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433895阅读:来源:国知局
0027]请参见附图2及附图3所示,所述的交通标志牌5通过可折叠支架10支撑在所述的遥控车本体I上,所述的可折叠支架10与交通标志牌5及遥控车本体I的车体之间形成三角形结构,可稳定支撑交通标志牌5。
[0028]所述的交通标志牌5拆装简便,其版面按GB5768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制作;所述的交通标志牌5版面内容根据不同警示内容设定,可准备多块交通标志牌5,例如:限速、禁止驶入、慢行、前方施工等标志牌,按需要交替使用。
[0029]本发明采用无线遥控车技术,制造大小、重量合适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遥控距离为150m以上。本发明抗风、抗倾覆能力强,能在各类道路路面稳定行走,最高时速20km/h,在人工遥控下,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能在道路上自由前进、后退,并360度转向。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操作简便,移动灵活,可以折叠以减小搬运体积,同时防水、防晒。本发明可采用充电电池作为动力源。
[0030]高音喇叭3可以人工喊话或播放录音、警报声,其音量可调。录音录像设备4类似汽车的“黑匣子”,可以及时记录来往车辆的影像和声音,并加以保存备查。防闯入警示装置8能及时向远方的高音喇叭3及防闯入接收器发送无线警报信号及语音信号。
[0031]请参见附图4所示,图中,A为本发明,箭头方向为来车方向,B为现场操作本发明的民警,C为警车,D为发光交通锥,E为事故车辆,F为救援车。当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没有产生交通拥堵,民警B赶到现场后,除了按规定设置现场防护设施以外,可首先将本发明A放置在事故现场防护范围以外来车方向适当位置,由分工负责布控的I至2人遥控操纵,向现场来车发出示警信号或喊话,警示来车减速通过或停车。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正常工作后,再按相关要求进行后续布控工作和事故处理工作。若现场发生交通拥堵,可遥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移动到拥堵现场排在最后的尾车的来车方向的适当位置,并根据排队长度的增加适时向来车方向移动,警示来车减速行驶或停车。
[0032]民警B可以站在路肩或护栏外,在距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50米以外的地方实施遥控,保障自身安全;可以遥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在路肩上或需封闭的车道上行走示警,当有车辆闯入时,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自动向防闯入接收器发出警报信号的同时,亦可人工发出警报信号,以提高警报信号发出的可靠性。
[0033]需要说明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是现场防护的辅助设备,现场防护除使用该设备以外,仍应当符合相关防护要求。
[0034]综上所述,本发明能有效防止车辆闯入交通事故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能紧急提醒现场人员撤离,减小车辆闯入造成的损失;能有效避免拥堵现场尾端车辆出现追尾事故,降低人工现场指挥的劳动强度和危险性;能代替警车在来车方向遥控移动示警。本发明也可推广应用到道路维修施工现场的防护,有效避免因道路维修造成拥堵的尾端车辆出现追尾事故,提高道路维修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性。
[0035]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附属在其他相关产品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其特征在于:包括遥控车本体、爆闪灯、高音喇叭、录音录像设备、交通标志牌、可变LED屏、存储设备、防闯入警示装置、防闯入接收器及遥控器;所述的可变LED屏垂直设置在所述的遥控车本体上,所述的交通标志牌垂直设置在所述的可变LED屏的顶部;所述的高音喇叭及录音录像设备分别设置在所述的交通标志牌的顶部,位于所述的交通标志牌的两侧;所述的存储设备设置在所述的遥控车本体上,位于所述的可变LED屏的后方;所述的存储设备与所述的录音录像设备用电线连接;所述的爆闪灯通过支撑件设置在所述的交通标志牌的顶部上方;所述的防闯入警示装置设置在所述的遥控车本体上,位于所述的可变LED屏的后方;所述的防闯入警示装置与所述的防闯入接收器通过无线网络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闯入接收器安装在事故现场警车的高音喇叭上及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上,所述的遥控器由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控制人员操作,实现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的遥控。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闯入警示装置感应接近驶入现场车辆的车速或其被碰撞的情况,当接近驶入现场车辆的车速超过规定限速或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受冲撞时,能自动及时地向防闯入接收器发出警报信号及语音信号,或者,警报信号及语音信号同时由人工发出。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音喇叭向接近现场的过往车辆播放录音或发出警报声,或者,由控制人员通过遥控器喊话。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录音录像设备对接近现场的车辆进行适时录音、录像并作为证据保存。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交通标志牌通过可折叠支架支撑在所述的遥控车本体上;所述的可折叠支架与交通标志牌及遥控车本体的车体之间形成三角形结构;所述的交通标志牌版面按GB5768相关标准和规范制作;所述的交通标志牌版面内容根据不同警示内容设定,准备多块交通标志牌。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变LED屏根据需要显示警示所需要的简要图案和文字。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的遥控距离为150m以上,抗倾覆能力强,能在各类道路路面稳定行走,自由前进、后退,并360度转向。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遥控移动式安全警示车,包括遥控车本体、爆闪灯、高音喇叭、录音录像设备、交通标志牌、可变LED屏、存储设备、防闯入警示装置、防闯入接收器及遥控器;可变LED屏设在遥控车本体上,交通标志牌设在可变LED屏的顶部;高音喇叭及录音录像设备设在交通标志牌顶部,存储设备设在遥控车本体上,存储设备与录音录像设备电连接,爆闪灯通过支撑件设在交通标志牌上方;防闯入警示装置设在遥控车本体上,防闯入警示装置与防闯入接收器连接。本发明能有效防止车辆闯入交通事故现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能紧急提醒现场人员撤离,减小车辆闯入造成的损失;降低人工现场指挥的劳动强度和危险性。
【IPC分类】G08G1/16
【公开号】CN105185159
【申请号】CN201510499210
【发明人】蔡果, 杨降勇, 王岩, 周定平, 刘江鸿, 邓宇菁, 胡鹏
【申请人】蔡果
【公开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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