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X4M200的婴儿监护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84365发布日期:2020-01-14 17:50阅读:11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X4M200的婴儿监护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智能监护设备领域,具体说是一种基于x4m200的婴儿监护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婴儿的关注越来越密切,婴儿在出生后身体的各项功能都没有发育完全,为了婴儿更健康的进行成长,婴儿父母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对婴儿进行监护,但是由于新生儿的父母缺乏婴儿监护的经验,在婴儿的监护过程中可能出现监护不到位的情况。2015年10月2日,江西的一位仅出生了41天的婴儿因为监护不到位,在睡觉时被长时间蒙住呼吸停止,不幸身亡。目前市面上的婴儿监护器只能实现对婴儿哭闹的远程报警等功能,能对婴儿的生命体征监护的设备并不多见。

x4m200是一款符合全球安全规范的呼吸检测传感器,体积小巧。基于novelda公司专有的高度集成的x4系统芯片,能精确的测量人体的呼吸频率,呼吸波形,传感器到人体的距离以及微小的运动信号,可在白天和整个晚上提供高级呼吸和运动跟踪,并且其测量范围最高可达5米。通过使用x4m200传感器,可以实现一款通过检测婴儿呼吸的婴儿监测设备,用来检测婴儿生命体征,保证婴儿的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易于实现的x4m200的婴儿监护设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x4m200的婴儿监护设备,包括供电单元、arm最小系统单元、呼吸传感器单元、报警单元;呼吸传感器单元与arm最小系统单元相连,arm最小系统单元与报警单元相连,呼吸传感器单元、arm最小系统单元、报警单元均与供电单元相连。

所述的arm最小系统单元还包括供电芯片,供电芯片与供电单元相连。

所述的arm最小系统单元还包括运行内存和程序存储单元。

所述的呼吸传感器单元与arm最小系统单元通过usb接口相连,arm最小系统单元通过io接口与报警单元相连。

所述的报警单元采用蜂鸣器实现,用来对危险信息进行警示。

上述婴儿监护设备工作流程为:arm最小系统单元先进行系统初始化;

判断是否启动监控,启动了设备的监控功能后,首先检测1分钟的婴儿呼吸频率,建立婴儿呼吸频率的模型并记录为正常的呼吸频率;

此后实时监测婴儿的呼吸频率,将监测到的呼吸频率与上述正常的呼吸率相比,若监测到的呼吸频率与记录的正常的呼吸频率相差大于预设值则触发报警,偏差值越大报警声音越大。

本发明的优越性在于:能够实现arm处理器am3354通过usb接口与呼吸传感器芯片x4m200进行通讯,通过检测婴儿的呼吸情况来判断当前婴儿的生命体征,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发出报警信号提示婴儿监护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所涉一种基于x4m200的婴儿监护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所涉一种基于x4m200的婴儿监护设备实施例所采用的设备框图;

图3为本发明所涉一种基于x4m200的婴儿监护设备的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基于x4m200的婴儿监护设备,包括供电单元、arm最小系统单元、呼吸传感器单元、报警单元;呼吸传感器单元与arm最小系统单元相连,arm最小系统单元与报警单元相连,呼吸传感器单元、arm最小系统单元、报警单元均与供电单元相连。

所述的arm最小系统采用ti公司生产的am3354arm芯片,并使用tps65217芯片为其供电,使用4gddr3芯片is43tr16256a-15hbli作为arm的运行内存,使用nandflash芯片mt29f2g08abaeawp-it作为arm的程序存储单元。

所述的呼吸传感器单元与arm最小系统单元通过usb接口相连,arm最小系统单元通过io接口与报警单元相连。

所述的供电单元采用深圳帝特公司生产的5v1a电源适配器,型号为03080,其电压输入范围为100~240v50/60hz,输出电压值为5v1a。

所述的呼吸传感器单元采用novelda公司生产的x4m200实现,x4m200提供usb接口,方便与控制器的数据通讯。

所述的报警单元采用蜂鸣器实现,用来对危险信息进行警示。

如图3所述,上述婴儿监护设备工作流程为:arm最小系统单元先进行系统初始化;

判断是否启动监控,启动了设备的监控功能后,首先检测1分钟的婴儿呼吸频率,建立婴儿呼吸频率的模型并记录为正常的呼吸频率;

此后实时监测婴儿的呼吸频率,将监测到的呼吸频率与上述正常的呼吸率相比,若监测到的呼吸频率与记录的正常的呼吸频率相差大于预设值则触发报警,偏差值越大报警声音越大。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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