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移动式通信天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85339阅读:62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通信天线,具体涉及一种三维移动式通信天线,属于通信领域。



背景技术:

天线是一种变换器,它把传输线上传播的导行波,变换成在无界媒介(通常是自由空间)中传播的电磁波,或者进行相反的变换;在无线电设备中用来发射或接收电磁波的部件;无线电通信、广播、电视、雷达、导航、电子对抗、遥感、射电天文等工程系统,凡是利用电磁波来传递信息的,都依靠天线来进行工作。此外,在用电磁波传送能量方面,非信号的能量辐射也需要天线;一般天线都具有可逆性,即同一副天线既可用作发射天线,也可用作接收天线;同一天线作为发射或接收的基本特性参数是相同的,这就是天线的互易定理。现有通信天线安装在移动通信车上后,一般都是固定不动的,无法进行角度调节,一些可进行角度调节的通信天线也只能进行一维调节,无法适应移动通信的需要,影响信号接收和发射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现有通信天线安装在移动通信车上后,一般都是固定不动的,无法进行角度调节,一些可进行角度调节的通信天线也只能进行一维调节,无法适应移动通信的需要,影响信号接收和发射质量的问题,进而提出三维移动式通信天线。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包括底座、水平驱动组件、倾斜组件、平台、旋转组件、通信天线主体、连接件和两个导轨,两个导轨并排平行设置,底座水平安装在两个导轨上,且底座能沿两个导轨直线移动,所述水平驱动组件安装在底座的下表面,且所述水平驱动组件位于两个导轨之间,平台通过所述倾斜组件安装在底座的上表面,所述旋转组件设置在平台的上表面上,通信天线主体通过连接件与所述旋转组件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本实用新型能够进行水平移动、倾斜移动、自身旋转移动三个维度的调节,能够很好地适应各种方向信号的接收,有效提高了信号接收和发射的质量;2、本实用新型能够安装在移动的通信车体上,机动性强,灵活度高;3、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和拆卸方便快捷,且便于携带和收纳保存;4、本实用新型的底座与移动轨道之间采用燕尾块和燕尾槽插接配合,可有效避免通信车辆过程中由于颠簸导致的天线坠落现象的发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所述三维移动式通信天线包括底座1、水平驱动组件、倾斜组件、平台2、旋转组件、通信天线主体3、连接件4和两个导轨5,两个导轨5并排平行设置,底座1水平安装在两个导轨5上,且底座1能沿两个导轨5直线移动,所述水平驱动组件安装在底座1的下表面,且所述水平驱动组件位于两个导轨5之间,平台2通过所述倾斜组件安装在底座1的上表面,所述旋转组件设置在平台2的上表面上,通信天线主体3通过连接件4与所述旋转组件连接。

具体实施方式二: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所述三维移动式通信天线的每个导轨5的上表面沿其长度方向设有燕尾槽5-1,底座1的下表面设有两个与燕尾槽5-1相配合的燕尾块1-1,每个燕尾块1-1插装在相对应的一个燕尾槽5-1内。其它组成及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

具体实施方式三: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所述三维移动式通信天线的水平驱动组件包括水平驱动电机6、轮轴7、轮轴架8和驱动轮9,轮轴7通过轮轴架8安装在底座1的下表面,且轮轴7的轴线与导轨5沿长度方向的中心线垂直,驱动轮9套装在轮轴7的一端,轮轴7的另一端与水平驱动电机6的转动轴连接,水平驱动电机6固定安装在底座1的下表面,两个导轨5固定安装在车顶后,驱动轮9的轮缘与车顶表面接触。其它组成及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

具体实施方式四: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所述三维移动式通信天线的倾斜组件包括立柱10和电动液压缸11,立柱10和电动液压缸11竖直并排设置在底座1的上表面与平台2的下表面之间,且立柱10和电动液压缸11的下端均与底座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立柱10的上端通过连接耳板与平台2的下表面转动连接,电动液压缸11的活塞杆11-1的上端通过连接耳板与平台2的下表面转动连接。其它组成及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

具体实施方式五: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所述三维移动式通信天线的旋转组件包括支杆轴12、轴承座13、旋转驱动电机14、主动齿轮15和从动齿轮16,支杆轴12竖直设置,支杆轴12的下端通过轴承座13与平台2的上表面转动连接,支杆轴12的上端通过连接件4与通信天线主体3连接,从动齿轮16套装在支杆轴12的下部,旋转驱动电机14设置在平台2的上表面上,主动齿轮15套装在旋转驱动电机14的转动轴上,主动齿轮15与从动齿轮16啮合。其它组成及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的修改、等同替换与改进等,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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