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电梯随行六类网络电缆。
背景技术:
电梯轿厢内的监控摄像机越来越多地采用网络摄像机,网络摄像机通常采用网络电缆进行视频信号传输,网络电缆内一般包含8根芯线,每2根芯线对绞,其中4根芯线用于传输视频信号,4根芯线用于从POE交换机为网络摄像机供电。由于电梯轿厢频繁地在电梯井道内进行上下运动,因此与轿厢连接的电梯随行电缆必须具备良好的耐弯曲性能和抗拉性能。目前市场上常规的网络电缆,如超五类网线、六类网线,均用于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中水平固定敷设,缺乏足够的耐弯曲和抗拉性能,因此不适用于连接电梯垂直井道中处于运动状态的电梯轿厢。虽然目前市场上也出现了导体为多根铜丝绞合的软网线用于电梯随行电缆,但是此类电缆的8根芯线排列方式仍以圆形成缆为主,致使电缆的耐弯曲性能不够理想,而且线对之间的信号串扰比较严重,导致信号传输性能远远低于同级别的普通网络电缆。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的电缆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梯随行六类网络电缆。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梯随行六类网络电缆,包括导体和绝缘层,所述导体周围挤包绝缘层形成芯线,两根芯线对绞形成1根双绞线,芯线中间设有一字骨架,聚酯带将一字骨架与芯线绞合后进行包裹,聚酯带外侧设有弹性护套,所述弹性护套内设有抗拉钢丝。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抗拉钢丝由至少2根镀锌细钢丝绞合而成,抗拉钢丝由19根单线直径为0.20mm的镀锌钢丝绞合而成。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导体由7根单线直径为0.22mm的无氧铜线绞合而成。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一字骨架由低密度聚乙烯材料挤制而成,其厚度为0.2mm,宽度为2.0mm。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弹性护套为灰色,其上下最薄处的厚度不小于0.8㎜,位于抗拉钢丝外侧的最薄处厚度不小于1.5mm,整体弹性护套的外形尺寸为4.4㎜×19.0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这种电梯随行六类网络电缆采用多根铜线绞合,结构柔软,适合频繁弯曲;导体周围挤包绝缘层形成芯线,两根芯线夹着一字骨架进行绞合形成一根双绞线,再用聚酯带对双绞线进行绕包,这样使双绞线的两根导体之间的介电性能更好;将四根以不同节距绞合的双绞线和两根柔软的镀锌抗拉钢丝一字排列,整体挤包弹性护套,制成一根扁形的电梯随行六类网络电缆;由于四根双绞线相互隔离,因此双绞线间的信号串扰被最大程度地降低,再加上每根双绞线有一字骨架的隔离,使整根电缆的信号传输性能优秀;电缆的扁形结构有利于缩小电缆的弯曲半径;两根抗拉钢丝也使电缆在垂直悬挂的过程中,能够承受足够的拉力;通过上述设计,使本实用新型具有优秀的耐弯曲性能和抗拉性能,而且具有低信号串扰的特性,信号传输性能达到六类非屏蔽网线的标准。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中1、导体,2、绝缘层,3、一字骨架,4、聚酯带,5、弹性护套,6、抗拉钢丝。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一种电梯随行六类网络电缆,包括导体1和绝缘层2,所述导体1周围挤包绝缘层2形成芯线,两根芯线对绞形成1根双绞线,芯线中间设有一字骨架3,聚酯带4将一字骨架3与芯线绞合后进行包裹,聚酯带4外侧设有弹性护套5,所述弹性护套5内设有抗拉钢丝6。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抗拉钢丝6由至少2根镀锌细钢丝绞合而成,抗拉钢丝6由19根单线直径为0.20mm的镀锌钢丝绞合而成。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导体1由7根单线直径为0.22mm的无氧铜线绞合而成。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一字骨架3由低密度聚乙烯材料挤制而成,其厚度为0.2mm,宽度为2.0mm。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弹性护套5为灰色,其上下最薄处的厚度不小于0.8㎜,位于抗拉钢丝外侧的最薄处厚度不小于1.5mm,整体弹性护套的外形尺寸为4.4㎜×19.0mm。
这种电梯随行六类网络电缆由7根无氧铜线绞合而成的导体1的周围挤包高密度聚乙烯绝缘层2,形成网络电缆的芯线,每两根芯线夹一根一字骨架3进行绞合,形成一根双绞线;用聚酯带4对双绞线进行绕包;将4根绕包后的双绞线和两根抗拉钢丝6一字排列,整体挤包弹性护套5,制成一根扁形的电梯随行六类网络电缆,如图2所示。由于电缆的导体采用绞合软结构、两侧具有抗拉钢丝、4根双绞线一字排列,相互分离,并且每根双绞线内增加一字骨架、电缆的护套采用橡塑复合弹性材料,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优秀的耐弯曲性能和抗拉性能,而且具有低信号串扰的特性,信号传输性能达到六类非屏蔽网线的标准,适用于连接电梯垂直井道中处于运动状态的电梯轿厢。
以上说明对本实用新型而言只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做出许多修改、变化或等效,但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