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扫码取物柜

文档序号:30819949发布日期:2022-07-20 01:39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一种扫码取物柜

1.本实用新型涉及快递柜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扫码取物柜。


背景技术:

2.快递又称速递或快运,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通过自身的独立网络或以联营合作(即联网)的方式,将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递手)的新型运输方式,快递柜是指用于储存快递的柜体,智能快递柜是随着快递业不断发展新生的事物,随着智能快递柜运营企业自身规模的扩大,由于上游企业技术壁垒弱,厂商众多,企业议价能力将得到增强,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进一步强化自身优势。
3.中国专利公告号cn 212933643 u公开了一种易于取物的物流快递柜,包括柜箱,所述柜箱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所述柜箱右侧中心处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显示屏,所述柜箱右侧中心处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操作面板,所述柜箱内壁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放置箱,所述放置箱的右侧贯穿至柜箱的右侧,所述放置箱内壁右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步进电机,所述步进电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螺纹杆;
4.中国专利公告号cn 212694511 u公开了一种取物方便的便民快递柜,包括柜体,所述柜体的正面镶嵌有数量为多个的置物箱,所述柜体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底座,所述柜体正面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连接板,连接板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数量为三个的稳固杆,稳固杆的顶部贯穿至站台的内侧且固定安装有站台,所述柜体正面的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稳固杆,所述柜体的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防护箱,防护箱的内顶壁和内底壁分别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和轴承。
5.以上两种快递柜都是在集中地进行使用,需要使用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投递或者取件,违背了快递上门的初衷,因此需要一种设置在门口的快递取物柜,来方便人们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扫码取物柜,设置在用户门口,便于快递员上门取件和用户收件,同时设置大件夹持装置,能够对大件物品进行夹持,避免大件物品的遗失。
7.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扫码取物柜,包括柜体,所述柜体的内壁设置有用于取寄快递的收取柜和进门换鞋的换鞋柜,所述换鞋柜的内部设置有转动收纳装置,所述柜体的上端设置有大件夹持装置,所述柜体的正面开设有放置区,所述放置区的内部放置有换鞋凳,所述柜体上部的正面嵌设有照明灯。
8.优选的,所述收取柜包括大箱柜和小箱柜,所述大箱柜设置在小箱柜的下方,且大箱柜和小箱柜的数量均为若干个。
9.优选的,所述换鞋柜的下沿与柜体底面的之间的距离为5cm,且换鞋柜的正面设置有密码锁。
10.优选的,所述转动收纳装置包括转动连接在换鞋柜内壁的转动轴,所述转动轴两
端的表面固定安装有衔接板,两个衔接板的相对面固定安装有连接杆,连接杆的表面转动连接有吊杆,吊杆的表面设置有放置框。
11.优选的,所述连接杆的数量为若干个,且相邻两个连接杆之间的距离大于吊杆的长度。
12.优选的,所述大件夹持装置包括固定安装在柜体侧面的插接筒,所述插接筒的内壁插设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上端固定安装有方筒,方筒的内壁套设有限位条。
13.优选的,所述插接筒和方筒的表面均设置有锁紧螺栓,且两个锁紧螺栓的螺纹端分别延伸至插接筒和方筒的内部,并分别与伸缩杆和限位条的表面搭接。
14.优选的,所述柜体的上表面开设有收纳槽,且收纳槽的宽度与方筒的宽度相同。
15.优选的,所述伸缩杆的侧面开设有直角槽,所述限位条远离方筒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角钢。
16.优选的,所述换鞋柜的正面设置有控制开关,所述照明灯通过控制开关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
17.有益效果
18.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扫码取物柜,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9.1.该扫码取物柜,通过将本扫码取物柜设置在用户门口,用户能够将需要寄走的物品放置在收取柜中,同时快递人员也能够将快递放置在收取柜中,便于快递的收取和投递,通过在柜体的上端设置大件夹持装置,能够将不便于放置在收取柜的物品利用大件夹持装置进行夹持,避免被人拿走。
20.2.该扫码取物柜,通过设置换鞋柜,用户在进出门时能够坐在换鞋凳上进行换鞋,且转动收纳装置的设计,能够在保证收纳鞋子数量的同时,使鞋子能够转动收纳,便于鞋子的取用。
附图说明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实用新型爆炸结构示意图;
23.图3为本实用新型转动收纳装置立体结构示意图;
24.图4为本实用新型伸缩杆立体结构示意图;
25.图5为本实用新型限位条立体结构示意图。
26.图中:1、柜体;2、收取柜;201、大箱柜;202、小箱柜;3、换鞋柜;4、转动收纳装置;401、转动轴;402、衔接板;403、连接杆;404、吊杆;405、放置框;5、大件夹持装置;501、插接筒;502、伸缩杆;503、方筒;504、限位条;505、锁紧螺栓;506、收纳槽;507、直角槽;508、角钢;6、放置区;7、换鞋凳;8、照明灯;9、密码锁;10、控制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8.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扫码取物柜,包括柜体1,所述柜体1的内壁设置有用于取寄快递的收取柜2和进门换鞋的换鞋柜3,其中收取柜2包括大箱柜201和小箱柜202,所述大箱柜201设置在小箱柜202的下方,且大箱柜201和小箱柜202的数量均为若干个,柜体1的正面设置有快递柜云端。
29.所述换鞋柜3的下沿与柜体1底面的之间的距离为5cm,便于清扫换鞋柜3下方,避免灰尘堆积,且换鞋柜3的正面设置有密码锁9,其中换鞋柜3的内部设置有转动收纳装置4。
30.具体的,如图3所示,所述转动收纳装置4包括转动连接在换鞋柜3内壁的转动轴401,所述转动轴401两端的表面固定安装有衔接板402,两个衔接板402的相对面固定安装有连接杆403,连接杆403的表面转动连接有吊杆404,吊杆404的表面设置有放置框405,所述连接杆403的数量为若干个,且相邻两个连接杆403之间的距离大于吊杆404的长度。
31.具体的,如图4和图5所示,所述柜体1的上端设置有大件夹持装置5,其中大件夹持装置5包括固定安装在柜体1侧面的插接筒501,所述插接筒501的内壁插设有伸缩杆502,所述伸缩杆502的上端固定安装有方筒503,方筒503的内壁套设有限位条504,所述插接筒501和方筒503的表面均设置有锁紧螺栓505,且两个锁紧螺栓505的螺纹端分别延伸至插接筒501和方筒503的内部,并分别与伸缩杆502和限位条504的表面搭接,所述柜体1的上表面开设有收纳槽506,且收纳槽506的宽度与方筒503的宽度相同,所述伸缩杆502的侧面开设有直角槽507,所述限位条504远离方筒503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角钢508。
32.通过将本扫码取物柜设置在用户门口,用户能够将需要寄走的物品放置在收取柜2中,同时快递人员也能够将快递放置在收取柜2中,便于快递的收取和投递,通过在柜体1的上端设置大件夹持装置5,能够将不便于放置在收取柜2的物品利用大件夹持装置5进行夹持,避免被人拿走。
33.所述柜体1的正面开设有放置区6,所述放置区6的内部放置有换鞋凳7,所述柜体1上部的正面嵌设有照明灯8,所述换鞋柜3的正面设置有控制开关10,所述照明灯8通过控制开关10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
34.通过设置换鞋柜3,用户在进出门时能够坐在换鞋凳7上进行换鞋,且转动收纳装置4的设计,能够在保证收纳鞋子数量的同时,使鞋子能够转动收纳,便于鞋子的取用。
35.工作原理:使用时,快递员(用户)将待取(寄)物品放置在收取柜2内(较大物品放置在大箱柜201内,较小物品放置在小箱柜202内),便于用户(快递员)取件,当物品较大(大箱柜201也放不下)时,拧松插接筒501上的锁紧螺栓505,并向上抽动伸缩杆502,使方筒503脱离收纳槽506,再拧松方筒503上的锁紧螺栓505,抽动限位条504并转动伸缩杆502,将物品放置在柜体1的上表面,使伸缩杆502上直角槽507和角钢508的槽卡在快递箱的对角上,并使方筒503的下表面紧贴快递箱的上表面,拧紧插接筒501和方筒503上的锁紧螺栓505,从而将快递箱固定,提醒路人注意,此箱有用,避免路人拾走;
36.当用户进出门需要换鞋时,通过密码锁9打开换鞋柜3的门,转动衔接板402,使放置框405转动,进而方便挑选需要穿的鞋子,当鞋子换好后,同样将鞋子放置在放置框405上。
3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
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8.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的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39.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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