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含有喹喔啉和联苯基团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其为具有如下结构式I的化合物:
其中,Ar1-Ar4分别独立地选自C1-C8烷基、C1-C8烷氧基、C6-C30的取代或者未取代的芳基、C3-C30的取代或者未取代的含有一个或者多个的杂原子芳基;L为联苯;X1和X2分别独立地选自N和CH。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有喹喔啉和联苯基团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其特征在于Ar1-Ar4分别独立地选自苯基、联苯基、萘基、芴基、二苯并呋喃基、二苯并噻吩基,或以上这些基团进一步为C1-C10的烷基或者烷氧基取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有喹喔啉和联苯基团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其为下列结构式1-24的化合物:
4.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包括阳极、阴极和有机层,有机层包含发光层、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空穴阻挡层、电子注入层、电子传输层中的一层以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层中至少有一层含有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有喹喔啉和联苯基团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如结构式I所述的含有喹喔啉和联苯基团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所在层为电子传输层和/或电子注入层。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如结构式I所述的含有喹喔啉和联苯基团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为结构式1-24的化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如结构式I所述的含有喹喔啉和联苯基团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单独使用,或和其它化合物混合使用。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如结构式I所述的含有喹喔啉和联苯基团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单独使用其中的一种化合物,或同时使用结构式I中的两种以上的化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其包含阳极、空穴传输层、发光层、电子传输层、电子注入层和阴极,其特征在于电子传输层和/或电子注入层中含有结构式I的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