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方法、装置及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33467635发布日期:2023-03-15 07:12阅读:39来源:国知局
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方法、装置及设备与流程

1.本说明书涉及车联网及智能驾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方法。


背景技术:

2.云控平台实时接入交通道路上的车辆总线数据、智能路侧设备感知数据等其他智能驾驶数据,以利用所述智能驾驶数据针对异常交通场景事件进行计算,识别出超速、异常低速、变道等异常交通场景事件,同时生成指导、辅助车辆的协同决策指令,并把协同决策指令下发给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相关联车辆。为了能够清晰直观的显示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发生过程,可以将异常交通场景事件发生过程进行可视化展示,称为异常交通场景事件回放。但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回放功能中,需要从智能路侧设备的所有视频数据中选取异常交通场景事件所涉及的目标智能网联车辆的视频数据,因此,如何从智能路侧设备的所有数据中针对异常交通场景事件所涉及的车辆的视频数据进行准确且快速地选取,以利用选取的路侧视频生成用于异常交通场景事件回放的回放视频成为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方法、装置及设备,以解决现有技术无法高效快速的生成准确完整的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的问题。
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说明书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5.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方法,所述方法可以包括:
6.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为与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相关的智能网联车;
7.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是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采集到包含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视频数据的时间段;
8.获取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采集到的目标视频数据;
9.根据所述目标视频数据,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10.发送所述回放视频数据至目标设备。
11.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装置,所述装置可以包括:
12.车辆运行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为与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相关的智能网联车;
13.视频采集时间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是所述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事件发生
时间段内采集到包含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视频数据的时间段;
14.目标视频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采集到的目标视频数据;
15.回放视频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视频数据,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16.发送模块,用于发送所述回放视频数据至目标设备。
17.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设备,所述设备可以包括:
18.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19.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20.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
21.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为与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相关的智能网联车;
22.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是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采集到包含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视频数据的时间段;
23.获取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采集到的目标视频数据;
24.根据所述目标视频数据,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25.发送所述回放视频数据至目标设备。
26.本说明书中的至少一个实施例可以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27.通过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并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以获取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采集到的目标视频数据,从而根据所述目标视频数据,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由于本方案中,根据车辆运行数据,确定了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从而可以准确且快速的从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所有视频数据中获取异常交通场景事件所涉及的目标视频数据,进而高效生成准确性较好的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附图说明
2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9.图1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方法流程示意图;
30.图2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装置结构示意图;
31.图3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设备结构示
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2.为使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说明书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说明书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说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保护的范围。
33.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说明书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
34.现有技术中,为了能够清晰直观的显示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发生过程,可以将异常交通场景事件发生过程进行可视化展示,称为场景事件回放。但在场景事件回放功能中,需要从智能路侧设备的所有视频数据中选取异常交通场景事件所涉及的车辆的视频数据,因此,如何准确且快速地从智能路侧设备的所有视频数据中选取针对异常交通场景事件所涉及的车辆的视频数据,以利用选取的路侧视频生成用于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成为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35.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方案给出了以下实施例:
36.图1为本说明书实施例中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方法的整体方案流程示意图。从程序角度而言,该流程的执行主体可以为用于生成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的云控平台,如图1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37.102: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为与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相关的智能网联车。
38.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可以实时针对自身车辆位置进行定位,且可以通过网络实时将自身车辆位置上传至车辆总线。
39.在实际应用中,优选的,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可以是发生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能够针对自身车辆位置进行定位并具有数据上传功能的智能网联车;但假设发生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智能网联车不具有数据上传功能或不能针对自身车辆进行定位,则可以禁止将这类智能网联车确定为目标智能网联车。不过,可以通过将确定受异常交通场景事件影响且能够针对自身车辆位置进行定位并具有数据上传功能的智能网联车作为目标智能网联车,以保障图1中方法的正常运行。
40.在实际应用中,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通常可以通过已知的异常交通场景事件信息获取,在此不做赘述。
41.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可以从车辆总线处获取,所述车辆运行数据可以包括:车辆唯一标识、车辆定位位置以及与车辆定位位置对应的车辆定位时刻等数据。
42.104: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是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采集到包含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视频数据的时间段。
43.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智能路侧设备可以包括:智能视频采集单元以及路侧计算单元(roadside computing unit,英文简称rcu),其中所述路侧计算单元可以获取其感知
范围内的感知对象的感知数据,并将获取的感知数据上传至云控平台。
44.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智能路侧设备可以获取其感知范围内的感知对象的感知数据,所述感知数据可以包括感知对象的感知位置,当判断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车辆定位位置处于智能路侧设备的感知对象的感知位置所组成的感知区域内时,可以将智能路侧设备确定为目标智能路侧设备。
45.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用于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获取其感知范围内包括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内的目标对象的目标感知数据,所述目标感知数据可以包括目标对象位置。
46.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不同时间段,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可以处于不同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感知范围内,在实际应用中,由于车辆定位位置与车辆定位时刻对应,因此可以根据目标智能网练车的车辆定位位置确定目标智能网练车处于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目标对象的目标位置所组成的感知区域内的初始时刻以及终止时刻,从而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
47.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是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目标智能路侧设备采集到的包含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视频数据的时间段,可以理解的,不同的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不同。
48.106:获取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采集到的目标视频数据。
49.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可以根据确定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获取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内的目标视频数据,以针对获取的目标视频数据进行拼接得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50.108:根据所述目标视频数据,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51.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可以选择现有的视频拼接处理器或视频拼接处理技术针对获取的目标视频数据进行拼接,以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具体拼接过程在此不做赘述。
52.110:发送所述回放视频数据至目标设备。
53.在本说明说实施例中,所述目标设备可以是具体需要展示回放视频的应用平台或者设备,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54.应当理解,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其中部分步骤的顺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相互交换,或者其中的部分步骤也可以省略或删除。
55.图1中的方法,通过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并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以获取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采集到的目标视频数据,从而根据所述目标视频数据,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由于本方案中,根据车辆运行数据,确定了目标智能路侧设备以及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从而可以确定出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减少数据处理量,同时从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所有视频数据中精准的获取异常交通场景事件所涉及的目标视频数据,进而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56.基于图1的方法,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该方法的一些具体实施方案,下面进行
说明。
57.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具体的针对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确定如下所述:
58.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之前,还可以包括:
59.确定指定智能路侧设备获取到的目标对象的位置信息;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出现于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的感知范围的对象。
60.根据所述目标对象的位置信息,确定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的有效感知区域。
61.根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所述车辆运行数据以及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的有效感知区域,确定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位于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所述有效感知区域内。
62.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可以是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根据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车辆定位位置确定的,包括发生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区域的区域范围内的智能路侧设备。
63.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可以获取其感知范围内的目标对象的位置信息,将所述目标对象的位置信息构成的区域确定为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的有效感知区域,所述区域可以是多边形区域。
64.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通过判断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车辆运行数据中的车辆定位位置是否处于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的有效感知区域内,去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如果判断结果表示车辆定位位置处于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的有效感知区域内,则确定指定智能路侧设备为目标智能路侧设备。
65.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通过指定智能路侧设备针对目标智能路侧设备进行确定,以减少利用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数据处理量,从而提高视频数据的选取效率。
66.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由于目标智能网联车在不同时间段可能处于不同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感知区域内,因此通常需要确定目标智能网联车处于目标路智能侧设备的感知区域内的具体时间段。
67.基于此,所述车辆运行数据可以用于反映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位于指定位置处的时刻。
68.对应的,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具体可以包括:
69.根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所述指定位置处于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所述有效感知区域内的初始时刻和终止时刻。
70.将所述初始时刻至终止时刻之间的时间段,确定为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
71.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指定位置可以是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任一时刻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定位位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中还可以包括所述指定位置的车辆定位时刻。
72.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初始时刻用以表示目标智能网联车进入目标智能路侧设备感知范围的车辆定位时刻;所述终止时刻用以表示目标智能网联车离开目标智能路侧
设备感知范围的车辆定位时刻;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为初始时刻至终止时刻之间的时间段。
73.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通过确定目标智能网联车处于不同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感知区域内具体时间段,从而可以针对目标智能路侧设备获取其对应的具体时间段内的目标视频,进而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74.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可以从全部智能路侧设备中首先确定出指定智能路侧设备,以便于根据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从而减少利用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数据处理量。
75.基于此,所述车辆运行数据可以用于反映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处的位置。
76.对应的,所述确定指定智能路侧设备获取到的目标对象的位置信息之前,还可以包括:
77.根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处的位置,确定出预设区域。
78.根据智能路侧设备的安装位置信息,从安装于所述预设区域内的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中,确定出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其中,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用于从预设方位对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进行视频采集。
79.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车辆运行数据中还可以包含用以反映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处的位置的定位位置数据。
80.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预设区域可以是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根据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车辆定位位置确定的,包括发生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区域的区域范围,具体预设区域范围大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81.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智能路侧设备的安装位置信息可以是预先通过人工维护得到的已知信息。
82.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由于道路中间通常会存在树木或挡光板等遮挡物,或非同侧道路视频采集角度比较偏,使得预设区域内的部分待选智能路侧设备(如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在车道的对向车道中的待选智能路侧设备)无法获取清晰完整的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视频数据,因此,需要针对预设区域内的部分待选智能路侧设备进行进一步筛选。
83.基于此,所述根据智能路侧设备的安装位置信息,从安装于所述预设区域内的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中,确定出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具体可以包括:
84.针对任意一个安装于所述预设区域内的待选智能路侧设备,判断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是否处于道路同一侧,得到第一判断结果。
85.若所述第一判断结果表示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处于道路同一侧,则将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确定为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
86.所述判断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是否处于道路同一侧,具体可以包括:
87.判断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在车道的道路边线之间的垂直距离是否小于预设道路宽度,得到第二判断结果。
88.若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示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到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在车道的道路的道路边线的垂直距离小于所述道路宽度,则确定所述区域内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处于道路同一侧。
89.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可以包括:路侧计算单元(roadside computing unit,英文简称rcu)、智能视频采集装置;所述路侧计算单元用于获取其感知范围内的感知对象的感知数据,所述感知数据可以包括感知对象的感知位置;所述智能视频采集装置用于针对智能网联车进行视频采集。
90.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由于智能视频采集装置通常位于道路中央区域,以采集道路上存在的对象的视频数据,因此,假设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目标智能网联车处于同一侧道路,则通常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在车道的道路边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小于预设道路宽度。
91.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还可以根据事先维护的智能路侧设备的朝向与车道行驶方向的对应关系,去判断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是否处于道路同一侧。若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车道航向角相反,则判断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处于道路同一侧,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确定为指定智能路侧设备,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用于针对目标智能网联车辆的车头进行视频采集。
92.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路侧计算单元与智能视频采集装置安装位置相同,因此可以根据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确定指定路侧计算单元,从而确定指定智能路侧设备。
93.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判断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中的智能视频采集装置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是否处于道路同一侧,从而选择出指定智能路侧设备,减少利用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数据处理量,同时,智能视频采集装置采集同一侧道路的目标智能网联车视频数据通常不会被遮挡物遮挡,且针对目标智能网联车视频数据采集角度满足清晰完整的要求,从而保证目标视频数据的完整性。
94.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通常需要获取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相关信息,以便于根据所述相关信息获取与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相关的目标视频数据。
95.基于此,所述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之前,还可以包括:
96.获取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信息,所述事件信息包括,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位置信息、事件发生时间段以及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涉及的智能网联车的车辆标识信息。
97.将具有所述车辆标识信息的智能网联车确定为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
98.所述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具体可以包括:
99.从车辆总线处获取具有所述车辆标识信息的智能网联车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上报的车辆运行数据。
100.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信息通常是由云控平台生成的,因此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信息可以直接从云控平台处获取。
101.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可以是发生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能够针对自身车辆位置进行定位并具有数据上传功能的智能网联车;但由于发生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智能网联车不具有数据上传功能或不能针对自身车辆进行定位,则可以确定受异常交通场景事件影响的,且能够针对自身车辆位置进行定位并具有数据上传功能的智能网联车为目标智能网联车。
102.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通过从车辆总线处获取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目标智能网联车实时上报的车辆运行数据,提高获取数据的精度以及准确度,以便于提高根据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的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准确度。
103.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由于目标智能网联车是实时上报车辆运行数据至车辆总线处,从而使得从车辆总线处获取的车辆运行数据密度大,因此需要针对所述从车辆总线处获取的初始车辆运行数据进行处理,以减少数据的处理量,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104.基于此,所述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具体可以包括:
105.针对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上传的初始车辆运行数据进行抽稀处理,得到所述车辆运行数据。
106.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首先根据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确定预设区域以确定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以通过筛选与目标智能网联测处于道路同一侧的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为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然后,通过判断车辆运行数据中的定位位置是否在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的有效区域内去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从而准确快速的从所有智能路侧设备中确定出目标智能路侧设备,最后,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从而准确快速的从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所有视频数据中获取异常交通场景事件所涉及的目标视频数据,进而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107.基于同样的思路,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上述方法对应的装置。图2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1的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装置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该装置可以包括:
108.车辆运行数据获取模块202,用于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为与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相关的智能网联车。
109.视频采集时间确定模块204,用于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是所述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采集到包含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视频数据的时间段。
110.目标视频获取模块206,用于获取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采集到的目标视频数据。
111.回放视频生成模块208,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视频数据,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112.发送模块201,用于发送所述回放视频数据至目标设备。。
113.基于图2的装置,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该方法的一些具体实施方案,下面进行说明。
114.可选的,图2中的装置,还可以包括:
115.指定位置信息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指定智能路侧设备获取到的目标对象的位置信息;所述目标对象为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出现于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的感知范围的对象。
116.指定有效感知区域确定模,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对象的位置信息,确定所述指定智
能路侧设备的有效感知区域。
117.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所述车辆运行数据以及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的有效感知区域,确定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位于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所述有效感知区域内。
118.可选的,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用于反映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位于指定位置处的时刻。
119.所述视频采集时间确定模块204具体可以用于:
120.根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所述指定位置处于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所述有效感知区域内的初始时刻和终止时刻。
121.将所述初始时刻至终止时刻之间的时间段,确定为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
122.可选的,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用于反映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处的位置;
123.可选的,图2中的装置,还可以包括:
124.预设区域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处的位置,确定出预设区域。
125.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智能路侧设备的安装位置信息,从安装于所述预设区域内的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中,确定出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其中,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用于从预设方位对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进行视频采集。
126.可选的,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确定模块,具体可以包括:
127.第一判断单元,用于针对任意一个安装于所述预设区域内的待选智能路侧设备,判断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是否处于道路同一侧,得到第一判断结果。
128.第一判断结果确定单元,用于若所述第一判断结果表示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处于道路同一侧,则将所述待选智能路侧设备确定为所述指定智能路侧设备。
129.可选的,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130.判断所述预设区域内的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在车道的道路边线之间的垂直距离是否小于预设道路宽度,得到第二判断结果。
131.若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示所述区域内智能路侧设备到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所在车道的道路的道路边线的垂直距离小于所述道路宽度,则确定所述区域内智能路侧设备与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处于道路同一侧。
132.可选的,图2中的装置,还可以包括:
133.异常交通场景事件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信息,所述事件信息包括,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位置信息、事件发生时间段以及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涉及的智能网联车的车辆标识信息。
134.目标智能网联车确定模块,用于将具有所述车辆标识信息的智能网联车确定为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
135.可选的,所述车辆运行数据获取模块202,具体可以用于:
136.从车辆总线处获取具有所述车辆标识信息的智能网联车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上报的车辆运行数据。
137.可选的,所述车辆运行数据获取模块202,具体可以用于:
138.针对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上传的初始车辆运行数据进行抽稀处理,得到所述车辆运行数据。
139.首先根据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确定预设区域以确定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以通过筛选与目标智能网联测处于道路同一侧的待选智能路侧设备为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然后,通过判断车辆运行数据中的定位位置是否在指定智能路侧设备的有效区域内去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从而准确快速的从所有智能路侧设备中确定出目标智能路侧设备,最后,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从而准确快速的从目标智能路侧设备的所有视频数据中获取异常交通场景事件所涉及的目标视频数据,进而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140.基于同样的思路,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上述方法对应的设备。
141.图3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1的一种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设备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设备300可以包括:
142.至少一个处理器310;以及,
143.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330;其中,
144.所述存储器330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310执行的指令320,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310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310能够:
145.获取目标智能网联车在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辆运行数据;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为与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相关的智能网联车;
146.根据所述车辆运行数据,确定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对应的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是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事件发生时间段内采集到包含所述目标智能网联车的视频数据的时间段;
147.获取所述目标智能路侧设备在所述目标视频采集时间段采集到的目标视频数据;
148.根据所述目标视频数据,生成针对所述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数据;
149.发送所述回放视频数据至目标设备。
150.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图3所示的异常交通场景事件的回放视频生成设备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151.在20世纪90年代,对于一个技术的改进可以很明显地区分是硬件上的改进(例如,对二极管、晶体管、开关等电路结构的改进)还是软件上的改进(对于方法流程的改进)。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当今的很多方法流程的改进已经可以视为硬件电路结构的直接改进。设计人员几乎都通过将改进的方法流程编程到硬件电路中来得到相应的硬件电路结构。因此,不能说一个方法流程的改进就不能用硬件实体模块来实现。例如,可编程逻辑器件(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pld)(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array,fpga))就是这样一种集成电路,其逻辑功能由用户对器件编程来确定。由设计人员自行编程来把一个数字符系统“集成”在一片pld上,而不需要请芯片制造厂商来设计和制作专用的集成电路芯片。而且,如今,取代手工地制作集成电路芯片,这种编程也多半
改用“逻辑编译器(logic compiler)”软件来实现,它与程序开发撰写时所用的软件编译器相类似,而要编译之前的原始代码也得用特定的编程语言来撰写,此称之为硬件描述语言(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hdl),而hdl也并非仅有一种,而是有许多种,如abel(advanced boolean expression language)、ahdl(alter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confluence、cupl(cornell university programming language)、hdcal、jhdl(jav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lava、lola、myhdl、palasm、rhdl(ruby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等,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是vhdl(very-high-speed integrated circuit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与verilog。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清楚,只需要将方法流程用上述几种硬件描述语言稍作逻辑编程并编程到集成电路中,就可以很容易得到实现该逻辑方法流程的硬件电路。
152.控制器可以按任何适当的方式实现,例如,控制器可以采取例如微处理器或处理器以及存储可由该(微)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例如软件或固件)的计算机可读介质、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的形式,控制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微控制器:arc 625d、atmel at91sam、microchip pic18f26k20以及silicone labs c8051f320,存储器控制器还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器的控制逻辑的一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也知道,除了以纯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方式实现控制器以外,完全可以通过将方法步骤进行逻辑编程来使得控制器以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等的形式来实现相同功能。因此这种控制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硬件部件,而对其内包括的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也可以视为硬件部件内的结构。或者甚至,可以将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视为既可以是实现方法的软件模块又可以是硬件部件内的结构。
153.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具体的,计算机例如可以为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符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何设备的组合。
154.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技术时可以把各单元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155.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56.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157.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158.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159.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160.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 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161.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符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式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162.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163.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明白,本技术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技术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技术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64.本技术可以在由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块。一般地,程序模块包括执行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实践本技术,在这些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由通过通信网络而被连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来执行任务。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在内的本地和远程计算机存储介质中。
165.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技术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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