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1878794发布日期:2022-10-21 22:37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车联网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相关技术中,用户可以通过停车场出口处的自助缴费机或用户智能终端,如微信应用中的停车场公众号与服务器进行交互,从而实现车辆的停车费的缴费,减少了人力成本,提升了出口通行效率。
3.然而,相关技术中用户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支付停车费时,仍需通过手机自主支付,导致操作耗时较长,容易造成出口处交通拥堵,降低了用户通行效率,无法满足用户快捷、安全的驾车需求,亟待解决。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提供一种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及装置,以解决相关技术中用户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支付停车费时,仍需通过手机自主支付,导致操作耗时较长,容易造成出口处交通拥堵,降低了用户通行效率,无法满足用户快捷、安全的驾车需求的技术问题。
5.本技术第一方面实施例提供一种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在检测到所述当前所处场景为扫码缴费场景时,识别所述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将所述支付渠道、所述账号和所述费用发送至预设移动终端,以使所述预设移动终端使用所述支付渠道支付所述费用至所述账号,完成缴费。
6.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包括:采集所述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从所述车前全景影像中提取道闸栏杆特征、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根据所述道闸栏杆特征、所述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所述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判断所述当前所处场景是否为扫码缴费场景。
7.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在采集所述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之前,还包括:判断所述车辆是否处于预设场景检测区域;如果所述车辆处于所述预设场景检测区域,且所述车辆的实际车速小于或等于预设车速,则控制所述车辆进入场景识别模式。
8.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识别所述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包括:根据所述车前全景影像识别图片中的缴费文字信息和/或缴费码图片;根据所述缴费文字信息和/或缴费码图片提取所述支付渠道、所述账号和所述费用。
9.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在识别所述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之后,还包括:在未识别到所述支付渠道、所述账号和所述费用中的任一项时,控制所述车辆停止行驶的同时,向所述用户提示所述任一项和/或提示所述用户手动支付。
10.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在完成缴费后,还包括:根据所述支付渠道、所述账号和/或费用及缴费结果生成支付提示信息;控制所述车辆的至少一个声学提醒设备和/或至少一个光学显示设备提示所述支付提示信息。
11.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在检测所述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之前,还包
括:检测所述车辆是否开启无感扫码缴费功能;在检测到所述车辆开启所述无感扫码缴费功能后,控制所述车辆进入无感扫码缴费模式。
12.本技术第二方面实施例提供一种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装置,包括: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识别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当前所处场景为扫码缴费场景时,识别所述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支付模块,用于将所述支付渠道、所述账号和所述费用发送至预设移动终端,以使所述预设移动终端使用所述支付渠道支付所述费用至所述账号,完成缴费。
13.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模块包括:采集单元,用于采集所述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第一提取单元,用于从所述车前全景影像中提取道闸栏杆特征、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判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道闸栏杆特征、所述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所述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判断所述当前所处场景是否为扫码缴费场景。
14.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的装置还包括:判断模块,用于在采集所述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之前,判断所述车辆是否处于预设场景检测区域;控制模块,用于在采集所述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之前,如果所述车辆处于所述预设场景检测区域,且所述车辆的实际车速小于或等于预设车速,则控制所述车辆进入场景识别模式。
15.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识别模块包括:识别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车前全景影像识别图片中的缴费文字信息和/或缴费码图片;第二提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缴费文字信息和/或缴费码图片提取所述支付渠道、所述账号和所述费用。
16.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的装置还包括:提示模块,用于在识别所述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之后,在未识别到所述支付渠道、所述账号和所述费用中的任一项时,控制所述车辆停止行驶的同时,向所述用户提示所述任一项和/或提示所述用户手动支付。
17.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的装置还包括:生成模块,用于在完成缴费后,根据所述支付渠道、所述账号和/或费用及缴费结果生成支付提示信息;提示模块,用于在完成缴费后,控制所述车辆的至少一个声学提醒设备和/或至少一个光学显示设备提示所述支付提示信息。
18.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的装置还包括:检测模块,用于在检测所述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之前,检测所述车辆是否开启无感扫码缴费功能;控制模块,用于在检测所述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之前,在检测到所述车辆开启所述无感扫码缴费功能后,控制所述车辆进入无感扫码缴费模式。
19.本技术第三方面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以实现如上述实施例所述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
20.本技术第四方面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
21.本技术实施例可以识别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并且将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发送至预设移动终端,以使预设移动终端使用支付渠道支付费用至账号,从而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完成无感扫码缴费动作,进而实现驾车无感扫码缴费通行,提升了用户通行效率,有效的满足了用户快捷、安全的驾车需求。由此,解决了相关技术中用
户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支付停车费时,仍需通过手机自主支付,导致操作耗时较长,容易造成出口处交通拥堵,降低了用户通行效率,无法满足用户快捷、安全的驾车需求的技术问题。
22.本技术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技术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23.本技术上述的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下面结合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24.图1为根据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的流程图;
25.图2为为本技术一个具体实施例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的示意图;
26.图3为本技术一个具体实施例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的流程图;
27.图4为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8.图5为根据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9.下面详细描述本技术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技术,而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30.下面参考附图描述本技术实施例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及装置。针对上述背景技术中心提到的相关技术中用户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支付停车费时,仍需通过手机自主支付,导致操作耗时较长,容易造成出口处交通拥堵,降低了用户通行效率,无法满足用户快捷、安全的驾车需求的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在该方法中,可以识别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并且将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发送至预设移动终端,以使预设移动终端使用支付渠道支付费用至账号,从而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完成无感扫码缴费动作,进而实现驾车无感扫码缴费通行,提升了用户通行效率,有效的满足了用户快捷、安全的驾车需求。由此,解决了相关技术中用户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支付停车费时,仍需通过手机自主支付,导致操作耗时较长,容易造成出口处交通拥堵,降低了用户通行效率,无法满足用户快捷、安全的驾车需求的技术问题。
31.具体而言,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32.如图1所示,该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3.在步骤s101中,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
34.可以理解的是,本技术实施例可以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确保车辆在处于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需要支付费用的时,可以完成无感扫码缴费动作,从而提升车辆的通行效率,提升车辆的自动化水平,有效的提升用户的驾车体验。
35.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在采集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之前,还包括:判断车辆是否处于预设场景检测区域;如果车辆处于预设场景检测区域,且车辆的实际车速小于或等于预设车速,则控制车辆进入场景识别模式。
36.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本技术实施例可以判断车辆是否处于预设场景检测区域,例如,车辆端可以根据导航定位和车速以判断车辆是否处于当前车辆定位内部道路区域,如停车场出口、收费站出口等,且车辆的实际车速小于或等于时速5km/h,则控制车辆进入场景识别模式,从而提升了车辆的交互性。
37.需要说明的是,预设场景检测区域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在此不作具体限定。
38.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在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之前,还包括:检测车辆是否开启无感扫码缴费功能;在检测到车辆开启无感扫码缴费功能后,控制车辆进入无感扫码缴费模式。
39.作为一种可能实现的方式,本技术实施例可以检测车辆是否开启无感扫码缴费功能,例如,用户可以通过车辆端或者移动终端开启无感扫码缴费功能,在检测到车辆开启无感扫码缴费功能后,当车辆在处于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需要支付费用时,可以控制车辆进入无感扫码缴费模式,大大的提升了车辆的自动化程度,提高了用户驾车的便捷性。
40.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包括:采集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从车前全景影像中提取道闸栏杆特征、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根据道闸栏杆特征、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判断当前所处场景是否为扫码缴费场景。
4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本技术实施例可以采集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例如,通过车载自带前置摄像头采集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无需安装任何设备,并从车前全景影像中提取道闸栏杆特征、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从而根据道闸栏杆特征、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判断当前所处场景是否为扫码缴费场景,进而提升车辆判断信息的准确性,提升用户的驾车体验。
42.举例而言,如图2所示,车辆端可以根据导航定位、车前全景影像和下述步骤中的预设车速判断车辆是否属于场景检测区域,可以从前置摄像头获取车前实时图像数据,通过cnn(convolutional neural network,卷积神经网络)识别图像中是否有道闸栏杆,并通过ocr(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光学字符识别)识别图片的缴费文字信息,最后采用zxing二维码识别库解析图片中是否有二维码图片,当检测出来道闸栏杆、二维码牌、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等关键信息时,则将关键信息传递给车辆端解析服务设备,进行识别下述步骤中的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的渠道、账号、费用等信息,从而提升了无感缴费的效率,提升了车辆的自动化水平。
43.在步骤s102中,在检测到当前所处场景为扫码缴费场景时,识别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
44.可以理解的是,本技术实施例可以在检测到当前所处场景为扫码缴费场景时,识别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举例而言,根据道闸栏杆特征、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判断当前所处场为扫码缴费场景时,可以识别扫描下述步骤中的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提升了车辆的智能化水平,提高了用户驾车的通行效率。
45.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识别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包括:根据车前全景影像识别图片中的缴费文字信息和/或缴费码图片;根据缴费文字信息
和/或缴费码图片提取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
46.作为一种可能实现的方式,如图2所示,本技术实施例可以根据车前全景影像识别图片中的缴费文字信息和/或缴费码图片,例如,识别图片中的二维码等,从而车辆端从二维码牌中的文字提取支付金额信息,并从二维码的url中解析出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例如,支付渠道可以为微信、支付宝等,并且可以获取用户的支付账号和所需支付的费用,进而无需用户动手操作,极大的提升了用户驾车的快捷性。
47.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在识别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之后,还包括:在未识别到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中的任一项时,控制车辆停止行驶的同时,向用户提示任一项和/或提示用户手动支付。
48.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本技术实施例在未识别到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中的任一项时,例如,用户未绑定支付账号,或者用户未开启免密支付等,造成无法进行无感缴费动作时,控制车辆停止行驶,以防止发生撞杆危险的同时,向用户提示未能识别到的信息,或者通过车载多媒体屏幕提示用户需要手动支付,有效的提升了用户驾车的安全性,增加了用户的交互体验。
49.在步骤s103中,将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发送至预设移动终端,以使预设移动终端使用支付渠道支付费用至账号,完成缴费。
50.部分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本技术实施例可以将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发送至预设移动终端,例如,用户智能手机端、智能手环等,从而车辆端解析服务设备通过tcp(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传输控制协议)和用户智能手机端支付服务设备通信,并传递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等支付信息给用户智能手机端支付服务设备完成支付。
51.另外,当智能手机端支付服务中心获取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数据后,本技术实施例可以基于支付渠道调用对应第三方支付平台的sdk传递对应的账号和金额,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应用开启小额免密支付,用户智能手机端支付服务中心直接调起第三方支付应用完成支付,从而提升了无感缴费的快捷性,有效的满足了用户的驾驶体验。
52.需要说明的是,预设移动终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在此不作具体限定。
53.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在完成缴费后,还包括:根据支付渠道、账号和/或费用及缴费结果生成支付提示信息;控制车辆的至少一个声学提醒设备和/或至少一个光学显示设备提示支付提示信息。
54.作为一种可能实现的方式,如图2所示,本技术实施例可以根据支付渠道、账号和/或费用及缴费结果生成支付提示信息,例如,用户将车辆行驶到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景,如停车场出口时,车辆自动完成无感扫码缴费,缴费完成后,车内指示灯闪烁,且多媒体显示屏弹框提示“您已经缴费xx元”,并进行语音提醒,同时,用户智能手机端也可以接收到相应提醒信息,使得用户可以达到方便、快捷、安全的无感缴费体验。
55.如图3所示,下面对本技术的一个具体实施例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工作原理进行详细阐述。
56.步骤s301:车机端扫码缴费场景识别。
57.即言,本技术实施例可以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确保车辆在处于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需要支付费用时,可以完成无感扫码缴费,从而提升车辆的通行效率。
58.步骤s302:车辆是否时速小于5km/h且位于内部道路区域。
59.即言,本技术实施例可以判断车辆是否时速小于5km/h且位于内部道路区域,当车辆时速小于5km/h且位于内部道路区域时,执行步骤s304,否则无需进入无感停车缴费。
60.步骤s303:车辆是否时速小于5km/h且进入收费站区域。
61.即言,本技术实施例可以判断车辆是否时速小于5km/h且进入收费站区域,当车辆时速小于5km/h且进入收费站区域时,执行步骤s304,否则无需进入无感停车缴费。
62.步骤s304:解析实时图像信息。
63.即言,本技术实施例可以解析实时图像信息,提升车辆判断信息的准确性。
64.步骤s305:是否解析到道闸栏杆、付款文字、二维码信息。
65.即言,本技术实施例可以判断车辆是否解析到道闸栏杆、付款文字、二维码信息,当车辆解析到道闸栏杆、付款文字、二维码信息时,执行步骤s306,否则无需进入无感停车缴费。
66.步骤s306:车机端解析服务中心。
67.即言,本技术实施例可以通过tcp和用户智能手机端支付服务设备通信,并传递支付渠道、账号和金额等支付信息给用户智能手机端。
68.步骤s307:智能手机端支付服务中心。
69.即言,本技术实施例可以基于支付渠道调用对应第三方支付平台的sdk传递对应的账号和金额,以在第三方支付应用开启小额免密支付,用户智能手机端支付服务中心直接调起第三方支付应用完成支付。
70.步骤s308:手机第三方支付应用中心。
71.即言,本技术实施例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应用开启小额免密支付,用户智能手机端支付服务中心直接调起第三方支付应用完成支付,从而提升了无感缴费的快捷性。
72.根据本技术实施例提出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可以识别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并且将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发送至预设移动终端,以使预设移动终端使用支付渠道支付费用至账号,从而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完成无感扫码缴费动作,进而实现驾车无感扫码缴费通行,提升了用户通行效率,有效的满足了用户快捷、安全的驾车需求。由此,解决了相关技术中用户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支付停车费时,仍需通过手机自主支付,导致操作耗时较长,容易造成出口处交通拥堵,降低了用户通行效率,无法满足用户快捷、安全的驾车需求的技术问题。
73.其次参照附图描述根据本技术实施例提出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装置。
74.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装置的方框示意图。
75.如图4所示,该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装置10包括:检测模块100、识别模块200和支付模块300。
76.具体地,检测模块100,用于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
77.识别模块200,用于在检测到当前所处场景为扫码缴费场景时,识别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
78.支付模块300,用于将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发送至预设移动终端,以使预设移动终端使用支付渠道支付费用至账号,完成缴费。
79.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检测模块100包括:采集单元、第一提取单元和
判定单元。
80.其中,采集单元,用于采集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
81.第一提取单元,用于从车前全景影像中提取道闸栏杆特征、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
82.判定单元,用于根据道闸栏杆特征、二维码牌特征或者支付费用电子屏幕特征判断当前所处场景是否为扫码缴费场景。
83.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的装置10还包括:判断模块和控制模块。
84.其中,判断模块,用于在采集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之前,判断车辆是否处于预设场景检测区域。
85.控制模块,用于在采集车辆的车前全景影像之前,如果车辆处于预设场景检测区域,且车辆的实际车速小于或等于预设车速,则控制车辆进入场景识别模式。
86.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识别模块200包括:识别单元和第二提取单元。
87.其中,识别单元,用于根据车前全景影像识别图片中的缴费文字信息和/或缴费码图片。
88.第二提取单元,用于根据缴费文字信息和/或缴费码图片提取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
89.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的装置10还包括:提示模块。
90.其中,提示模块,用于在识别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之后,在未识别到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中的任一项时,控制车辆停止行驶的同时,向用户提示任一项和/或提示用户手动支付。
91.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的装置10还包括:生成模块和提示模块。
92.其中,生成模块,用于在完成缴费后,根据支付渠道、账号和/或费用及缴费结果生成支付提示信息。
93.提示模块,用于在完成缴费后,控制车辆的至少一个声学提醒设备和/或至少一个光学显示设备提示支付提示信息。
94.可选地,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的装置10还包括:检测模块和控制模块。
95.其中,检测模块,用于在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之前,检测车辆是否开启无感扫码缴费功能。
96.控制模块,用于在检测车辆的当前所处场景之前,在检测到车辆开启无感扫码缴费功能后,控制车辆进入无感扫码缴费模式。
97.需要说明的是,前述对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实施例的解释说明也适用于该实施例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装置,此处不再赘述。
98.根据本技术实施例提出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装置,可以识别扫描缴费场景的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并且将支付渠道、账号和费用发送至预设移动终端,以使预设移动终端使用支付渠道支付费用至账号,从而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完成无感扫码缴费动作,进而实现驾车无感扫码缴费通行,提升了用户通行效率,有效的满足了用户快捷、安全
的驾车需求。由此,解决了相关技术中用户在没有预先设置的缴费场所支付停车费时,仍需通过手机自主支付,导致操作耗时较长,容易造成出口处交通拥堵,降低了用户通行效率,无法满足用户快捷、安全的驾车需求的技术问题。
99.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结构示意图。该车辆可以包括:
100.存储器501、处理器502及存储在存储器501上并可在处理器502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
101.处理器502执行程序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提供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
102.进一步地,车辆还包括:
103.通信接口503,用于存储器501和处理器502之间的通信。
104.存储器501,用于存放可在处理器502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
105.存储器501可能包含高速ram存储器,也可能还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
106.如果存储器501、处理器502和通信接口503独立实现,则通信接口503、存储器501和处理器502可以通过总线相互连接并完成相互间的通信。总线可以是工业标准体系结构(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简称为isa)总线、外部设备互连(peripheral component,简称为pci)总线或扩展工业标准体系结构(extended 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简称为eisa)总线等。总线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为便于表示,图5中仅用一条粗线表示,但并不表示仅有一根总线或一种类型的总线。
107.可选地,在具体实现上,如果存储器501、处理器502及通信接口503,集成在一块芯片上实现,则存储器501、处理器502及通信接口503可以通过内部接口完成相互间的通信。
108.处理器502可能是一个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为cpu),或者是特定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为asic),或者是被配置成实施本技术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
109.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的汽车的无感扫码缴费方法。
110.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n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111.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n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112.流程图中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任何过程或方法描述可以被理解为,表示包括一个或n个用于实现定制逻辑功能或过程的步骤的可执行指令的代码的模块、片段或部分,并且本技术的优选实施方式的范围包括另外的实现,其中可以不按所示出或讨论的顺序,
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这应被本技术的实施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113.在流程图中表示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逻辑和/或步骤,例如,可以被认为是用于实现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体实现在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如基于计算机的系统、包括处理器的系统或其他可以从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取指令并执行指令的系统)使用,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就本说明书而言,"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储、通信、传播或传输程序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的装置。计算机可读介质的更具体的示例(非穷尽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个或n个布线的电连接部(电子装置),便携式计算机盘盒(磁装置),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除可编辑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速存储器),光纤装置,以及便携式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另外,计算机可读介质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所述程序的纸或其他合适的介质,因为可以通过对纸或其他介质进行光学扫描,接着进行编辑、解译或必要时以其他合适方式进行处理来以电子方式获得所述程序,然后将其存储在计算机存储器中。
114.应当理解,本技术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组合来实现。在上述实施方式中,n个步骤或方法可以用存储在存储器中且由合适的指令执行系统执行的软件或固件来实现。如,如果用硬件来实现和在另一实施方式中一样,可用本领域公知的下列技术中的任一项或他们的组合来实现:具有用于对数据信号实现逻辑功能的逻辑门电路的离散逻辑电路,具有合适的组合逻辑门电路的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
115.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携带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包括方法实施例的步骤之一或其组合。
116.此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模块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模块中。上述集成的模块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所述集成的模块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也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
117.上述提到的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技术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技术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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