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反射镜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新型激光器中的反射镜支架。
背景技术:
现有公布的专利文件公开号为CN201620468336名为激光器中的反射镜支架,包括固定安装在激光器底板上的固定座,固定座迎向激光的一侧设置有一块调节块,该调节块通过至少一根预拉伸的拉簧紧贴在固定座上,拉簧的两端分别连接在固定座和调节块上,固定座上设置有至少三个向调节块延伸的螺纹通孔,这些螺纹通孔分散布置在拉簧的外围,各个螺纹通孔内分别设置有球头柱塞,球头柱塞的头部与调节块相抵,调节块迎向激光的一面设置有安装反射镜的安装面。固定座上还设置有若干定位孔,调节块上设置有与定位孔一一相对的螺纹孔,各定位孔内分别设置有穿过定位孔后与螺纹孔螺纹连接的定位螺栓。拉簧数量为一根,位于调节块的中央位置,螺纹通孔和定位孔的数量分别为三个,且以拉簧为中心相互间隔地均布在拉簧的周围。固定座上设置有垂直于激光器底板的锁紧孔,锁紧孔内设置有锁紧螺栓,位于锁紧孔内的锁紧螺栓穿过锁紧孔后与激光器底板螺纹连接,位于锁紧孔一侧的固定座上设置有一个以锁紧孔为中心的弧形长孔,该弧形长孔内同样设置有锁紧螺栓,位于弧形长孔内的锁紧螺栓同样穿过锁紧孔后与激光器底板螺纹连接。固定座上设置有两相互平行且沿激光的光路延伸的长孔,两长孔内分别设置有锁紧螺栓,锁紧螺栓穿过长孔后,与激光器底板螺纹连接。这样的设计使得使用者不能在使用的过程中对反射镜进行微调,且调节的精度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新型激光器中的反射镜支架,尤其适合使用者在使用反射镜的时候可以对反射镜进行细微的调整,以满足使用的需要。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新型激光器中的反射镜支架,包括底座,底座顶部一侧设有一凸起,底座顶部的凸起上安装有一支撑块,底座顶部转动安装有一从动齿轮盘,支撑块内部横向贯穿有一驱动杆,驱动杆靠近动齿轮盘一端固定与一驱动齿轮盘的中心处连接,驱动齿轮盘与从动齿轮盘齿接,驱动杆的另一端安装有一旋钮,从动齿轮盘顶部中心处固定安装有一反射镜架,反射镜架的一侧开设有一凹槽,反射镜架的凹槽底部固定安装有一弧形半球,弧形半球上连接有一连接块,连接块顶部固定安装有一反射镜,反射镜架上开设有一螺纹孔,反射镜架的螺纹孔内螺纹连接一丝杆,丝杆的一端安装有一转动件,反射镜背面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一固定板,转动件顶在固定板上,且转动件与固定板的连接面均为曲面,丝杆的另一端的自由端上固定安装有一丝杆旋钮,反射镜架顶部中心处竖直安装有一第一标杆,反射镜架顶部中心处前端靠近反射镜一侧竖直安装有一第二标杆,第一标杆与第二标杆均位于反射镜的竖直中轴线上。第二标杆上固定安装有一激光笔。
在使用过程中,使用者通过旋动旋钮带动从动齿轮盘转动,使得反射镜架上的第一标杆与第二标杆共同对准光源,而后根据实际需要旋动丝杆旋钮使得反射镜进行倾斜。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得使用者对反射镜的使用变得更加方便,可以在使用过程中对反射镜进行微调,保证了设备的使用效果;且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维修方便,加工成本低,工作效率高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的侧视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反射镜架,3、支撑块,4、从动齿轮盘,5、驱动齿轮盘,6、驱动杆,7、旋钮,8、反射镜,9、连接块,10、弧形半球,11、丝杆,12、丝杆旋钮,13、第一标杆,14、第二标杆,15、转动件,16、固定板。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新型激光器中的反射镜支架,包括底座1,底座1顶部一侧设有一凸起,底座1顶部的凸起上安装有一支撑块3,底座1顶部转动安装有一从动齿轮盘4,支撑块3内部横向贯穿有一驱动杆6,驱动杆6靠近动齿轮盘4一端固定与一驱动齿轮盘5的中心处连接,驱动齿轮盘5与从动齿轮盘4齿接,驱动杆6的另一端安装有一旋钮7,从动齿轮盘4顶部中心处固定安装有一反射镜架2,反射镜架2的一侧开设有一凹槽,反射镜架2的凹槽底部固定安装有一弧形半球10,弧形半球10上连接有一连接块9,连接块9顶部固定安装有一反射镜8,反射镜架2上开设有一螺纹孔,反射镜架2的螺纹孔内螺纹连接一丝杆11,丝杆11的一端安装有一转动件15,反射镜8背面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一固定板16,转动件15顶在固定板16上,且转动件15与固定板16的连接面均为曲面,丝杆11的另一端的自由端上固定安装有一丝杆旋钮12,反射镜架2顶部中心处竖直安装有一第一标杆13,反射镜架2顶部中心处前端靠近反射镜8一侧竖直安装有一第二标杆14,第一标杆13与第二标杆14均位于反射镜8的竖直中轴线上。第二标杆14上固定安装有一激光笔。
在使用过程中,使用者通过旋动旋钮7带动从动齿轮盘4转动,使得反射镜架2上的第一标杆13与第二标杆14共同对准光源,而后根据实际需要旋动丝杆旋钮12使得反射镜8进行倾斜。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