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防盗报警线连接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38521阅读:23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产品在4C卖厂展示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充电防盗报警线连接头。



背景技术:

随着手机、数码、等新型电子产品在销售市场的快速发展,电子产品在4C卖场展示时,需要保证电量以供消费者展示并且需要同时兼备防盗功能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不被盗,线材被随意插拔,接头松动导致误报警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充电防盗报警线连接头,有效的防止误报警、提高了展品的安全性且线材寿命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充电防盗报警线连接头,包括连接座,所述连接座的一端设有包胶内模,所述连接座的另一端连有充电报警线,所述包胶内模的中部设有充电报警接口,所述充电报警接口的两侧分别设有定位销和固定螺丝。

进一步,所述充电报警线外包覆有充电线保护套。

进一步,所述充电线保护套与所述连接座一体成型。

进一步,所述连接座端部的面积大于所述包胶内模端部的面积。

进一步,所述充电报警接口采用TYPE-C或MICRO USB或LIGHTNING接口连接充电报警主机。

进一步,所述定位销为圆柱体,所述定位销的高度为2~8毫米,所述定位销的直径为1.5~5.0毫米。

进一步,所述固定螺丝为圆柱体,所述固定螺丝的高度为6~16毫米,所述固定螺丝的直径为2~5毫米。

进一步,所述连接座与所述包胶内模一体成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整体手感柔软防滑、抗UV光照氧化、超强抗拉、高耐压、充电报警安全、弯曲性能稳定,同时可以提高消费者体验性。

1)充电报警接口的两侧分别设有定位销和固定螺丝,能够同时起到定位的作用,有效防止充电防盗报警线连接头的松动;此外固定螺丝直接锁紧主机,防止充电防盗报警线连接头直接拔出,能够起到单侧固定的作用,保证充电防盗报警线连接头在多次拉动下也能保持良好的接触,有效防止误报警;

2)连接座端部的面积大于包胶内模端部的面积,即包胶内模能够防止定位销和固定螺丝过度插入,能够起到缓冲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充电防盗报警线连接头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连接座;2、包胶内模;3、充电报警线;4、充电报警接口;5、定位销;6、固定螺丝;7、充电线保护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充电防盗报警线连接头,包括连接座1,所述连接座1的一端设有包胶内模2,所述连接座1的另一端连有充电报警线3,所述包胶内模2的中部设有充电报警接口4,所述充电报警接口4的两侧分别设有定位销5和固定螺丝6,

当充电报警接口4采用TYPE-C或LIGHTNING接口连接充电报警主机时,连接座1内设有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与所述充电报警线3和所述充电报警接口4电连接。

当充电报警接口4采用MICRO USB接口连接充电报警主机时,连接座1内不设有电路板。电路板设置在充电报警主机中。

所述连接座1内设有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与所述充电报警线3和所述充电报警接口4电连接。

其中,连接座1先用硬胶注塑成型之后,再用软胶注塑出外套,既可以保护线材,又可以保持良好的手感。

连接座1可以采用TPU或TPE材料制成。

所述充电报警线3外包覆有充电线保护套7。

充电线保护套7表面间隔设有长孔,使得充电线保护套7能够抗弯曲,从而能够保护充电报警线在弯折的过程中,避免受到损坏。

所述充电线保护套7与所述连接座1一体成型。

所述连接座1端部的面积大于所述包胶内模2端部的面积。即包胶内模能够防止定位销和固定螺丝过度插入,能够起到缓冲的作用。

所述充电报警接口4采用TYPE-C或MICRO USB或LIGHTNING接口连接充电报警主机,能够应用于不同类型的报警主机。

所述定位销5为圆柱体,所述定位销5的高度为2~8毫米,所述定位销5的直径为1.5~5.0毫米。其中,定位销5为201或304不锈钢。

所述固定螺丝6为圆柱体,所述固定螺丝6的高度为6~16毫米,所述固定螺丝6的直径为2~5毫米。

所述连接座1与所述包胶内模2一体成型。

采用定位销5和固定螺丝6双侧锁紧、定位的方法,使之具有超强抗拉、高耐压、充电报警安全、弯曲性能稳定等特点。可以应用于手机、平板、4C类的充电报警展示,也可以有效防止随意拉拔和误报警。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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