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一种具有热量管理的电池组。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环保意识的加强,无污染的电力驱动车越来越受到追捧,尤其是大型客车,比如公交车,大多数客用车辆大约90%的时间被停放。通常,在温度低于约-10℃时锂离子电池的能量(放电容量)和功率(操作电压)都大大减小。在较高的温度(高于约45℃)下,电池寿命明显下降。
对于锂电池环境温度的控制直接影响了其使用寿命,当前基于液体的车辆锂离子电池冷却系统在电池热失控期间缺乏快速散热的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在电池热式空气间具有快速热管理能力的电池组温度控制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热量管理的电池组,包括呈长方体状布设锂电池的锂电池组,所述锂电池组包括至少一个锂电池,所述锂电池围设有壳体,所述壳体呈长方体的板状,所述壳体的四角设置有圆孔,所述圆孔内设置有固定轴,所述固定轴有4个,所述4个固定轴穿过所述每个锂电池位于同一角侧的圆孔并固定所述锂电池,所述壳体的一侧连接有导热板,所述每个锂电池的壳体上的导热板位于所述锂电池组的同一侧,所述导热板向远离所述锂电池组的方向上延伸有导热部,所述导热部接触有由相变材料制成的温控板,所述温控板的外表面接触连接有温控组件,所述温控组件包括加热装置和散热装置。
优选的,所述锂电池组的上、下端面分别固定有上保护板和下连接板,所述上保护板盖设固定在所述锂电池组的上端面,所述下连接板为在其长度方向均匀布设有两排安装孔的铜质长条形板,所述每相邻两列安装孔的轴对称线处设置有折弯部。
优选的,所述锂电池组的下端面固定有用于固定正负极的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开设有用于所述锂电池组正负极接线穿过的两排圆孔。
优选的,所述温控板内设置有第一相变材料层和第二相变材料层,所述第一相变材料层的相变材料在小于0℃的温度下具有从液态向固态的相变,所述第二相变材料层的第二相变材料在大于40℃的温度下具有从固态向液态的相变。
优选的,所述锂电池组包括至少两个锂电池单元,所述锂电池单元包括至少两个锂电池,所述相邻两个锂电池单元接触面固定有由泡沫材料制成的隔离片。
优选的,所述固定轴的两端旋设有防止所述固定轴相对所述锂电池组滑动的固定螺母。
优选的,所述温控组件呈长条形板状,所述温控组件内设置有用于具有高温液体流动的加热管道,所述温控组件内设置有用于具有低温液体流动的冷却管道,所述加热管道和冷却管道均设置有进液口和出液口。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具有第一相变材料和第二相变材料的温控板,实现了对锂电池组温度过低或者过热时快速响应,使其温度变化速度变换,然后再通过温控组件进一步辅助调整锂电池组的环境温度,具有可迅速高效控制锂电池组环境温度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阐述。
如图1所示的一种具有热量管理的电池组的实施例,包括呈长方体状布设锂电池的锂电池组,所述锂电池组包括至少两个锂电池单元,所述锂电池单元包括至少两个锂电池,所述相邻两个锂电池单元接触面固定有由泡沫材料制成的隔离片3。所述锂电池围设有壳体,所述壳体呈长方体的板状,所述壳体的四角设置有圆孔,所述圆孔内设置有固定轴4,所述固定轴4有4个,所述4个固定轴4穿过所述每个锂电池位于同一角侧的圆孔并固定所述锂电池,所述固定轴4的两端旋设有防止所述固定轴相对所述锂电池组滑动的固定螺母。所述壳体的一侧连接有导热板8,所述每个锂电池的壳体上的导热板8位于所述锂电池组的同一侧,所述导热板8向远离所述锂电池组的方向上延伸有导热部,所述导热部接触有由相变材料制成的温控板7,所述温控板7内设置有第一相变材料层和第二相变材料层,所述第一相变材料层的相变材料在小于0℃的温度下具有从液态向固态的相变,所述第二相变材料层的第二相变材料在大于40℃的温度下具有从固态向液态的相变。所述温控板的外表面接触连接有温控组件6,所述温控组件6包括加热装置和散热装置,所述温控组件6呈长条形板状,所述温控组件6内设置有用于具有高温液体流动的加热管道,所述温控组件6内设置有用于具有低温液体流动的冷却管道,所述加热管道和冷却管道均设置有进液口和出液口。所述锂电池组的上、下端面分别固定有上保护板1和下连接板5,所述上保护板1盖设固定在所述锂电池组的上端面,所述下连接板5为在其长度方向均匀布设有两排安装孔的铜质长条形板,所述每相邻两列安装孔的轴对称线处设置有折弯部,折弯部使得每相邻两个电池可相对转动,方便维修和安装。所述锂电池组的下端面固定有用于固定正负极的固定板2,所述固定板2上开设有用于所述锂电池组正负极接线穿过的两排圆孔。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具有第一相变材料和第二相变材料的温控板,实现了对锂电池组温度过低或者过热时快速响应,使其温度变化速度变换,然后再通过温控组件进一步辅助调整锂电池组的环境温度。
本实用新型中未提及的技术均为现有技术。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最优实施例,但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任何劣化或者等同变换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