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缆导体用两半拉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63110阅读:21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缆导体用两半拉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线电缆制造用新型工艺装备 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缆导体用两半拉模。



背景技术:

国家电力事业的飞速发展,使电能的传输向高电压、大容量发展,载流能力的提高使传输电能的电力电缆产品必须与之相适应。因而大截面电力电缆的导电线芯加工生产难题随之而来。电缆用圆形导体绞合紧压工艺可采用压轮和拉模两种。相比而言,拉模紧压工艺,可避免压轮紧压工艺在生产上线芯外径偏差大,圆整度不理想,易产生凸棱且紧压程度小等问题,还可以使其外径进一步缩小,采用一体拉模生产时,如果单线过模具后断裂,断裂的二个端头必然有一定的距离,严重时无法焊接修复,只能分段,导致不能满足生产计划,产生库存积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电缆导体用两半拉模。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缆导体用两半拉模,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方对称分别设有第一转动座和第二转动座,所述第一转动座上方设有第一转动槽,所述第一转动槽内转动连接有第一绕线轴,所述第一绕线轴的两端连接有转轴,所述第一转动座上设有用于卡接转轴的凹槽,所述第二转动座上设有第二转动槽,所述第二转动槽内转动连接有第二绕线轴,所述第二绕线轴的两端设有连接轴,其中一个所述连接轴的一端与第二转动槽的内壁之间转动连接,所述第二转动座的一侧设有转动口,另一个所述连接轴的一端穿过转动口,所述转动口内插设有转动把手,所述底板中部设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上方设有抵压板,所述抵压板的下方两端设有限位板,所述安装座的两侧设有用于卡接限位板的限位槽,所述安装座的上方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内设有拉模模套,所述拉模模套内卡接有拉模模芯。

优选地,所述抵压板的下方中部连接有抵压杆,所述抵压杆远离抵压板的一端与拉模模套相抵。

优选地,所述第二绕线轴的侧面设有夹持装置,所述夹持装置的夹持端设有防滑纹。

优选地,所述拉模模芯与拉模模套之间通过卡接方式连接。

本实用新型操作方便,结构简单,导体紧压系数可达85-90%;导体不圆度小于10%,导体电阻及直径符合GB/T3956-2008《电缆的导体》标准要求。导体成材率可达100%,导体断线修复时间减少50%,实现快速高效拉模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缆导体用两半拉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缆导体用两半拉模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缆导体用两半拉模的拉模模套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第一转动座、3转轴、4第一绕线轴、5限位板、6抵压板、7安装座、8第二转动座、9转动把手、10第二绕线轴、11拉模模套、12拉模模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电缆导体用两半拉模,包括底板1,底板1的上方对称分别设有第一转动座2和第二转动座8,第一转动座2上方设有第一转动槽,第一转动槽内转动连接有第一绕线轴4,第一绕线轴4的两端连接有转轴3,第一转动座2上设有用于卡接转轴3的凹槽,第二转动座8上设有第二转动槽,第二转动槽内转动连接有第二绕线轴10,第二绕线轴10的侧面设有夹持装置,夹持装置的夹持端设有防滑纹,使得夹持装置的夹持端接触摩擦力增大,从而使得夹持装置的夹持效果更加,第二绕线轴10的两端设有连接轴,其中一个连接轴的一端与第二转动槽的内壁之间转动连接,第二转动座8的一侧设有转动口,另一个连接轴的一端穿过转动口,转动口内插设有转动把手9,底板1中部设有安装座7,安装座7上方设有抵压板6,抵压板6的下方两端设有限位板5,安装座7的两侧设有用于卡接限位板5的限位槽,安装座7的上方设有安装槽,安装槽内设有拉模模套11,拉模模套11内卡接有拉模模芯12,抵压板6的下方中部连接有抵压杆,抵压杆远离抵压板6的一端与拉模模套11相抵,使得拉模模套11可以很好地固定安装于安装槽内,拉模模芯12与拉模模套11之间通过卡接方式连接,使得拉模模芯12与拉模模套11之间的连接更加稳定。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者使用该装置时,正常生产过程中,拉模模芯12安放于拉模模套11内,当断线修复时:断线后,将拉模模芯12从拉模模套11中取出打开;将断线对齐,并进行焊接,焊接后将焊点打磨平滑,并对单线进行处理,直至拉模模芯12可以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修复完毕后,将拉模模芯12放回拉模模套11继续生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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