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位置锁定机构的转换开关。
背景技术:
地铁车辆的供电方式有多种来源,需要在这些供电方式中切换。正常运行通过触网或导电轨供电,夜间测试时通过车间电源供电,维修时需要切换到接地位置。
转换开关用来完成上述功能切换,转换开关的另一端与车辆的主、辅牵引变流器相连接。当车辆通过外部电源供电时,是禁止操作转换开关的,目前使用的转换开关存在误操作的可能。而且多个转换开关必须按顺序操作,每次操作完成都需要与司机室确认再进行下一个操作。
现有产品操作繁琐,易发生误操作;多个开关体积、自重大不利于节能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位置锁定机构的转换开关,在操作手柄位置增加锁定报警机构,避免误操作导致的人身伤害和电气元件损毁。同时将多个切换功能集合在一台开关内;节省空间体积、自重小,操作简单,维护费用低。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转换开关的操作手柄上设置锁定机构,该锁定机构包括:转动轮、锁定突出结构和挂锁结构,其中,转动轮上开有缺口结构,该缺口结构与锁定突出结构相互卡接配合,锁定突出结构的下方设置挂锁结构,该挂锁结构设置锁定孔。
操作手柄被固定在所需位置,不会因为车辆的振动冲击而出现误动作。开关操作到位后可以用挂锁锁住锁紧机构,防止未经认可的误操作。
所述的转动轮的一侧和锁定突出结构的下方分别设置有限位点,当操作手柄接触到限位后,手柄行程终止不能继续同向操作,避免开关损坏。
所述的转换开关包括第一极开关和第二极开关,其中,第一极开关、第二极开关分别有三个转换位置,第一极开关的出口连接车辆主牵引变流器,第二极开关的出口连接辅助变流器,第一极开关的第一转换位与第二极开关的第一转换位通过铜排短接并与触网供电线路连接,第一极开关的第二转换位不接线,第二极开关的第二转换位与车间电源插座连接,第一极开关的第三转换位与第二极开关的第三转换位通过铜排短接并与车辆接地端连接,第一极开关的第二转换位与第三转换位通过铜排短接。当开关处于第二转换位时,车间电源仅通过第二极开关给辅助变流器供电,主牵引变流器接地。
所述的第二极开关连接库用电源插座,当转换开关处于第二转换位时,通过第二极开关给辅助供电逆变箱供电。
所述的第一极开关、第二极开关的三个转换位置以及锁定机构的转动轮上均设置微动开关。
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的转换开关,在正常运行时可以通过闭锁锁定机构禁止操作开关,在检测维修时打开锁定机构,在司机室确认下操作开关。转换开关可以切换触网供电电源、车间电源供电及接地,体积、自重小,操作简单,维护费用低。转换开关的2个极通过同一个操作机构操作,避免了开关误操作的可能。本实用新型可以方便地采用同一个转换开关保证多个供电电路切换的同步,完全满足整车供电的功能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锁定机构结构图;
图2a、b、c为转换开关处于各位置位接通状态示意图;
图3为转换开关铜排连接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转换开关的操作手柄上设置锁定机构3,该锁定机构3包括:转动轮4、锁定突出结构5和挂锁结构6,其中,转动轮4上开有缺口结构,该缺口结构与锁定突出结构5相互卡接配合,如图1中的锁定机构3,操作手柄7被固定在所需位置,不会因为车辆的振动冲击而出现误动作。挂锁结构6设置于锁定突出结构5的下方,如图1所示挂锁位置,开关操作到位后可以用挂锁锁住锁紧机构,防止未经认可的误操作。
所述的转动轮4的一侧和锁定突出结构5的下方分别设置有限位点8,如图1所示,当操作手柄7接触到限位点8后,手柄行程终止不能继续同向操作,避免开关损坏。
如图2a、b、c及图3所示,所述的转换开关包括第一极开关1和第二极开关2,其中,第一极开关1、第二极开关2分别有三个转换位置,第一极开关1的出口连接车辆主牵引变流器,第二极开关2的出口连接辅助变流器,第一极开关1的第一转换位A位与第二极开关2的第一转换位A位通过铜排短接并与触网供电线路连接,第一极开关1的第二转换位B位不接线,第二极开关2的第二转换位B位与车间电源插座连接,第一极开关1的第三转换位C位与第二极开关2的第三转换位C位通过铜排短接并与车辆接地端连接,第一极开关1的第二转换位B位与第三转换位C位通过铜排短接,当开关处于B位时,车间电源仅通过第二极开关2给辅助变流器供电,主牵引变流器接地。
当转换开关打到第一转换位A位置时主牵引与辅助变流器通过触网供电;当转换开关处于第二转换位B位置时,辅助变流器通过车间电源供电,主牵引变流器接地放电;当转换开关处于第三转换位C位置时,主牵引与辅助变流器同时接地放电。
所述的第二极开关2连接库用电源插座,当转换开关处于B位时,通过第二极开关2给辅助供电逆变箱供电。
本实施例操作时必须打开锁定机构3才能转动手柄;锁定机构3一旦打开,司机室立刻收到报警信号,表示开关将进入操作状态;锁定机构3平时可以使用挂锁禁止操作开关。
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仅用于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并不构成对权利要求范围的限制,本领域内技术人员可以想到的其他实质上等同的替代,均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