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电子导航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文明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车辆礼让行人作为文明城市的基础,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是在很多没有监控覆盖的区域,车辆不礼让行人的情况频繁发生。同时,目前很多年轻人依赖手机,在马路上行走甚至过马路时都低头看手机,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目前在电子导航软件中还没有行人通过道路口时提醒用户注意安全及提醒车辆让行的技术方案,为此提出一种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系统及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不能在行人通过道路口时提醒行人注意安全及提醒车辆让行的问题,提出一种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系统及方法。
本发明依托现有的电子导航系统,用户在移动终端app中进行电子导航,电子地图中包含道路信息。识别导航路径中所经过的道路口,当用户到达道路口且进入路口时,提醒用户注意过马路安全,显示预设的提醒信息及开启摄像头,提醒车辆让行。
通过移动终端的定位功能获取用户位置(即移动终端位置)。
本发明的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系统,包括判断是否到达道路口模块、判断是否进入路口模块、显示预设提醒信息模块、关闭提醒和/或摄像模块。其中关闭提醒和/或摄像模块是可选模块。
判断是否到达道路口模块: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的当前位置及用户的导航路径识别行进路径最近道路口,所述道路口是指用户导航路径与道路的交叉处。服务器按照事先设置的采样时间间隔t根据现有的距离计算方法计算用户当前位置与行进路径最近道路口的距离,用变量s表示,若s<s,其中s是事先设置的距离,则判定用户已到达道路口,进入判断是否进入路口模块,否则判定用户未到达道路口,返回判断是否到达道路口模块。
判断是否进入路口模块: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位置的变化判断(或通过用户行走速度的变化判断)用户是否按导航路径继续行进,若是则判定用户进入路口,进入显示预设提醒信息模块,否则判定用户未进入路口,返回判断是否进入路口模块。
显示预设提醒信息模块:移动终端显示屏中显示预设的提醒信息,所述预设的提醒信息是指用于提醒车辆注意礼让行人的文字或图像或闪烁(某种颜色或彩色)的任一项或多项组合。
还包括开启摄像头拍摄来车方向的影像;摄像头拍摄的影像存储至移动终端内存卡或远程数据库或外置存储卡的任一项或多项组合。
关闭提醒和/或摄像模块: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位置判断用户是否已通过道路口,若是则关闭提醒和/或摄像。
不包括可选模块的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系统框图如图1所示,包括可选模块的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系统框图如图2所示。
本发明的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方法,其实现步骤如下:
步骤1、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的当前位置及用户的导航路径识别行进路径最近道路口,所述道路口是指用户导航路径与道路的交叉处。服务器按照事先设置的采样时间间隔t根据现有的距离计算方法计算用户当前位置与行进路径最近道路口的距离,用变量s表示,若s<s,其中s是事先设置的距离,则判定用户已到达道路口,进入步骤2,否则判定未到达道路口,返回步骤1。
步骤2、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位置的变化(或通过用户行走速度的变化判断)判断用户是否按导航路径继续行进,若是则判定用户进入路口,进入步骤3,否则判定用户未进入路口,返回步骤3。
步骤3、移动终端显示屏中显示预设的提醒信息,所述预设的提醒信息是指用于提醒车辆注意礼让行人的文字或图像或闪烁(某种颜色或彩色)的任一项或多项组合。
还包括开启摄像头拍摄来车方向的影像;摄像头拍摄的影像存储至移动终端内存卡或远程数据库或外置存储卡的任一项或多项组合。
步骤4(可选步骤)、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位置判断用户是否已通过道路口,若是则关闭提醒和/或摄像。
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方法流程图如图3所示。图3中包括可选步骤4。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是:
(1)行人通过道路口时移动终端显示屏自动显示预设的提醒信息,提醒行人过路口及注意过路口安全;
(2)行人通过道路口时移动终端显示屏自动显示预设的提醒信息并对来车方向摄像,提醒机动车辆让行,方便车辆及时发现行人过马路的意图,同时为消除车辆不礼让行人的现象提供录像证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不包括可选模块的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系统框图;
图2是本发明的包括可选模块的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系统框图;
图3是本发明的包括可选步骤的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方法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的步行电子导航地图及导航路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优选实施例作详细说明。
本发明依托现有的电子导航系统,用户在移动终端app中进行电子导航,电子地图中包含道路信息。识别导航路径中所经过的道路口,当用户到达道路口且进入路口时,提醒用户注意过马路安全,显示预设的提醒信息及开启摄像头,提醒车辆让行。本实施例依托现有电子导航系统,在电子导航系统的电子地图中包含所有道路信息,用户通过电子导航系统进行步行或骑行导航,依照导航路线出行,针对导航路线中经过道路口时提醒的系统及方法进行描述。
通过移动终端的定位功能获取用户位置(即移动终端位置)。本实施例中,移动终端位置及道路位置均采用电子地图中的位置表示。
本发明的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系统,包括判断是否到达道路口模块、判断是否进入路口模块、显示预设提醒信息模块、关闭提醒和/或摄像模块。其中关闭提醒和/或摄像是可选模块。
判断是否到达道路口模块: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的当前位置及用户的导航路径识别行进路径最近道路口,所述道路口是指用户导航路径与道路的交叉处。服务器按照事先设置的采样时间间隔t根据现有的距离计算方法计算用户当前位置与行进路径最近道路口的距离,用变量s表示,若s<s,其中s是事先设置的距离,则判定用户已到达道路口,进入判断是否进入路口模块,否则判定用户未到达道路口,返回判断是否到达道路口模块。本实施例中,事先设置的采样时间间隔为1秒,电子导航示意图如图4所示,某用户的步行导航路径为沿平乐街向西,信诚路左转,到江南大道向西直行,到伟业路后左转100米到达(图4中虚线表示导航路径)。其中道路口为导航路径与“信诚路”、“伟业路”和“江南大道”的交叉处,移动终端当前位置(即用户当前位置)为“科技大市场西北门”偏西100米,根据现有的电子地图距离计算方法计算用户当前位置与最近的行进路线道路口“信诚路”路口的距离s=10米,事先设置的距离s=15米,s<s,则判定已到达道路口,进入判断是否进入路口模块。
判断是否进入路口模块: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位置的变化判断(或通过用户行走速度的变化判断)用户是否按导航路径继续行进,若是则判定用户进入路口,进入显示预设提醒信息模块,否则判定用户未进入路口,返回判断是否进入路口模块。本实施例中,电子地图中用户位置与“信诚路”路口越来越近,判定用户按导航路径继续行进,则判定用户进入路口,进入显示预设提醒信息模块。
显示预设提醒信息模块:移动终端显示屏中显示预设的提醒信息,所述预设的提醒信息是指用于提醒车辆注意礼让行人的文字或图像或闪烁(某种颜色或彩色)的任一项或多项组合。本实施例中,预设信息为“请注意礼让行人”文字以及显示屏彩色闪烁,此时用户移动终端显示屏自动显示文字“请注意礼让行人”以及显示屏红色闪烁。
还包括开启摄像头拍摄来车方向的影像;摄像头拍摄的影像存储至移动终端内存卡或远程数据库或外置存储卡的任一项或多项组合。本实施例中,开启摄像头拍摄来车方向的影像,摄像头拍摄的影像存储至内存卡,并传输至远程数据库中保存。
关闭提醒和/或摄像模块: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位置判断用户是否已通过道路口,若是则关闭提醒和/或摄像。本实施例中,在电子导航地图中,用户位置已经经过“信诚路”路口,则判定用户已通过道路口,关闭提醒和摄像。
本发明的行人通过道路口提醒方法,其实现步骤如下:
步骤1、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的当前位置及用户的导航路径识别行进路径最近道路口,所述道路口是指用户导航路径与道路的交叉处。按照事先设置的采样时间间隔t根据现有的距离计算方法计算用户当前位置与行进路径最近道路口的距离,用变量s表示,若s<s,其中s是事先设置的距离,则判定用户已到达道路口,进入步骤2,否则判定未到达道路口,返回步骤1。本实施例中,事先设置的采样时间间隔为1秒,电子导航示意图如图4所示,某用户的步行导航路径为沿平乐街向西,信诚路左转,到江南大道向西直行,到伟业路后左转100米到达(图4中虚线表示导航路径)。其中道路口为导航路径与“信诚路”、“伟业路”和“江南大道”的交叉处,移动终端当前位置(即用户当前位置)为“科技大市场西北门”偏西100米,根据现有的电子地图距离计算方法计算用户当前位置与最近的行进路线道路口“信诚路”路口的距离s=10米,事先设置的距离s=15米,s<s,则判定已到达道路口,进入步骤2。
步骤2、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位置的变化判断(或通过用户行走速度的变化判断)用户是否按导航路径继续行进,若是则判定用户进入路口,进入步骤3,否则判定用户未进入路口,返回步骤3。本实施例中,电子地图中用户位置与“信诚路”路口越来越近,判定用户按导航路径继续行进,则判定用户进入路口,进入步骤3。
步骤3、移动终端显示屏中显示预设的提醒信息,所述预设的提醒信息是指用于提醒车辆注意礼让行人的文字或图像或闪烁(某种颜色或彩色)的任一项或多项组合。本实施例中,预设信息为“请注意礼让行人”文字以及显示屏彩色闪烁,此时用户移动终端显示屏自动显示文字“请注意礼让行人”以及显示屏彩色闪烁。
还包括开启摄像头拍摄来车方向的影像;摄像头拍摄的影像存储至移动终端内存卡或远程数据库或外置存储卡的任一项或多项组合。本实施例中,开启摄像头拍摄来车方向的影像,摄像头拍摄的影像存储至内存卡,并传输至远程数据库中保存。
步骤4(可选模块)、根据电子地图中用户位置判断用户是否已通过道路口,若是则关闭提醒和/或摄像。本实施例中,在电子导航地图中,用户位置已经经过“信诚路”路口,则判定用户已通过道路口,关闭提醒和摄像。
当然,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发明的,而并非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只要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对以上实施例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