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动力电池,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电池模组和多个模组固定单元,所述电池模组的数量与所述模组固定单元的数量相同;
其中,所述模组固定单元包括两个正对设置的第一钣金框架、两个正对设置的第二钣金框架,所述第一钣金框架和所述第二钣金框架垂直连接,形成一容置腔,所述电池模组固定在所述容置腔中;
所述第二钣金框架包括第一固定孔,每个电池模组通过一个模组固定单元中的所述第一固定孔固定在电池箱体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模组包括多个电池电芯,所述电池电芯以垂直于所述第一钣金框架的方向固定在所述容置腔中,且所述电池电芯的极柱与所述第一钣金框架位于同一平面;所述第二钣金框架为凹槽结构,所述第一固定孔位于所述凹槽朝向电池箱体底部的第一侧壁;
所述第一钣金框架包括第二固定孔,所述凹槽中与所述第一侧壁垂直连接的第二侧壁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二固定孔正对的第三固定孔,所述第一钣金框架通过钣金件、所述第二固定孔、所述第三固定孔与所述第二钣金框架垂直连接,且所述钣金件在所述第一钣金框架远离所述电池电芯的一面具有凸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动力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钣金框架为矩形结构,且所述第一钣金框架的中部开设一矩形槽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动力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钣金框架与所述第二侧壁连接的位置处均开设有U形槽,所述U形槽用于卡合极柱固定块。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动力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槽底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一加强筋。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力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槽底还包括至少一个抽桥,用于固定所述动力电池的线束。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动力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中与所述第一侧壁正对的第三侧壁上开设有第四固定孔,用于连接另一个电池模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动力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槽底和所述第一侧壁的交界处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二加强筋。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力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钣金框架还包括至少一个抽桥,用于固定所述动力电池的线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