的视频,实时地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从而提高了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的识别及时性,以及提高了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的识别效率。
170.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在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第一视频之后,方法还包括:
171.在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手机号发送第一提示信息,其中,第一手机号是与行车记录仪绑定的手机号,第一提示信息用于提示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中出现了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或者
172.在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发送第一提示信息,其中,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是与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
173.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第一手机号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与行车记录仪在目标云处理设备的后台进行绑定的手机号。上述第一应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目标云处理设备为后台的应用程序,上述第一帐号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应用的帐号或银行帐号,上述第一提示信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事件、违规地点、违规行为描述信息等。
174.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第一手机号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为行车记录仪提供无线网络的手机号。
175.例如,图1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如图11所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步骤:
176.s1,目标管理设备1102(官方平台)返回车辆a存在违规行为的确认消息;
177.s2,目标云处理设备1104向第一手机号或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发送上述第一提示信息;
178.s3,在第一手机号所处终端上或者第一应用中显示或播放上述第一提示信息。
179.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任何具体限定。
180.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可以自动在行车记录仪上进行提示,或者,自动地向相应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例如,向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可见,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上述自动提示的方式,可以解决相关技术中需要人工提示所导致的提示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
181.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在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第一视频之后,方法还包括:
182.在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帐号转入目标数量的虚拟资源,其中,第二帐号是与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
183.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第二帐号为上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上述贡献违规数据的第二帐号,在违规行为发生后,将收到目标数量的虚拟资源作为违规行为的举报奖励,上述第二帐号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应用的帐号或银行帐号。
184.其中,每当第二帐号绑定的行车记录仪拍摄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后,通过上报包括目标车辆的视频至目标云处理平台,目标云处理平台在确定目标车辆违规后,向第二帐号转入目标数量的虚拟资源。
185.例如,预先配置为车辆超速举报奖励为100元,在第一视频中的车辆a超速且被确认的情况下,则向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转移100元。
186.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积分、虚拟礼品等,其中,虚拟礼品可以是会员帐号等。
187.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任何具体限定。
188.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在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第一视频之后,方法还包括:
189.在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手机号发送第二提示信息,其中,第二手机号是与目标车辆绑定的手机号,第二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或者
190.在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发送获取第二提示信息,其中,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是与目标车辆绑定的帐号。
191.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第二手机号以及第三帐号均是与违规的目标车辆绑定的帐号。换言之,在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被确认时,则向目标车辆的车主发送第二提示信息,以向目标车辆的车主提示该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上述第三帐号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应用的帐号或银行帐号,上述第二提示信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事件、违规地点、违规行为描述信息等。
192.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可以自动在行车记录仪上进行提示,或者,自动地向相应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例如,向与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绑定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可见,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上述自动提示的方式,可以解决相关技术中需要人工提示所导致的提示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
193.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在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无线网络向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第一视频之后,方法还包括:
194.根据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195.在确定出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时,将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对应的视频发送给目标管理设备;
196.在获取到目标管理设备发送的确认信息时,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其中,确认信息用于表示确认目标车辆的违规行为。
197.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目标管理设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能够进行更高精度的违规识别能力的设备,例如,交通执法部门。
198.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根据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每隔第一时长从第一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一图像集合;将第一图像集合输入到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一预测结果,其中,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用于根据输入的图像,确定预设违规行为集合中每个违规行为的出现概率,第一预测结果用于表示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或者,将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按照拍摄时间从先到后的顺序拼接成第二视频;每隔第一时长从第二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二图像集合;将第二图像集合输入到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二预测结果,其中,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用于根据输入的图像,确定预设违规行为集合中每个违规行为的出现概率,第二预测结果用于表示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199.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根据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包括:
200.根据第一视频,确定第一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其中,第一时间段是第一视频的拍摄时间段;或者
201.根据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第二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其中,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拼接成的第二视频是行车记录仪连续拍摄的第二时间段上的视频。
202.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第一时间段为第一视频的拍摄时间段,可以根据第一视频的第一帧图像以及最后一帧图像的时间戳确定,上述目标视频集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一视频之前或之后拍摄到的视频集合,上述视频拼接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拍摄的标识拼接,例如,表示拍摄顺序的索引号等。
203.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根据第一视频,确定是否第一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包括:
204.每隔第一时长从第一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一图像集合;
205.将第一图像集合输入到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一预测结果,其中,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用于根据输入的图像,确定预设违规行为集合中每个违规行为的出现概率,第一预测结果用于表示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206.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每隔第一时长对第一视频进行切割,以从第一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一图像集合,上述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人工智能进行训练得到的预测神经网络模型。
207.需要说明的是,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是利用数字计算机或者
数字计算机控制的机器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感知环境、获取知识并使用知识获得最佳结果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换句话说,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综合技术,它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人工智能也就是研究各种智能机器的设计原理与实现方法,使机器具有感知、推理与决策的功能。
208.人工智能技术是一门综合学科,涉及领域广泛,既有硬件层面的技术也有软件层面的技术。人工智能基础技术一般包括如传感器、专用人工智能芯片、云计算、分布式存储、大数据处理技术、操作/交互系统、机电一体化等技术。人工智能软件技术主要包括计算机视觉技术、语音处理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以及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几大方向。
209.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视觉技术(computer vision,cv)计算机视觉是一门研究如何使机器“看”的科学,更进一步的说,就是指用摄影机和电脑代替人眼对目标进行识别、跟踪和测量等机器视觉,并进一步做图形处理,使电脑处理成为更适合人眼观察或传送给仪器检测的图像。作为一个科学学科,计算机视觉研究相关的理论和技术,试图建立能够从图像或者多维数据中获取信息的人工智能系统。计算机视觉技术通常包括图像处理、图像识别、图像语义理解、图像检索、ocr、信息处理、视频语义理解、视频内容/行为识别、三维物体重建、3d技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同步定位与地图构建等技术,还包括常见的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生物特征识别技术。
210.例如,图1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如图12所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步骤:
211.s1,行车记录仪1202拍摄第一视频;
212.s2,行车记录仪1202向目标云处理设备1204传输第一视频;
213.s3,目标云处理设备1204从第一视频中每隔第一时长提取一帧图像,组成第一图像集合;
214.s4,目标云处理设备1204将第一图像集合输入到关联的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一预测结果。
215.s5,在第一预测结果表示第一视频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再次向其他设备确认,在在第一预测结果表示第一视频中不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将第一视频保存至对应存储空间。
216.上述仅是一种示例,本实施例不做任何具体限定。
217.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根据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是否第二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包括:
218.将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按照拍摄时间从先到后的顺序拼接成第二视频;
219.每隔第一时长从第二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二图像集合;
220.将第二图像集合输入到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二预测结果,其中,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用于根据输入的图像,确定预设违规行为集合中每个违规行为的出现概率,第二预测结果用于表示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221.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与上述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相同或者不同,具体而言,可以由多个上述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组成。
222.可选地,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如图13所示,上述信息处理方法还包括:
223.s1302,获取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第一视频;
224.s1304,根据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225.s1306,在确定出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时,发送提示信息,其中,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
226.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可以根据存储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相对于相关技术中人工判断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上述云处理设备可以自动地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从而提高了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的识别效率。进一步,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被实时地传输到云处理设备上存储的情况下,云处理设备可以根据实时传输的视频,实时地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从而提高了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的识别及时性,以及提高了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的识别效率。
227.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方法还包括: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手机号发送第一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手机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手机号,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中出现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或者
228.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发送所述第一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或者
229.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帐号转入目标数量的虚拟资源,其中,所述第二帐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或者
230.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手机号发送第二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手机号是与所述目标车辆绑定的手机号,所述第二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或者
231.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发送获取所述第二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是与所述目标车辆绑定的帐号。
232.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可以自动在行车记录仪上进行提示,或者,自动地向相应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例如,向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或者,向与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绑定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可见,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上述自动提示的方式,可以解决相关技术中需要人工提示所导致的提示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
233.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包括:
234.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第一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是所述第一视频的拍摄时间段;或者
235.根据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第二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其中,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拼接成的第二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连续拍摄的所述第二时间段上的视频,所述目标视频集合中的视频是所述行车记
录仪拍摄的、存储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上的视频。
236.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可以自动在行车记录仪上进行提示,或者,自动地向相应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例如,向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或者,向与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绑定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可见,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上述自动提示的方式,可以解决相关技术中需要人工提示所导致的提示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
237.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对应的视频发送给目标管理设备,包括:
238.在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第一时间段内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将所述第一视频发送给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是所述第一视频的拍摄时间段;或者
239.在根据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出第二时间段内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将所述第一视频以及所述目标视频集合发送给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其中,所述第一视频以及所述目标视频集合拼接成的第二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连续拍摄的所述第二时间段上的视频,所述目标视频集合中的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存储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上的视频。
240.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可以自动在行车记录仪上进行提示,或者,自动地向相应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例如,向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或者,向与存在违规行为的车辆绑定的帐号发送提示信息。可见,在确定出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车辆的违规行为被确认时,上述自动提示的方式,可以解决相关技术中需要人工提示所导致的提示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
241.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由目标云处理设备执行的方法,已经在有关该行车记录仪作为执行主体的方法的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将不做详细阐述说明。
242.下面结合具体的示例,对本技术进行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243.目前行车记录仪均采用插入sd卡或与手机局域网的方式,将记录视频先离线存储,当事故发生时,从存储卡或手机导出作为证据;一旦事故严重,可能存在sd卡或手机损坏,视频数据丢失,且当下行车记录模式,对道路安全也是事故后证据提供,并不会降低道路事故发生。
244.本技术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目的在于尽可能安全的存储行车记录数据,降低丢失损坏,在此基础上,借助ai识别前车的行车轨迹等,对不合规行驶车辆自动发出违规提醒,约束车主行车规范,提升道路安全。
245.应用场景一:行车数据实时云存储。
246.本技术通过实时将行车记录数据传输到云端(对应于前述的目标云处理设备),真正实现数据安全永久保存;
247.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第一次启动时,需完成移动端app注册,并绑定车辆上的行车记录仪,绑定成功后,服务将会在云端为该帐号设置专属对应空间,用于数据上传云存储,实现“人-车-物-云”的一一对应,数据安全、隐私保护。
248.当车辆启动通电后,该行车记录仪被启动,通过无线网络连接云端,并开始录制拍摄画面,将录制数据实时上传至云端该行车记录仪对应的专属空间。
249.遇到网络异常/信号差等情况,数据将会优先被保存到本地,记录仪会在录制的同时,再次尝试将行车数据上传到云端空间;无数据未传输完成,记录仪通电被中断(熄火、停驶等),记录仪会在自身电量供应下继续工作运转最长15分钟,用于完成数据上传存储;如电量不足以供应,保证记录仪运转,记录仪将会自动关机,未完成上传的数据将会存储在本地,在下次启动后,记录仪会在实时录制的同时完成之前待上传视频的任务,并为自身储能充电。
250.应用场景二:行车wifi上网。
251.车主可通过行车记录仪上物理按键或移动app打开wifi功能,开启后,其他电子设备、车载设备均可尝试连接该wifi,该wifi的密码模式是帐号的登录密码,车主可通过移动app实现wifi密码修改。
252.为了保证网络使用体验,该wifi的同时连接设备上限是5个(记录仪本身不占用上限数量),超出后,新设备连接将会失败;某一设备a在断开连接达到5分钟时,该记录默认设备a已断开连接,并将设备数量减1。
253.设备连接wifi后,可实现上网,网络使用的顺畅取决于车辆(行车记录仪)所处的环境,在信号较差的环境中,网络流畅度会收到一定影响。
254.应用场景三:道路行车违规监控及通知。
255.云端收到行车数据后,借助ai技术对画面进行图像分析,将画面里拍摄到车的行车轨迹及所在的道路安全线进行分析,对遮挡车牌号、超速、实线并线、违章停车等违规行为,上报到官方管理平台,在二次确认违规后,例如,确认违规车主信息(姓名、车牌号、手机号等)在云端存在使用上述出行服务的帐号,出行服务将会给违规车主发送短信,如车辆信息已经在出行服务某个帐号绑定,该帐号将会收到出行服务下发的消息通知,提醒违规的信息(时间、地点及违规情况等),违规车主点开后,可浏览违规详情。
256.应用场景四:违章抓拍奖励。
257.针对应用场景三中,贡献违规数据的车主,在违规发生触发且用户缴款后,出行服务将会收到罚款分成作为举报奖励,鼓励广大车主一起监督道路行车安全,降低道路事故率;每一笔分成将会自动打入贡献车主的行车记录仪app或绑定的帐号中。
258.需要说明的是,图1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种可选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图,具体流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图14所示:
259.s1,录制视频:车辆启动通电后,行车记录仪启动录制,如检测到启动声音或位置发生位移,但并未通电,在行车记录仪自身有电的情况下,进行提示音提醒,提醒超过5分钟,不再提醒,默认为不需要录制;
260.s2,上传视频:录制开始后,视频被切割成3分钟一个片段上传至云端,视频到达云端后,通过片段附带的标识进行拼接生成完整视频;异常情况后上传的视频片段,通过后拼接,继续更新视频;直到最后一个片段标识到达后,标记视频完成;
261.s3,视频转图片:将视频按照5分钟一个片段切割,并将5分钟的视频片段的每一帧提取为一个图片,将以上所有图片发给ai机器人进行识别;
262.其中,ai机器人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训练识别道路违规(以违法超车为例):
263.1、根据相应的道路交通法,获取违法超车的规则;
264.2、准备1000张违法超车的照片,1000张不是违法超车的照片,作为训练样本以供机器人学习,训练模型;
265.3、准备1000个实际超车的视频片段,分别提取的图片,都发给机器人进行判断,识别在规定的准确度之内的认定为合格;
266.4、投入使用,并继续训练多种违规情况。
267.s4,ai识别违法:对于ai识别判定为违规或违法的场景及车牌号,将违规时刻的前后5分钟发送至交管平台,进行官方二次确认;
268.s5,违规通知:官方确认后,如违规车主信息(姓名、车牌号、手机号等)在目标云处理设备的后台存在,出行服务将会给违规车主发送一条短信,如车辆信息已经在出行服务某个帐号绑定,该帐号将会收到出行服务下发的消息通知,提醒违规的信息(时间、地点及违规情况等),违规车主点开后,可浏览违规详情;
269.s6,违规分成:贡献违规数据的车主,在违规发生触发且用户缴款后,出行服务将会收到罚款分成作为举报奖励。
270.通过本实施例,行车记录仪实现了数据云端存储,“人-车-物-云”的一一对应,极大的保障了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可实现数据永不丢失,为违规后取证提供了基础保障,极大解决了取证难、证据易丢失的缺点。
271.此外,结合交管部门确认及ai识别,该行车记录仪能协助交警发现违规车辆,威慑侥幸车主,一起助力道路安全提升,帮助交管交警实现电子化违规提醒,降低人工通知费用及成本,也提高了通知的效率。
272.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前述的各方法实施例,为了简单描述,故将其都表述为一系列的动作组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悉,本发明并不受所描述的动作顺序的限制,因为依据本发明,某些步骤可以采用其他顺序或者同时进行。其次,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知悉,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实施例均属于优选实施例,所涉及的动作和模块并不一定是本发明所必须的。
273.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用于实施上述信息处理方法的信息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
274.行车记录仪,用于在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已拍摄的第一视频,向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
275.所述目标处理设备,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发送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
276.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系统,其中各个模块执行操作的具体方式已经在有关该方法的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将不做详细阐述说明。
277.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系统,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相同或不同的模块执行上述任一步骤。
278.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用于实施上述信息处理方法的信息处理装置。如图15所示,该装置包括:
279.第一获取模块1502,在行车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第一视频;
280.传输模块1504,用于向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并根据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281.接收模块1506,用于接收所述目标处理设备发送的提示消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
282.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第一视频:从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长的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包括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待传输的一个或多个视频,所述一个或多个视频包括所述第一视频,所述第一个或多个视频中的每个视频的时长均为所述预设时长,所述一个或多个视频的传输顺序与所述一个或多个视频的拍摄顺序对应。
283.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还用于: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传输状态,其中,所述无线传输状态用于表示是否允许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在所述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的情况下,在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拍摄第二视频时,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
284.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传输状态: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无线信号强度;在所述无线信号强度大于预设强度阈值时,确定出所述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或者检测所述行车记录仪是否通过所述无线网络与所述目标处理设备连接;在检测出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与所述目标处理设备建立了连接时,确定出所述无线传输状态表示允许所述行车记录仪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
285.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从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长的所述第一视频:从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长的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包括所述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待传输的一个或多个视频,所述一个或多个视频包括所述第一视频,所述第一个或多个视频中的每个视频的时长均为所述预设时长,所述一个或多个视频的传输顺序与所述一个或多个视频的拍摄顺序对应。
286.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从待传输的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预设时长的所述第一视频:在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一次开机后处于所述工作状态时,从所述视频队列中获取时长为所述预设时长的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第一视频为所述行车记录仪上次开机后拍摄的、未传输的视频,在所述视频队列中所述第一视频早于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一次开机后拍摄的视频传输。
287.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还用于: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之后,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手机号发送第一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手机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手机号,所述第一提
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中出现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或者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发送所述第一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
288.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还用于: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之后,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帐号转入目标数量的虚拟资源,其中,所述第二帐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
289.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还用于: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之后,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手机号发送第二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手机号是与所述目标车辆绑定的手机号,所述第二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或者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发送获取所述第二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是与所述目标车辆绑定的帐号。
290.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还用于:所述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通过所述无线网络向所述目标处理设备传输所述第一视频之后,在目标云处理设备上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上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对应的视频发送给目标管理设备,其中,所述目标处理设备包括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和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在获取到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发送的确认信息时,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上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其中,所述确认信息用于表示确认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
291.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第一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是所述第一视频的拍摄时间段;或者根据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第二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其中,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拼接成的第二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连续拍摄的所述第二时间段上的视频。
292.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第一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每隔第一时长从所述第一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一图像集合;将所述第一图像集合输入到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一预测结果,其中,所述第一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用于根据输入的图像,确定预设违规行为集合中每个违规行为的出现概率,所述第一预测结果用于表示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
293.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根据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是否第二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将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按照拍摄时间从先到后的顺序拼接成所述第二视频;每隔第一时长
从所述第二视频中提取一帧图像,得到第二图像集合;将所述第二图像集合输入到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得到第二预测结果,其中,所述第二预测神经网络模型用于根据输入的图像,确定预设违规行为集合中每个违规行为的出现概率,所述第二预测结果用于表示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
294.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用于实施上述信息处理方法的信息处理装置。如图16所示,该装置包括:
295.第二获取模块1602,用于获取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第一视频;
296.确定模块1604,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297.发送模块1606,用于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发送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
298.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还用于通过如下方式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发送提示信息: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发送提示信息。
299.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还用于:在确定出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对应的视频发送给目标管理设备,其中,所述对应的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存储在目标云处理设备上的视频;在获取到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发送的确认信息时,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其中,所述确认信息用于表示确认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
300.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用于通过如下方式将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对应的视频发送给目标管理设备:在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出第一时间段内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将所述第一视频发送给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是所述第一视频的拍摄时间段;或者在根据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出第二时间段内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时,将所述第一视频以及所述目标视频集合发送给所述目标管理设备,其中,所述第一视频以及所述目标视频集合拼接成的第二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连续拍摄的所述第二时间段上的视频,所述目标视频集合中的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存储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上的视频。
301.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还用于: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手机号发送第一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手机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手机号,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中出现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或者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发送所述第一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一应用的第一帐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或者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帐号转入目标数量的虚拟资源,其中,所述第二帐号是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绑定的帐号;或者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手机号发送第二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手机号是与所述目标车辆绑定的手机号,所述第二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或者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车辆存在所述违规行为、且所述目标车辆的所述违规行为被确认时,向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发送获取所述第二提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应用的第三帐号是与所述目标车辆绑定
的帐号。
302.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装置还用于通过如下方式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根据所述第一视频,确定第一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是所述第一视频的拍摄时间段;或者根据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确定第二时间段内是否出现存在所述违规行为的所述目标车辆,其中,所述第一视频以及目标视频集合拼接成的第二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连续拍摄的所述第二时间段上的视频,所述目标视频集合中的视频是所述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存储在所述目标云处理设备上的视频。
303.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用于实施上述信息处理方法的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可以是图1所示的终端设备或服务器。本实施例以该电子设备为终端为例来说明。如图17所示,该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1702和处理器1704,该存储器1702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处理器1704被设置为通过计算机程序执行上述任一项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304.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电子设备可以位于计算机网络的多个网络设备中的至少一个网络设备。
305.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处理器可以被设置为通过计算机程序执行以下步骤:
306.s1,在行车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第一视频;
307.s2,向目标处理设备传输第一视频,其中,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并根据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308.s3,接收目标处理设备发送的提示消息,其中,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
309.可选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17所示的结构仅为示意,电子装置电子设备也可以是智能手机(如android手机、ios手机等)、平板电脑、掌上电脑以及移动互联网设备(mobile internet devices,mid)、pad等终端设备。图17其并不对上述电子装置电子设备的结构造成限定。例如,电子装置电子设备还可包括比图17中所示更多或者更少的组件(如网络接口等),或者具有与图17所示不同的配置。
310.其中,存储器1702可用于存储软件程序以及模块,如本发明实施例中的信息处理方法和装置对应的程序指令/模块,处理器1704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1702内的软件程序以及模块,从而执行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即实现上述的信息处理方法。存储器1702可包括高速随机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如一个或者多个磁性存储装置、闪存、或者其他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在一些实例中,存储器1702可进一步包括相对于处理器1704远程设置的存储器,这些远程存储器可以通过网络连接至终端。上述网络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局域网、移动通信网及其组合。其中,存储器1702具体可以但不限于用于存储视频数据等信息。作为一种示例,如图17所示,上述存储器1702中可以但不限于包括上述信息处理装置中的第一获取模块1502、第二获取模块1504以及传输模块1506。此外,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信息处理装置中的其他模块单元,本示例中不再赘述。
311.可选地,上述的传输装置1706用于经由一个网络接收或者发送数据。上述的网络具体实例可包括有线网络及无线网络。在一个实例中,传输装置1706包括一个网络适配器
(network interface controller,nic),其可通过网线与其他网络设备与路由器相连从而可与互联网或局域网进行通讯。在一个实例中,传输装置1706为射频(radio frequency,rf)模块,其用于通过无线方式与互联网进行通讯。
312.此外,上述电子设备还包括:显示器1708,用于显示上述视频;和连接总线1710,用于连接上述电子设备中的各个模块部件。
313.在其他实施例中,上述终端设备或者服务器可以是一个分布式系统中的一个节点,其中,该分布式系统可以为区块链系统,该区块链系统可以是由该多个节点通过网络通信的形式连接形成的分布式系统。其中,节点之间可以组成点对点(p2p,peer to peer)网络,任意形式的计算设备,比如服务器、终端等电子设备都可以通过加入该点对点网络而成为该区块链系统中的一个节点。
314.根据本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指令,该计算机指令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计算机设备的处理器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读取该计算机指令,处理器执行该计算机指令,使得该计算机设备执行上述信息处理方面的各种可选实现方式中提供的方法。其中,该计算机程序被设置为运行时执行上述任一项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315.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计算机可读的存储介质可以被设置为存储用于执行以下步骤的计算机程序:
316.s1,在行车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时,获取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第一视频;
317.s2,向目标处理设备传输第一视频,其中,目标处理设备至少用于存储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并根据行车记录仪已拍摄的视频,确定是否出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目标车辆;
318.s3,接收目标处理设备发送的提示消息,其中,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目标车辆存在违规行为。
319.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实施例的各种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终端设备相关的硬件来完成,该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介质可以包括:闪存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盘或光盘等。
320.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321.上述实施例中的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上述计算机可读取的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或多台计算机设备(可为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
322.在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323.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客户端,可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其中,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
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单元或模块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或其它的形式。
324.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325.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326.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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