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USB座体自动组装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62289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USB组装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USB座体自动组装机。



背景技术:

在现代的工业制造中很多复杂的机器都是有人工来组装完成的,其中包括了电子产业中的手机电脑等,也包括汽车制造和其他的家用电器等;这些工业制造中需要很多小的组装环节一起组合完成,比如电子产业中最多的USB插头的组装,其以前都是由人工组装的,由于人的因素组装就会存在偏差和效率问题,影响总体的产能产值,其中细小部件的装配对人工装配来说就非常的不容易,对工人的熟练成度要求比较高,而且容易影响产品的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USB座体自动组装机,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的上表面的四角处固定安装有传动轮,且支架左侧的传动轮连接有传动气缸,所述传动轮的上表面覆盖有传送带,且传送带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多个组装槽,所述组装槽的内部两侧固定安装有定位块,且组装槽的底部设置有料仓,所述支架的左右两侧设置有安装孔,且安装孔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组装架,所述组装架横跨于支架的上空,且组装架长度与支架长度相同,所述组装架的表面固定安装有多个下压气缸,且下压气缸的下端固定安装有压板,所述压板的两侧固定安装有定位检测器,所述下压气缸的数量与定位块数量相匹配,所述支架的正面固定安装有给料爪,且支架的右侧固定安装有控制箱,所述控制箱的内部固定安装有控制器,且控制器与传动气缸、下压气缸、定位检测器和给料爪通过导线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控制器采用PLC控制芯片,所述控制箱的表面还设置有控制面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定位检测器采用微型红外检测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支架采用井字形镂空结构,且导线固定安装在支架和组装架的内部中空部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USB座体自动组装机,使用传统的传送轮配合传送带进行组装过程的移动,操作简单,可靠性强,通过设置有独立的组装槽并配合有定位块实现组装过程中的定位,采用下压式组装方式,并通定位检测器实现位置的精确定位,可以避免组装过程中导致座体破损,有效的降低次品率,且采用控制箱进行控制操作,实现自动化控制,可以减少人工成本,提高组装效率,具有较高的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2-传动轮;3-传动气缸;4-传送带;5-组装槽;6-定位块;7-料仓;8-安装孔;9-组装架;10-下压气缸;11-压板;12-定位检测器;13-给料爪;14-控制箱;15-控制器;16-导线;17-控制面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USB座体自动组装机,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的上表面的四角处固定安装有传动轮2,且支架1左侧的传动轮2连接有传动气缸3,所述传动轮2的上表面覆盖有传送带4,且传送带4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多个组装槽5,所述组装槽5的内部两侧固定安装有定位块6,且组装槽5的底部设置有料仓7,所述支架1的左右两侧设置有安装孔8,且安装孔8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组装架9,所述组装架9横跨于支架1的上空,且组装架9长度与支架1长度相同,所述组装架9的表面固定安装有多个下压气缸10,且下压气缸10的下端固定安装有压板11,所述压板11的两侧固定安装有定位检测器12,所述下压气缸10的数量与定位块6数量相匹配,所述支架1的正面固定安装有给料爪13,且支架1的右侧固定安装有控制箱14,所述控制箱14的内部固定安装有控制器15,且控制器15与传动气缸3、下压气缸10、定位检测器12和给料爪13通过导线16相连。

所述控制器15采用PLC控制芯片,所述控制箱14的表面还设置有控制面板17,增强人机交互性;所述定位检测器12采用微型红外检测器,使检测过程稳定可靠;所述支架1采用井字形镂空结构,且导线16固定安装在支架2和组装架9的内部中空部分,减轻机体重量,且保持机体的整洁性。

该USB座体自动组装机,根据所需的安装速度使用控制面板17对控制器进行设定,首先使用给料爪13在组装槽5内部的料仓7中铺满待组装的座体,使用定位检测器12根据定位块6进行位置定位,然后控制下压气缸10带动压板11进行下压组装,可以避免组装过程中导致座体破损,有效的降低次品率,使用传统的传送轮配合传送带4进行组装过程的移动,组装完成后进行移动下料,操作简单,可靠性强,实现自动化控制,可以减少人工成本,提高组装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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