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池组框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19237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池组框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池组框结构。



背景技术:

在当前全球能源日益紧张,环境日益恶化的情形下,发展电动汽车,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已经在国际上形成了广泛共识,也是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电池是电动汽车的重要组成部件,直接电动汽车的使用性能、寿命及安全性。

电池组在电动车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晃动、振动等对模组不利的外力因素,如果不对电池组加以固定在某个位置,极易因为电池组与电池组之间产生位移而导致电池组之间的冲击、碰撞等损失电池组,导致电池组性能减弱,使用寿命降低,且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在本方案中,提出了导电连接条,通过金属隔离层隔离连接条与电池电输出之间金属的直接解除,在保证导电性能的前提下极大的降低了金属之间的电化学腐蚀,提高了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池组框结构,包括,两个端板,分别位于电池组堆叠方向的两头;以及两个侧板,分别位于带有两端板的电池组的两侧并与两个端板固定连接,以形成框结构:其中端板分为本体部、折叠部及延伸部,本体部与所述折叠部呈90度固定连接;延伸部与折叠部呈90度固定连接;侧板设有呈90度的侧板本体部与侧板折叠部;端板左右两侧折叠部与侧板本体部设有一一对应的通孔;且所述端板设于侧板两折叠部之间。

优选的,端板折叠部与侧板本体部一一对应的通孔的数量大于等于三个。

优选的,端板折叠部与侧板本体部通过螺栓或铆钉固定连接。

优选的,端板上下折叠部的通孔数量为两个,且两个通孔中心位于所述折叠部的三等分处。

优选的,端板的上下折叠部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优选的,两个端板的连接螺栓数量为两个,且分别位于端板的两侧。

优选的,端板和所述侧板的厚度大于或等于1.0mm,在保证其基本性能的情况下,侧板的厚度直接影响重量。

优选的,端板本体部设有向外端面冲出十字凹槽形状或其它镂空形状以便减轻电池组框结构的总体重量。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端板折叠成本体部、折叠部和延伸部,且相互之间呈90度连接,侧板分为折叠部和本体部,将端板设于侧板折叠部和本体部之间,并使用螺栓或铆钉将侧板本体部与端板左右两侧的折叠部固定连接,端板上下延伸部固定连接。

此外,将侧板与端板的连接孔设于四等分处连接,端板之间的连接孔设于三等分处,且端板两侧螺栓设于两侧,充分保证固定的可靠性。

同时,对端板和侧板附以镂空,凹槽等工艺,以减轻其重量并提高其抗冲击和抗振动性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端板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侧板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2及图3,其显示出了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的具体结构。以下将详细说明是以图所示的结构为参考描述,但本发明的实际使用方向并不局限于此。

一种电池组框结构,如图1所述,包括,两个端板1,分别位于电池组堆叠方向的两头;以及两个侧板2,分别位于带有两端板1的电池组的两侧并与两个端板1固定连接,以形成框结构:其中端板1分为本体部11、折叠部12及延伸部13,本体部11与所述折叠部12呈90度固定连接;延伸部13与折叠部12呈90度固定连接;侧板2设有呈90度的侧板本体部21与侧板折叠部22;端板左右两侧折叠部12与侧板本体部21设有一一对应的通孔;且所述端板1设于侧板本体部21及两侧板折叠部22之间。

进一步的,端板1的折叠部12与侧板本体部21一一对应的通孔的数量大于等于三个。

进一步的,端板1的折叠部12与侧板本体部21通过螺栓或铆钉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端板1的上下折叠部12的通孔数量为两个,且两个通孔中心位于所述折叠部12的三等分处并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两个端板1的连接螺栓数量为两个,且分别位于端板1的两侧。

进一步的,端板1和所述侧板2的厚度大于或等于1.0mm,在保证其基本性能的情况下,侧板的厚度直接影响重量,实际操作下,在保证安装使用性能下可适当减薄厚度。

进一步的,端板本体部11设有向外端面冲出十字凹槽形状或其它镂空形状以便减轻电池组框结构的总体重量。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端板折叠成本体部、折叠部和延伸部,且相互之间呈90度连接,侧板分为折叠部和本体部,将端板设于侧板折叠部和本体部之间,并使用螺栓或铆钉将侧板本体部与端板左右两侧的折叠部固定连接,端板上下延伸部固定连接。此外,将侧板与端板的连接孔设于四等分处连接,端板之间的连接孔设于三等分处,且端板两侧螺栓设于两侧,充分保证固定的可靠性,同时,对端板和侧板附以镂空,凹槽等工艺,以减轻其重量并提高其抗冲击和抗振动性能,本实用新型制作简单,成本低,并可大幅提高其可靠性和安全性能。

当然,本发明创造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发明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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