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耳机展示的商品安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203017发布日期:2021-03-09 19:24阅读:10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耳机展示的商品安全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耳机展示的商品安全装置。


背景技术:

2.随着商品体验式服务的发展,商品的展示和体验功能更多地向购买者或者潜在购买者开放,与此同时,对商品防盗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如何一方面尽可能满足体验者的各种需求,并尽可能向体验者展示商品的所有功能以及最良好便捷的一面,另一方面又要提防居心不良者可能存在的偷盗行为,尽可能地减少甚至杜绝商品在展示和体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被盗的隐患。
3.在一些电子产品的展示过程中,电子产品由于长期被使用,通常会始终和充电线缆连接以保持电子产品的电量充沛状态,因此大多数的电子产品在体验的过程中同时也在被充电。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商品,例如蓝牙耳机(ipods)或者其他的蓝牙设备,由于商品本身的属性被配置为充电的时候不工作,那么对于这样的电子产品,就不能够适用现有技术当中同时充电和体验的这种防盗装置来进行保护。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耳机展示的商品安全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耳机展示的商品安全装置,包括充电基座,所述充电基座连接远程电源;充电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充电模块和所述充电基座结合时为所述商品提供电力;安全线缆,被配置为连接所述充电基座和所述商品;所述安全装置被配置为所述安全线缆断开时,发出安全信号。
6.进一步的,安全装置包括第一传感器,所述第一传感器被配置为附接到商品。
7.进一步的,传感器与所述充电模块可操作的结合,所述传感器通过所述充电模块附接到商品。
8.进一步的,商品拿起时,所述充电模块与所述充电基座断开电连接,停止向商品提供电力。
9.进一步的,包括警示装置,所述警示装置被配置为能够发出安全信号和或报警。
10.进一步的,安全线缆附接到商品时形成检测环路。
11.进一步的,充电模块包括导向对位机构,所述导向对位机构被配置为用于连接所述充电基座时导向对接。
12.进一步的,充电模块和所述充电基座电连接方式包括接触式电连接或通过线圈传输电力。
13.进一步的,充电模块被配置为通过结构限位或粘胶方式附着到商品。
14.进一步的,充电基座能够支撑所述充电模块或商品。
15.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在用于商品防盗的安全装置中设置了充电基座和充电模块,充电基座通过充电模块对商品的供电,从而实现了商品被拿起,充电断开,商品被放回,
充电恢复的情形,同时在充电或断电的情况下,安全线缆均能保证商品安全,这种方式能够很好地解决一些电子设备在充电时无法被体验的问题。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局部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充电模块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锁定件结构示意图。
20.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结构示意图。
21.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安全线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23.商品防盗
24.本实用新型中所指的商品防盗,尤其针对需要向购买者或者潜在购买者进行功能性展示的一些商品,例如电子产品,这些商品的某些功能,需要在使用的情况下才能够让用户进行了解,这些商品通常具有某些人机交互式的界面,被展示者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接触并可示范性或者展示性地使用这些商品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从而对商品的性能进行了解,在业内,有时候也会把这种具有功能性展示需求的商品称为具有体验需求的商品,即被展示者可以在限定的条件和范围内对进行展示的商品进行操作和体验,因此,这些商品是会被体验者直接接触到的,体验者可以在销售者或者商品所有者限定的范围内,例如销售场所内进行使用,但是不能将这些商品带离体验场所,由于展示商品的所有权,还是归属于销售者或者商品持有者的,因此,需要对其进行防盗措施,这些防盗措施,并不限定体验者的使用,而只是限定体验者将其带离这个场所,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这些防盗措施还需要考虑尽量不妨碍体验者的使用,从而使他们能够获得更好地使用体验,这与量贩式销售当中的防盗的概念是不同的。
25.安全装置
26.在本实用新型中,安全装置也是一种用于商品防盗系统中的装置,这个装置的主要作用是判断商品是否处于安全的状态,如果不是,则发出相应的安全提示,例如报警或者发出安全信号等。这个装置可以是一个独立的硬件,也可以是和其他元件,例如传感器和报警装置结合的整体结构,安全装置的主要作用是在对商品安全进行保障的某个环节或者某几个环节起到一定的作用,只要能起到这种作用的装置,我们都可以称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装置,并且安全装置在商品防盗领域是一个为行业内所熟知和应用的概念,本实用新型不改变安全装置的功能和原理,只是提供一种结构上有所改变的安全装置。
27.安全的状态/非安全的状态
28.本实用新型中所称安全或非安全的状态,是指展示商品所处的状态,尤其是指在设置了防盗装置的情况下,展示商品与防盗装置的关系状态,总体而言,商品处于我们所认为不会被盗的状态,称之为安全状态,我们认为可能被盗的状态,称之为非安全状态,防盗
措施是否完好,展示商品是否处于防盗措施的保护之下,如果是,那么我们认为是安全的状态,如果不是,那么我们认为是非安全的状态,也就是说,这个安全或者非安全的状态,可以是相对于防盗措施来说的,例如,防盗措施是,将展示商品始终与充电接口保持连接,那么,传感器就检测充电接口,是否始终与商品连接,如果是,则处于安全状态,如果断开连接,则处于非安全状态;或者,如果防盗措施是,使商品始终保持充电状态,那么,传感器就检测商品的充电线缆是否保持电力传输,如果是,则处于安全状态,如果不是,则处于非安全状态;又或者,如果防盗措施是,商品处于被夹持装置夹持住,那么传感器就检测商品是否处于夹持空间内或者商品是否与夹持装置保持接触或安装,如果是,则处于安全状态,如果不是,则处于非安全状态;等等。
29.安全信号
30.安全信号在商品防盗领域也已经是一个比较熟知的概念,当商品处于非安全状态时,商品防盗系统里面的某些部件就会发出安全信号,安全信号可以是一个感应信号或者是电信号或者是数字信号,这个信号可以由现有技术中的很多方式/事件进行触发,例如事件可能是物理连接断开或者电路断开,触发的方式可能是感应部件感知,将感应信号传递至相应的设备,相应的设备接收到感应信号之后根据最基础的逻辑判断(是/否)即可发出安全信号,在商品防盗领域,通常的触发方式可能是断开连接,断开充电连接,被从某个安装好的部件上拆除,或者是某种设定的方式被破坏,均可触发安全信号的产生,安全信号的产生在本领域是常规技术。
31.线缆
32.线缆在本实用新型中是一个连接和/或传输的概念,在某些情况下,线缆可以是纯机械的连接,将两个物品连接起来,在某些情况下,线缆中可以提供电力传输(强电),为线缆连接的两方建立电力连接,其中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供电能,或者双方可以有电力互传,在某些情况下,线缆中可以提供数据传输(包括弱电),为线缆连接的两方同时提供电力和数据连接,其中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供电能或传递数据信号,或者双方可以有电力以及数据信号的互传,在某些情况下,线缆中的电力传输线路,可以被作为感应回路,即用于检测线缆是否通断的一个判断因素,例如,当线缆中有电力传输时,可以认为感应回路畅通,线缆处于正常的连接状态下,此时如果线缆连接的是商品和防盗主机,则可以认为商品处于安全状态下,或者,当线缆中有信号传递时,也可以认为感应回路畅通,线缆处于正常的连接状态下,此时如果线缆连接的是商品和防盗主机,则可以认为商品处于安全状态下,在这种情况下,线缆可以起到感应的作用,相当于起到传感器的一部分作用,此时的线缆可以作为传感器的一部分。实际上,线缆在本防盗领域中的作用也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本实用新型并不涉及线缆本身的结构和功能的改进,本实用新型只是提供对用于商品防盗的线缆的一些应用场合。
33.在商品防盗的现有技术中,一些专用于防盗的线缆,也就是可以传递防盗信号或者安全信号的线缆,通常在除了两条用于形成导电回路的导线之外,还具有一根专门传递信号的数据线,通常是弱电导线,仅用于传递数据,信号和导电回路是可以独立的,在本实用新型中,可以直接采用普通的导电线缆作为信号线,以报警回路检测导线上的电流或者电压从而达到检测商品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的目的。
34.授权/非授权
35.在本实用新型中,非授权是相对于授权而言的,由于在商品防盗领域,存在锁定和解锁两种方式,在商品被展示或使用的过程中,通常应该是处于锁定状态的,在这种状态下商品不会被盗走,但是除了盗走以外,商品也有可能会被商家主动从防盗设备上取下,例如,当某个商品已经下市不再继续展示时,对应的展品也会被取下,这就涉及到商品的更换,或者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可能也需要从防盗设备上被取下,当被商品更换或者维修时,会由具有权限的工作人员(商家)将该商品从防盗设备上移除,此时会将商品和防盗设备的连接解除,例如将连接器从商品上取下,这种情形下我们称之为具有授权,反之则认为是非授权。授权或非授权在商品防盗领域是比较被熟知和频繁使用的概念。
36.警示信号及警示装置
37.在本实用新型中,警示信号可以是安全信号、报警信号等在商品防盗领域常见的一些信号,这种信号可以是很简单的电流是否通断的信号,例如,在导电线缆上电流是否有电流存在,就可以作为一种安全信号,或者连接器是否连接在商品上,也可以作为一种安全信号,安全信号和警示信号,只是为了用于向报警器传递商品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的一种提示信号,报警器根据警示信号来触发报警,在现有技术中,电流通断来触发报警,或者连接与否来触发报警,都是常规技术手段,本实用新型并不对报警器的报警规则或者是安全信号、报警信号的发送方式做出改进,本实用新型改进的只是警示信号的一种应用方式,即一种商品防盗的安全装置的结构,能够发出警示信号的装置就是警示装置。在商品防盗领域,包含报警装置的报警主机或者防盗主机。
38.报警装置/报警器/报警
39.在商品防盗领域,报警装置也是一种常见的防盗设备,报警装置主要用于根据监控装置/传感器/线缆等发出的安全信号来执行报警操作,报警装置的典型例子是报警器,用于发出报警提示音,提示销售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商品可能处于安全或者非安全的状态。一般来说,可以把报警装置的这种报警功能称为发出报警信号,报警信号例如报警提示音,有些时候还会包括光信号,被称为声光报警器,在本实用新型中的报警模块即上述的报警装置或报警器,本实用新型不对报警器本身的功能和原理做改进,本实用新型改进的是报警装置中的电路元件和结构。在本实用新型中,可以采用蜂鸣器来承担着上述报警模块的作用。
40.实施例1
41.如图1-4所示,一种用于耳机展示的商品安全装置;包括充电基座1,充电基座1连接远程电源;充电模块2,被配置为当充电模块2和充电基座1结合时为商品100提供电力;安全线缆3,被配置为连接所述充电基座1和商品100;安全装置被配置为所述安全线缆3断开时,发出安全信号。本实用新型是针对一些特殊的商品,例如蓝牙耳机,由于商品本身的属性被配置为充电的时候不工作,因此在展示过程中,消费者需要体验商品100时,将商品100从展示架上拿起来时,商品100需要处于停止供电的状态,当消费者体验完成后,将商品100放回展示架上时,商品100又能及时的处于充电状态,以防展示的商品100断电从而影响之后的消费者体验商品。
42.具体的说,充电模块2被配置为通过结构限位或粘胶方式附着到商品100上,也就是充电模块2始终是与商品100连接的,充电基座1能够支撑充电模块2或商品100。初始状态,商品100被放置在充电基座1上,充电基座1与充电模块2连接,而充电模块2连接商品,此
时,商品100是处于供电状态,当消费者需要体验商品100时,商品100连同充电模块2一起从充电基座1上被拿起,此时,充电模块2与充电基座1是断开连接,商品100就处于停止供电的状态,最后,当消费者体验完成后,将商品重新放置回充电基座1上,充电模块2又与充电基座1,也就是能继续为商品100供电。当然,在整个展示过程中,安全线缆3始终连接充电基座1和商品100;当安全线缆3断开时,发出安全信号。
43.安全线缆3的一端与警示装置5连接,另一端设置有锁定件31,锁定件31控制安全线缆3与商品100的连接,当锁定件31处于锁定状态时,商品被认为是安全的。锁定件31包括本体311和盖体312,线缆从锁定件31穿出,线缆的端部能围绕着商品100返回至锁定件31,锁定件31能将线缆的端部锁定,线缆中的两段能够被置于锁定件31内。简单来说,当盖体312是处于打开的状态,线缆缠绕商品100后返回至锁定件31处,将盖体312关闭,此时线缆的端部是能被锁定件31锁定,锁定件的本体311和盖体312能够通过螺丝等紧固件锁定,例如图4中所示的,在盖体312和本体311上分别设置螺丝孔,通过螺丝对盖体312和本体311进行锁定,从而夹紧线缆,实现套环式的锁定。盖体312上设置有第二传感器32,作为优选的,第二传感器32为触点开关,触点开关会被下压,就连通的整个检测回路,也就是安全线缆3附接到商品100时形成检测环路,商品被安全线缆3锁定,也就认为商品100是安全的。
44.本实用新型还包括警示装置5,警示装置5被配置安全线缆3被剪断或者锁定件31被打开时,能够发出安全信号和/或报警。简单来说,在展示过程中,当安全线缆3与商品100断开连接,警示装置4就能发出报警和/或发出安全信号。在防盗领域中,警示装置4是最常见的装置,属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并不对警示装置做出任何改进。
45.当商品需要被布置在展示台上时,先将警示装置5、充电基座1安装在展示区域内,再将安全线缆3一端与警示装置4连接,另一端与商品100连接,让锁定件31处于锁定商品的状态,再将充电模块2与商品100结合,当然结合的方式可以通过胶粘或者结构限位的方式,充电模块2包括充电块21和充电线22,充电块21能与充电基座1连接,充电线22一端连接充电块21,另一端能与商品100的充电输入接口连接。在安装充电模块2时,先将充电块21与商品100固定,再将充电线22的一端插入商品100的充电输入接口连接中,最后将充电模块2连同商品100一起放置在充电基座1上,就能实现给商品充电,反之,将充电模块2连同商品100一起从充电基座1取下,商品100就处于非充电状态,但是,无论商品100是处于充电还是非充电状态,安全线缆3始终与商品100连接用于保护商品安全。另外,为了便于商品100从充电基座1拿起或者放下,充电模块2包括导向对位机构,所述导向对位机构被配置为用于连接充电基座1时导向对接。导向对位机构可以是物理结构上的的导向,例如,充电基座1是具有一定的弧度,而充电模块2也具有与充电基座1一致的弧度,那么在将商品100放置回充电基座1时,充电模块2的弧度就能与充电基座1弧度相互配合,将商品归为,导向对位机构也可以通过磁吸的方式配合进行,例如,在充电模块2上设置有n极,在充电基座1设置有s极,在充电模块2和充电基座1相互靠近时,两个磁极就能相互吸引,从而就能更好的结合。需要说明的是,充电模块2和充电基座1设置有导向对位机构主要是为了让充电模块2和充电基座1结合的位置始终保持一致,不容易错位,从而也就不会因为由于放置位置的不正确而影响充电。
46.安全装置包括第一传感器6,第一传感器6被配置为附接到商品10。进一步的,第一传感器6与充电模块2可操作的结合,第一传感器6通过充电模块附接到商品,充电模块2和
充电基座1电连接方式包括接触式电连接或通过线圈传输电力.例如,充电模块2和充电基座1通过接触式电连接方式充电,第一传感器6可以是触点开关,充电模块2底部设置有电接触点21与触点开关接触,充电模块2就处于充电状态,当电接触点21与触点开关断开接触,充电模块2也就处于非充电状态,这种充电形式,对于充电模块2和充电基座1的摆放位置要求较高,也就需要依靠导向对位机构起到导向作用,防止错位;充电模块2和充电基座1也可以通过线圈传输电力充电,此种方式是无线充电模式,也就是充电基座1上设置有充电线圈,而充电模块2设置有电力接收模块,只需要将充电基座1安置在充电基座1上就能实现充电的目前,此种充电方式,对对于充电模块2和充电基座1的摆放位置要求较底,只要接触就行。接触式电连接方式充电或通过线圈传输电力的方式充电,均是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并不对这两种充电方式进行改进。
47.实施例2
48.如图5-6所示,在实施例1中,电模块与安全线缆分体形式,而在本实施例中,充电模块2与安全线缆3一体形式,充电模块2被配置在安全线缆3。安全线缆3一端与警示装置4连接,另一端与商品100的充电输入接口连接,安全线缆3上还设置有充电模块2,当充电模块2与充电基座1接触时,安全线缆3既可以作为充电用的线缆,给以给商品100充电,也可以作为保护商品100安全的线缆,即安全线缆断开,安全装置就能发出安全信号,而当充电模块2与充电基座1断开接触时,安全线缆3就只作为保护商品100安全的线缆,也就是安全线缆3断开时,安全装置就能发出安全信号。本实施中的充电方式、报警方式均与实施1相同,故不再复述。
49.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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