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技术涉及物联网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路口违规监控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设备。
背景技术:2.当前外卖产业在十分火爆,外卖员送外卖为了抢时间,往往会选择过路口时通过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路等方式来节约时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当前已有的路口监控系统主要是针对汽车违反交通规则部署,针对小型电动车的违规行为并无约束,往往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才来定责任。
3.现有技术是利用监控的视频识别技术直接识别外卖员的路线,结合人脸识别技术识别外卖人员的身份,并且需要将信息传输到后台进行人员确认,再转发给对应的负责人或者负责公司。然而,受限于路口的交通情况、外卖员带头盔等因素影响,视频识别率不够高,从而无法准确识别外卖员是否违规。
4.为此,如何准确监控外卖员在路口发生的违规驾驶行为,成为本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5.本技术提供了一种路口违规监控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设备,目的在于准确监控外卖员在路口发生的违规驾驶行为。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7.一种路口违规监控方法,包括:
8.当预置有定位芯片的载具达到路口时,接收预置在所述路口的感应基站所上报的感应信息;所述定位芯片预先与外卖员进行身份绑定;所述感应信息包括所述载具的行驶路径,以及所述行驶路径的发生时间;所述行驶路径基于所述定位芯片发送给所述感应基站的各个位置信息所生成;
9.访问所述路口的监控设备,获取所述监控设备在所述发生时间内所采集到的视频信息;
10.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
11.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12.从数据库中获取所述外卖员的身份信息,并基于所述身份信息、所述视频信息和所述感应信息,生成外卖员违规信息;
13.将所述外卖员违规信息发送给外卖平台,以使所述外卖平台对所述外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4.可选的,所述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
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之后,还包括:
15.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人行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16.可选的,所述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之后,还包括:
17.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18.可选的,所述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之后,还包括:
19.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20.可选的,所述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之后,还包括:
21.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人行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22.可选的,所述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之后,还包括:
23.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所述载具逆行在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24.一种路口违规监控装置,包括:
25.信息接收单元,用于当预置有定位芯片的载具达到路口时,接收预置在所述路口的感应基站所上报的感应信息;所述定位芯片预先与外卖员进行身份绑定;所述感应信息包括所述载具的行驶路径,以及所述行驶路径的发生时间;所述行驶路径基于所述定位芯片发送给所述感应基站的各个位置信息所生成;
26.视频获取单元,用于访问所述路口的监控设备,获取所述监控设备在所述发生时间内所采集到的视频信息;
27.视频识别单元,用于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
28.信息分析单元,用于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29.信息生成单元,用于从数据库中获取所述外卖员的身份信息,并基于所述身份信息、所述视频信息和所述感应信息,生成外卖员违规信息;
30.信息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外卖员违规信息发送给外卖平台,以使所述外卖平台对所述外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1.可选的,所述信息分析单元还用于:
32.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人行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33.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所述程序执行所述的路口违规监控方法。
34.一种路口违规监控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和总线;所述处理器与所述存储器通过所述总线连接;
35.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其中,所述程序运行时执行所述的路口违规监控方法。
36.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当预置有定位芯片的载具达到路口时,接收预置在路口的感应基站所上报的感应信息。访问路口的监控设备,获取监控设备在发生时间内所采集到的视频信息。对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从数据库中获取外卖员的身份信息,并基于身份信息、视频信息和感应信息,生成外卖员违规信息。将外卖员违规信息发送给外卖平台,以使外卖平台对外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本技术通过感应基站和定位芯片,确定外卖员的行驶路径,并结合监控设备在行驶路径的发生时间内所采集到的视频信息,确定外卖员是否发生违规驾驶行为,并在外卖员发生违规驾驶行为后,第一时间通知外卖平台对外卖员进行批评教育,保证外卖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路口的交通安全,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施例对违规驾驶行为的识别结果准确性更高。
附图说明
3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8.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路口违规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39.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路口违规监控装置的架构示意图;
40.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路口违规监控设备的架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1.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42.本文使用的术语“包括”及其变形是开放性包括,即“包括但不限于”。术语“基于”是“至少部分地基于”。术语“一个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实施例”;术语“另一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另外的实施例”;术语“一些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些实施例”。其他术语的相关定义将在下文描述中给出。
43.需要注意,本技术中提及的“第一”、“第二”等概念仅用于对不同的装置、模块或单元进行区分,并非用于限定这些装置、模块或单元所执行的功能的顺序或者相互依存关系。
44.需要注意,本技术中提及的“一个”、“多个”的修饰是示意性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除非在上下文另有明确指出,否则应该理解为“一个或多个”。
45.如图1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路口违规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可应用
于边缘设备,包括如下所示步骤。
46.s101:当预置有定位芯片的载具达到路口时,接收预置在路口的感应基站所上报的感应信息。
47.其中,定位芯片预先与外卖员进行身份绑定,所谓的载具包括但不限于于电动车和自行车,感应信息包括载具的行驶路径,以及行驶路径的发生时间。载具的行驶路径基于定位芯片发送给感应基站的各个位置信息所生成,位置信息用于指示载具的位置坐标。
48.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所示的定位芯片包括但不限于为超带宽(ultrawideband,uwb)芯片,相应的,感应基站可以为安装有uwb信号接收器的基站。
49.s102:访问路口的监控设备,获取监控设备在发生时间内所采集到的视频信息。
50.其中,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为摄像头。
51.s103:对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
52.s104: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53.其中,由于在外卖员在路口违规驾驶载具,为此,将视频信息和感应信息发送给外卖员所属的外卖平台,以通知外卖平台对发生违规驾驶行驶的外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从而确保外卖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4.可选的,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人行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55.可选的,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56.可选的,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57.可选的,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人行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58.可选的,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载具逆行在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59.s105:从数据库中获取外卖员的身份信息,并基于身份信息、视频信息和感应信息,生成外卖员违规信息。
60.s106:将外卖员违规信息发送给外卖平台,以使外卖平台所属的企业对外卖员违规信息所示的外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61.其中,将外卖员违规信息发送给外卖平台,以使外卖平台所属的企业对外卖员违规信息所示的外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能够提高外卖员违规驾驶的成本,以防止外卖员再次违规驾驶,从而确保外卖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外卖员的人身安全。
62.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所示方案由边缘设备执行,基于边缘设备的特性可知,在外卖员发生违规驾驶后,外卖平台便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到外卖员违规信息,使得对外卖员的交通管制更加迅速,外卖平台能够迅速做出反应,以遏制外卖员再次发生违规驾驶行为,不仅保证外卖员的人身安全,还提高路口的交通安全。
63.综上所述,本实施例通过感应基站和定位芯片,确定外卖员的行驶路径,并结合监
控设备在行驶路径的发生时间内所采集到的视频信息,确定外卖员是否发生违规驾驶行为,并在外卖员发生违规驾驶行为后,第一时间通知外卖平台对外卖员进行批评教育,保证外卖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路口的交通安全,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施例对违规驾驶行为的识别结果准确性更高。
64.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提供的路口违规监控方法可用于人工智能领域、区块链领域、分布式领域、云计算领域、大数据领域、物联网领域、移动互联领域、网络安全领域、芯片领域、虚拟现实领域、增强现实领域、全息技术领域、量子计算领域、量子通信领域、量子测量领域、数字孪生领域或金融领域。上述仅为示例,并不对本发明提供的路口违规监控方法的应用领域进行限定。
65.本发明提供的路口违规监控方法可用于金融领域或其他领域,例如,可用于金融领域中的交易应用场景。其他领域为除金融领域之外的任意领域,例如,电力领域。上述仅为示例,并不对本发明提供的路口违规监控方法的应用领域进行限定。
66.与上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路口违规监控方法相对应,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路口违规监控装置。
67.如图2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路口违规监控装置的架构示意图,包括如下所示单元。
68.信息接收单元100,用于当预置有定位芯片的载具达到路口时,接收预置在路口的感应基站所上报的感应信息;定位芯片预先与外卖员进行身份绑定;感应信息包括载具的行驶路径,以及行驶路径的发生时间;行驶路径基于定位芯片发送给感应基站的各个位置信息所生成。
69.视频获取单元200,用于访问路口的监控设备,获取监控设备在发生时间内所采集到的视频信息。
70.视频识别单元300,用于对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
71.信息分析单元400,用于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72.可选的,信息分析单元400还用于: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人行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73.信息分析单元400还用于: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74.信息分析单元400还用于: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75.信息分析单元400还用于: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人行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76.信息分析单元400还用于:在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道路信息指示为载具逆行在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外卖员在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77.信息生成单元500,用于从数据库中获取外卖员的身份信息,并基于身份信息、视频信息和感应信息,生成外卖员违规信息。
78.信息发送单元600,用于将外卖员违规信息发送给外卖平台,以使外卖平台对外卖
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79.综上所述,本实施例通过感应基站和定位芯片,确定外卖员的行驶路径,并结合监控设备在行驶路径的发生时间内所采集到的视频信息,确定外卖员是否发生违规驾驶行为,并在外卖员发生违规驾驶行为后,第一时间通知外卖平台对外卖员进行批评教育,保证外卖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路口的交通安全,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施例对违规驾驶行为的识别结果准确性更高。
80.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程序执行上述本技术提供的路口违规监控方法。
81.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路口违规监控设备,如图3所示,包括:处理器301、存储器302和总线303。处理器301与存储器302通过总线303连接,存储器302用于存储程序,处理器301用于运行程序,其中,程序运行时执行上述本技术提供的路口违规监控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82.当预置有定位芯片的载具达到路口时,接收预置在所述路口的感应基站所上报的感应信息;所述定位芯片预先与外卖员进行身份绑定;所述感应信息包括所述载具的行驶路径,以及所述行驶路径的发生时间;所述行驶路径基于所述定位芯片发送给所述感应基站的各个位置信息所生成;
83.访问所述路口的监控设备,获取所述监控设备在所述发生时间内所采集到的视频信息;
84.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
85.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86.从数据库中获取所述外卖员的身份信息,并基于所述身份信息、所述视频信息和所述感应信息,生成外卖员违规信息;
87.将所述外卖员违规信息发送给外卖平台,以使所述外卖平台对所述外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88.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之后,还包括:
89.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人行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90.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之后,还包括:
91.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红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92.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之后,还包括:
93.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94.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
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之后,还包括:
95.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人行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96.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对所述视频信息进行图像识别,得到所述路口的红绿灯信息,以及所述行驶路径所途径的道路信息之后,还包括:
97.在所述红绿灯信息指示为绿灯,且所述道路信息指示为所述载具逆行在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确认所述外卖员在所述路口发生违规驾驶行为。
98.尽管已经采用特定于结构特征和/或方法逻辑动作的语言描述了本主题,但是应当理解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限定的主题未必局限于上面描述的特定特征或动作。相反,上面所描述的特定特征和动作仅仅是实现权利要求书的示例形式。
99.虽然在上面论述中包含了若干具体实现细节,但是这些不应当被解释为对本技术的范围的限制。在单独的实施例的上下文中描述的某些特征还可以组合地实现在单个实施例中。相反地,在单个实施例的上下文中描述的各种特征也可以单独地或以任何合适的子组合的方式实现在多个实施例中。
100.以上描述仅为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以及对所运用技术原理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技术中所涉及的公开范围,并不限于上述技术特征的特定组合而成的技术方案,同时也应涵盖在不脱离上述公开构思的情况下,由上述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特征进行任意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术方案。例如上述特征与本技术中公开的(但不限于)具有类似功能的技术特征进行互相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
101.本技术实施例方法所述的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设备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实施例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移动计算设备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102.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它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或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103.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技术。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技术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技术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