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消防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9994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消防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报警装置,尤其涉及一种新型消防报警装置。



背景技术:

消防报警装置壳体普遍应用到消防领域,目前使用的一种按钮式报警装置壳体,这种报警装置壳体的整个系统就是一个电子模块,按钮相当于一个触点,外面设有一层玻璃,使用时,需要击碎玻璃,弹出按钮使得开关闭合才能发出报警信号。有时玻璃未完全击碎造成按钮不能弹出导致无法启动警报,耽误的报警时间。当危险解除后,要手动按住手柄使得开关断开才能停止警报,给使用着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玻璃因加工工艺误差在运输过程中容易破坏而需更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亟需研发一种灵活性强、可反复使用、节省材料的新型消防报警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现有的报警装置需要敲碎玻璃才能使用、只能使用一次、浪费材料的缺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灵活性强、可反复使用、节省材料的新型消防报警装置。

(2)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这样一种新型消防报警装置,包括有报警装置壳体、接口、警报装置、复位装置、音响、定滑轮和拉环,报警装置壳体内设有警报装置、复位装置和音响,音响包括有触头Ⅳ、电线Ⅲ和电线Ⅳ,音响上设有电线Ⅲ和电线Ⅳ,电线Ⅳ的一端连接有触头Ⅳ,警报装置包括有壳体Ⅰ、U型固定板、弹簧Ⅰ、按钮、弹簧Ⅱ、钢珠、移动杆、连接杆、触头Ⅰ、触头Ⅱ、固定架、警报灯、触头Ⅲ、电线Ⅰ、电线Ⅱ、触头Ⅴ和触头Ⅵ,壳体Ⅰ内前侧壁设有U型固定板,U型固定板内设有弹簧Ⅰ,弹簧Ⅰ前端连接有按钮,按钮后侧上部和下部对称开有小槽Ⅰ,小槽Ⅰ内设有弹簧Ⅱ,弹簧Ⅱ另一端连接有钢珠,U型固定板内侧上部和下部对称开有小槽Ⅱ,小槽Ⅱ和小槽Ⅰ处于同一水平面上,U型固定板后侧下部设有触头Ⅵ,按钮后侧中部设有移动杆,移动杆上部设有连接杆,连接杆上部设有触头Ⅰ,连接杆下部设有触头Ⅴ,移动杆下部设有拉环,触头Ⅰ在拉环的前方,壳体Ⅰ内后侧壁中部设有固定架,固定架前侧面下部设有定滑轮,固定架前侧面上部设有触头Ⅱ,触头Ⅱ在触头Ⅰ的正后方,移动杆后端连接有触头Ⅲ,壳体Ⅰ内前侧壁均匀设有警报灯,警报灯上设有电线Ⅰ和电线Ⅱ,电线Ⅰ的一端与触头Ⅰ连接,电线Ⅱ的一端与触头Ⅱ连接,电线Ⅲ的一端与触头Ⅲ连接,触头Ⅲ在触头Ⅳ的正前方,复位装置包括有旋转开关、转轴、卷线器、轴承座、拉线、壳体Ⅱ和复位指示灯,壳体Ⅱ内前侧面设有轴承座,轴承座上前侧设有复位指示灯,轴承座上安装有转轴,转轴顶端设有旋转开关,转轴后侧设有卷线器,卷线器上绕有拉线,拉线的另一端穿过壳体Ⅱ上端,壳体Ⅰ下端,并绕过定滑轮,穿过固定架,最终固定在拉环上,报警装置壳体右侧下部设有接口,触头Ⅴ和触头Ⅵ通过线路与复位指示灯连接。

优选地,还包括有应急电源、电线Ⅴ和电线Ⅵ,报警装置壳体内设有应急电源,应急电源上设有电线Ⅴ和电线Ⅵ,电线Ⅴ和电线Ⅲ连接,电线Ⅵ和触头Ⅳ连接。

工作原理:当需要报警时,按下按钮,按钮带动弹簧Ⅱ、钢珠、移动杆、连接杆、触头Ⅰ和触头Ⅲ、触头Ⅴ向后运动,弹簧Ⅰ被压缩,当钢珠卡进小槽Ⅱ内时,触头Ⅰ和触头Ⅱ接触,警报灯的电路接通,警报灯亮起,触头Ⅲ和触头Ⅳ接触,音响的电路接通,音响将发出警报,起到报警的作用,不需要报警时,逆时针转动旋转开关,旋转开关带动卷线器转动,卷线器将拉线卷起,带动移动杆往前运动,移动杆往前带动钢珠离开小槽Ⅱ,按钮恢复到初始位置,触头Ⅰ和触头Ⅱ分开,警报灯的电路断开,警报灯将熄灭,触头Ⅲ和触头Ⅳ分开,音响的电路断开,音响将停止发出警报,此时,触头Ⅴ和触头Ⅵ之接触,线路接通,复位指示灯亮起,维修人员可根据报警装置的复位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判断线路之间存在的问题,起到线路检查方便的作用,报警装置壳体右侧下部设有接口,方便连接整个大楼的报警系统。使用本装置灵活性强,操作起来方便、灵活性强,可反复使用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因为还包括有应急电源、电线Ⅴ和电线Ⅵ,报警装置壳体设有应急电源,应急电源上设有电线Ⅴ和电线Ⅵ,电线Ⅴ和电线Ⅲ连接,电线Ⅵ和触头Ⅳ连接,当停电期间,应急电源能够为本装置提供电,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达到了灵活性强、可反复使用、节省材料的效果,起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警报装置的第一种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复位装置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警报装置和复位装置连接关系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警报装置的第二种左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报警装置壳体,2-接口,3-警报装置,31-壳体Ⅰ,32-U型固定板,33-弹簧Ⅰ,34-按钮,35-小槽Ⅰ,36-弹簧Ⅱ,37-钢珠,38-小槽Ⅱ,39-移动杆,310-连接杆,311-触头Ⅰ,312-触头Ⅱ,313-固定架,314-警报灯,315-触头Ⅲ,316-电线Ⅰ,317-电线Ⅱ,318-触头Ⅴ,319-触头Ⅵ,4-复位装置,41-旋转开关,42-转轴,43-卷线器,44-轴承座,45-拉线,46-壳体Ⅱ,47-复位指示灯,5-音响,51-电线Ⅲ,52-电线Ⅳ,53-触头Ⅳ,6-定滑轮,7-拉环,8-应急电源,81-电线Ⅴ,82-电线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一种新型消防报警装置,如图1-6所示,包括有报警装置壳体1、接口2、警报装置3、复位装置4、音响5、定滑轮6和拉环7,报警装置壳体1内设有警报装置3、复位装置4和音响5,音响5包括有触头Ⅳ53、电线Ⅲ51和电线Ⅳ52,音响5上设有电线Ⅲ51和电线Ⅳ52,电线Ⅳ52的一端连接有触头Ⅳ53,警报装置3包括有壳体Ⅰ31、U型固定板32、弹簧Ⅰ33、按钮34、弹簧Ⅱ36、钢珠37、移动杆39、连接杆310、触头Ⅰ311、触头Ⅱ312、固定架313、警报灯314、触头Ⅲ315、电线Ⅰ316、电线Ⅱ317、触头Ⅴ318和触头Ⅵ319,壳体Ⅰ31内前侧壁设有U型固定板32,U型固定板32内设有弹簧Ⅰ33,弹簧Ⅰ33前端连接有按钮34,按钮34后侧上部和下部对称开有小槽Ⅰ35,小槽Ⅰ35内设有弹簧Ⅱ36,弹簧Ⅱ36另一端连接有钢珠37,U型固定板32内侧上部和下部对称开有小槽Ⅱ38,小槽Ⅱ38和小槽Ⅰ35处于同一水平面上,U型固定板32后侧下部设有触头Ⅵ319,按钮34后侧中部设有移动杆39,移动杆39上部设有连接杆310,连接杆310上部设有触头Ⅰ311,连接杆310下部设有触头Ⅴ318,移动杆39下部设有拉环7,触头Ⅰ311在拉环7的前方,壳体Ⅰ31内后侧壁中部设有固定架313,固定架313前侧面下部设有定滑轮6,固定架313前侧面上部设有触头Ⅱ312,触头Ⅱ312在触头Ⅰ311的正后方,移动杆39后端连接有触头Ⅲ315,壳体Ⅰ31内前侧壁均匀设有警报灯314,警报灯314上设有电线Ⅰ316和电线Ⅱ317,电线Ⅰ316的一端与触头Ⅰ311连接,电线Ⅱ317的一端与触头Ⅱ312连接,电线Ⅲ51的一端与触头Ⅲ315连接,触头Ⅲ315在触头Ⅳ53的正前方,复位装置4包括有旋转开关41、转轴42、卷线器43、轴承座44、拉线45、壳体Ⅱ46和复位指示灯47,壳体Ⅱ46内前侧面设有轴承座44,轴承座44上前侧设有复位指示灯47,轴承座44上安装有转轴42,转轴42顶端设有旋转开关41,转轴42后侧设有卷线器43,卷线器43上绕有拉线45,拉线45的另一端穿过壳体Ⅱ46上端,壳体Ⅰ31下端,并绕过定滑轮6,穿过固定架313,最终固定在拉环7上,报警装置壳体1右侧下部设有接口2,触头Ⅴ318和触头Ⅵ319通过线路与复位指示灯47连接。

还包括有应急电源8、电线Ⅴ81和电线Ⅵ82,报警装置壳体1内设有应急电源8,应急电源8上设有电线Ⅴ81和电线Ⅵ82,电线Ⅴ81和电线Ⅲ51连接,电线Ⅵ82和触头Ⅳ53连接。

工作原理:当需要报警时,按下按钮34,按钮34带动弹簧Ⅱ36、钢珠37、移动杆39、连接杆310、触头Ⅰ311和触头Ⅲ315、触头Ⅴ318向后运动,弹簧Ⅰ33被压缩,当钢珠37卡进小槽Ⅱ38内时,触头Ⅰ311和触头Ⅱ312接触,警报灯314的电路接通,警报灯314亮起,触头Ⅲ315和触头Ⅳ53接触,音响5的电路接通,音响5将发出警报,起到报警的作用,不需要报警时,逆时针转动旋转开关41,旋转开关41带动卷线器43转动,卷线器43将拉线45卷起,带动移动杆39往前运动,移动杆39往前带动钢珠37离开小槽Ⅱ38,按钮34恢复到初始位置,触头Ⅰ311和触头Ⅱ312分开,警报灯314的电路断开,警报灯314将熄灭,触头Ⅲ315和触头Ⅳ53分开,音响5的电路断开,音响5将停止发出警报,此时,触头Ⅴ318和触头Ⅵ319之接触,线路接通,复位指示灯47亮起,维修人员可根据报警装置的复位指示灯47是否正常工作判断线路之间存在的问题,起到线路检查方便的作用,报警装置壳体1右侧下部设有接口2,方便连接整个大楼的报警系统。使用本装置灵活性强,操作起来方便、灵活性强,可反复使用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因为还包括有应急电源8、电线Ⅴ81和电线Ⅵ82,报警装置壳体1设有应急电源8,应急电源8上设有电线Ⅴ81和电线Ⅵ82,电线Ⅴ81和电线Ⅲ51连接,电线Ⅵ82和触头Ⅳ53连接,当停电期间,应急电源8能够为本装置提供电,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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