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灯珠封装结构,包括接线座和设于所述接线座上的灯珠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围设于所述灯珠组周围且固定于所述接线座上的灯珠支架,所述灯珠支架与所述接线座形成有容置腔;
所述灯珠组包括红光光源、蓝光光源和绿光光源;所述红光光源、蓝光光源和绿光光源通过封装层封装在所述容置腔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珠封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光光源、所述蓝光光源和所述绿光光源呈“一”字型排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珠封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光光源、蓝光光源和绿光光源分别为红色LED灯、蓝色LED灯和绿色LED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珠封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装层的上表面为平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珠封装结构,其特征在于,与所述接线座固定连接的所述灯珠支架的第一端部的侧壁的厚度大于所述灯珠支架上与所述第一端部相对的第二端部的侧壁的厚度。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珠封装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红光光源包括用于给所述红光光源供电的红光正极和红光负极,所述接线座上设有红光正极导电层和红光负极导电层,所述红光正极与所述红光正极导电层电性连接,所述红光负极与所述红光负极导电层电性连接;
所述蓝光光源包括用于给所述蓝光光源供电的蓝光正极和蓝光负极,所述接线座上设有蓝光正极导电层和蓝光负极导电层,所述蓝光正极与所述蓝光正极导电层电性连接,所述蓝光负极与所述蓝光负极导电层电性连接;
所述绿光光源包括用于给所述绿光光源供电的绿光正极和绿光负极,所述接线座上设有绿光正极导电层和绿光负极导电层,所述绿光正极与所述绿光正极导电层电性连接,所述绿光负极与所述绿光负极导电层电性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珠封装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灯珠封装结构还包括第一金线,所述第一金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红光正极和红光正极导电层电性连接;
所述灯珠封装结构还包括第二金线,所述第二金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蓝光正极和蓝光正极导电层电性连接;
所述灯珠封装结构还包括第三金线,所述第三金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绿光正极和绿光正极导电层电性连接。
8.灯条,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灯珠封装结构,所述灯珠封装结构的数量不少于2个,所述灯珠封装结构在所述接线座上呈“一”字型排列。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于所述接线座上且用于给所述灯珠组供电的第一导线和第二导线;
所述红光正极导电层、所述蓝光正极导电层和所述绿光正极导电层分别与所述第一导线电性连接;
所述红光负极、所述蓝光负极和所述绿光负极分别与所述第二导线电性连接。
10.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8至9任一项所述的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