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功率器件封装用管脚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兼容型功率器件封装用管脚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资讯产品、家用电器产品以及绿色照明等领域的发展,为其配套的电子产品大量使用到了整流桥、功率器件、稳压管等重要元器件,并对这类器件产品的“轻、薄、小、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将功率器件进行封装。功率器件封装指把硅片上的电路管脚,用导线接引到外部接头处,以便与其它器件连接。目前功率器件在封装的应用面广泛,同一型号的器件会被封装成不同的形式,但当原来使用的电路板想用同一型号的功率器件时,只能重新进行封装,浪费生产的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中之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的兼容型功率器件封装用管脚结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兼容型功率器件封装用管脚结构,安装在封装本体下端,封装本体包括有基岛、芯片以及管脚,所述基岛为平板状,管脚连接到基岛上,芯片安装在基岛内;所述管脚包括三个安装于封装本体底部且并列分布的上管脚,上管脚截面为T形,上管脚末端一体成型有可剪断的下管脚,左右两侧下管脚关于中间下管脚轴对称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的下管脚包括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均为条形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均向中下管脚偏心,下管脚厚度大于上管脚厚度。
进一步地,所述的下管脚包括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为倒L型管脚,中下管脚为条形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向中下管脚靠拢,下管脚厚度小于上管脚厚度。
进一步地,所述的下管脚包括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均包括由上管脚末端相外倾斜的斜面管脚,斜面管脚高端与上管脚末端连接,斜面管脚低端连接有竖直的条形管脚,中下管脚为条形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远离中下管脚设置,下管脚厚度大于上管脚厚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操作简便,管脚包括三个安装于封装本体底部且并列分布的上管脚,上管脚截面为T形,上管脚末端一体成型有可剪断的下管脚,当原来使用的电路板想用同一型号的功率器件时,不需要重新进行封装,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侧视图;
图3是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的侧视图;
图5是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图5的侧视图;
图7是实施例4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图7的侧视图;
图9是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图10是图9的侧视图;
图11是实施例6的结构示意图;
图12是图11的侧视图;
图中1.封装本体,2.基岛,3.上管脚,4.下管脚。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一种兼容型功率器件封装用管脚结构,安装在封装本体1下端,封装本体1包括有基岛2、芯片以及管脚,基岛2为平板状,管脚连接到基岛上,芯片安装在基岛2内;管脚包括三个安装于封装本体底部且并列分布的上管脚3,上管脚3截面为T形,上管脚3末端一体成型有可剪断的下管脚4,左右两侧下管脚关于中间下管脚轴对称设置;上管脚3末端与封装本体一致型号的电路板相匹配,下管脚4末端与封装本体不一致型号的电路板相匹配。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的一种兼容TO251的TO220管脚结构,下管脚4包括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均为条形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均向中下管脚偏心,下管脚4厚度c1大于上管脚3厚度c。
本申请通过改造TO220的管脚结构,使得TO220封装的器件能使用在原始使用TO220的电路板的同时,能够使用在原来使用TO251的电路板上。TO220的管脚长度为L,宽度为b,厚度为c,管脚间距为e。本申请保持TO220的总管脚长度L不变,在管脚末端取长度为L2的管脚部分,改为与TO251一致的规格,其中管脚宽度b1,管脚间距e1,管脚厚度c1为TO251的规格。
当使用在TO220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只需要把末端L2一段剪切掉即可。当使用在使用TO251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可以直接插入使用。
TO220的管脚末端L2的长度做成TO251的管脚的大小和距离,L2的长度范围可选,长度选择范围为0.5cm到13cm。
实施例2
如图3-4所示的一种兼容TO220的TO3P管脚结构,下管脚4包括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为倒L型管脚,中下管脚为条形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向中下管脚靠拢,下管脚4厚度c1小于上管脚3厚度c。
本申请通过改造TO3P的管脚结构,使得TO3P封装的器件能使用在原始使用TO3P的电路板的同时,能够使用在原来使用TO220的电路板上。TO3P的管脚长度为L,宽度为b,厚度为c,管脚间距为e。本申请保持TO3P的总管脚长度L不变,在管脚末端取长度为L1的管脚部分,改为与TO220一致的规格,其中管脚宽度b1,管脚间距e1,管脚厚度c1为TO220的规格。
当使用在TO3P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只需要把末端L1一段剪切掉即可。当使用在使用TO220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可以直接插入使用。
TO3P的管脚末端L1的长度做成TO220的管脚的大小和距离,L1的长度范围可选,长度选择范围为0.5cm到19.65cm。
实施例3
如图5-6所示的一种兼容TO220的TO247管脚结构,下管脚4包括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为倒L型管脚,中下管脚为条形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向中下管脚靠拢,下管脚4厚度c1小于上管脚3厚度c。
本申请通过改造TO247的管脚结构,使得TO247封装的器件能使用在原始使用TO247的电路板的同时,能够使用在原来使用TO220的电路板上。TO247的管脚长度为L,宽度为b,厚度为c,管脚间距为e。本申请保持TO247的总管脚长度L不变,在管脚末端取长度为L1的管脚部分,改为与TO220一致的规格,其中管脚宽度b1,管脚间距e1,管脚厚度c1为TO220的规格。
当使用在TO247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只需要把末端L1一段剪切掉即可。当使用在使用TO220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可以直接插入使用。
TO247的管脚末端L1的长度做成TO220的管脚的大小和距离,L1的长度范围可选,长度选择范围为0.5cm到16.15cm。
实施例4
如图7-8所示的一种兼容TO247的TO220管脚结构,下管脚4包括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均包括由上管脚末端相外倾斜的斜面管脚,斜面管脚高端与上管脚末端连接,斜面管脚低端连接有竖直的条形管脚,中下管脚为条形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远离中下管脚设置,下管脚4厚度c1大于上管脚3厚度c。
本申请通过改造TO220的管脚结构,使得TO220封装的器件能使用在原始使用TO220的电路板的同时,能够使用在原来使用TO247的电路板上。TO220的管脚长度为L,宽度为b,厚度为c,管脚间距为e。
本申请原TO220的总管脚长度L,延长TO220的管脚长度到L2,延长部分扣除弯脚部分L4,剩下部分为L3,L3长度处的宽度b1,厚度c1,管脚宽度e1符合TO247的规格。
当使用在TO220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只需要把末端L4和L3段一段剪切掉即可。当使用在使用TO247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可以直接插入使用。
TO220的管脚L延长为L2,末端L3符合TO247的管脚规范,L3的长度范围可选,L3与L4之和为16.15cm。
实施例5
如图9-10所示的一种兼容TO251的TO3P管脚结构,下管脚4包括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为倒L型管脚,中下管脚为条形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向中下管脚靠拢,下管脚4厚度c1小于上管脚3厚度c。
本申请通过改造TO3P的管脚结构,使得TO3P封装的器件能使用在原始使用TO3P的电路板的同时,能够使用在原来使用TO251的电路板上。TO3P的管脚长度为L,宽度为b,厚度为c,管脚间距为e。本申请保持TO3P的总管脚长度L不变,在管脚末端取长度为L1的管脚部分,改为与TO251一致的规格,其中管脚宽度b1,管脚间距e1,管脚厚度c1为TO251的规格。
当使用在TO3P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只需要把末端L1一段剪切掉即可。当使用在使用TO251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可以直接插入使用。
TO3P的管脚末端L1的长度做成TO251的管脚的大小和距离,L1的长度范围可选,长度选择范围为0.5cm到19.65cm。
实施例6
如图11-12所示的一种兼容TO251的TO247管脚结构,下管脚4包括左下管脚、中下管脚以及右下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为倒L型管脚,中下管脚为条形管脚,左下管脚和右下管脚向中下管脚靠拢,下管脚4厚度c1小于上管脚3厚度c。
本申请通过改造TO247的管脚结构,使得TO247封装的器件能使用在原始使用TO247的电路板的同时,能够使用在原来使用TO251的电路板上。TO247的管脚长度为L,宽度为b,厚度为c,管脚间距为e。本申请保持TO247的总管脚长度L不变,在管脚末端取长度为L1的管脚部分,改为与TO251一致的规格,其中管脚宽度b1,管脚间距e1,管脚厚度c1为TO251的规格。
当使用在TO247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只需要把末端L1一段剪切掉即可。当使用在使用TO251的电路板上的时候,可以直接插入使用。
TO247的管脚末端L1的长度做成TO251的管脚的大小和距离,L1的长度范围可选,长度选择范围为0.5cm到16.15cm。
上述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