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婴儿进食智能管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73453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一种婴儿进食智能管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是一种婴儿进食智能管理装置,属于进食智能管理装置领域。



背景技术:

婴儿监视器,也叫婴儿监护器,英文翻译为babymonitor,属于无线家庭安全防护系统,由看护器(也称为监视端或者婴儿端)和显示器(也成为控制端或者父母端)两部分组成,在宝宝的房间中放置看护器,即可以通过显示器随时监护到宝宝的安全。婴儿监视器作为一种家庭用安防产品,这种产品利用监视端对婴儿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提供实时的监视,监视的结果通过模拟信号或者数字信号的无线电波发送到监护人手上的控制端设备上,并以还原成视频或者音频。通过使用婴儿监视器,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再需要寸步不离地守候在婴儿或小孩的身旁即可了解到他们的行为,并在异常情况出现的同时立即可以察觉并进行处理。婴儿监听器不仅是是婴幼儿最佳的日常生活护理用品,也是照顾老人及病人必备的好帮手。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520579425.2的一种多功能教育产品婴儿监视器,包括壳体和设置在壳体上的监视镜头组件,该壳体内设置有主控制板,该监视镜头组件与主控制板电性连接以传输所采集的图像信号,该壳体上还设置有投影镜头组件,所述主控制板与投影镜头组件电性连接以控制投影。本发明婴儿监视器在功能上不再仅限于监视功能,新增了投影镜头组件来增加监视器的趣味性,并集成有MP3来播放教育类音频读物,以及温度传感器检测室内温度,从而丰富了婴儿监视器的功能性。但是该婴儿监视器没有倒计时和闹钟功能,不能起到提醒婴儿进食的作用,不能控制提醒婴儿进食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婴儿进食智能管理装置,其结构包括响铃停止按键、设备外壳、显示屏、上翻键、下翻键、确定键、返回键、装置底座、固定吸盘,所述响铃停止按键设于设备外壳上方,所述显示屏设于设备外壳表面,所述上翻键设于显示屏下方,所述下翻键设于述上翻键下方,所述确定键设于上翻键右侧,所述返回键设于确定键下方,所述装置底座与设备外壳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吸盘设于装置底座底部,所述显示屏设有倒计时模块、时间显示模块,所述倒计时模块设于时间显示模块上方,所述装置底座设有电池盒、电池盒后盖,所述电池盒设于装置底座内部,所述电池盒后盖设于电池盒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电池盒设有电池槽、压紧弹簧。

进一步的,所述压紧弹簧设于电池槽内部。

进一步的,所述电池盒后盖设有定位板、卡扣。

进一步的,所述定位板设于电池盒后盖右侧,所述卡扣设于电池盒后盖左侧。

本发明的一种婴儿进食智能管理装置,通过设有倒计时和闹钟功能,实现了但是该婴儿监视器没有可以起到提醒婴儿进食的作用,能控制提醒婴儿进食时间。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发明一种婴儿进食智能管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固定吸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电池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电池盒后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响铃停止按键-1、设备外壳-2、显示屏-3、上翻键-4、下翻键-5、确定键-6、返回键-7、装置底座-8、固定吸盘-9、倒计时模块-30、时间显示模块-31、电池盒-80、电池盒后盖-81、电池槽-800、压紧弹簧-801、定位板-810、卡扣-811。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请参阅图1-4,本发明提供一种婴儿进食智能管理装置,其结构包括响铃停止按键1、设备外壳2、显示屏3、上翻键4、下翻键5、确定键6、返回键7、装置底座8、固定吸盘9,所述响铃停止按键1设于设备外壳2上方,所述显示屏3设于设备外壳2表面,所述上翻键4设于显示屏3下方,所述下翻键5设于述上翻键4下方,所述确定键6设于上翻键4右侧,所述返回键7设于确定键6下方,所述装置底座8与设备外壳2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吸盘9设于装置底座8底部,所述显示屏3设有倒计时模块30、时间显示模块31,所述倒计时模块30设于时间显示模块31上方,所述装置底座8设有电池盒80、电池盒后盖81,所述电池盒80设于装置底座8内部,所述电池盒后盖81设于电池盒80表面,所述电池盒80设有电池槽800、压紧弹簧801,所述压紧弹簧801设于电池槽800内部,所述电池盒后盖81设有定位板810、卡扣811,所述定位板810设于电池盒后盖81右侧,所述卡扣811设于电池盒后盖81左侧。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设有倒计时和闹钟功能,实现了但是该婴儿监视器没有可以起到提醒婴儿进食的作用,能控制提醒婴儿进食时间。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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