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池生产专用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21621发布日期:2018-06-06 01:04阅读:10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池生产专用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生产领域,具体是一种电池生产专用夹具。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电池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注液、抽真空等多种生产活动,而由于电池的结构特殊,不容易稳定的放置,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往往需要夹具的辅助,而目前市面上适用于电池生产使用的夹具种类很少,而且现已存在的存在自动化程度低、处理数量少、夹固稳定性差等弊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池生产专用夹具,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电池生产使用的夹具种类很少,而且现已存在的存在自动化程度低、处理数量少、夹固稳定性差等弊端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池生产专用夹具,包括装置本体;所述装置本体底端安装有底座,所述底座上侧安装有盛放板,所述盛放板上侧安装有夹具组,所述夹具组两端设置有挡板,所述夹具组上侧安装有多个夹具,所述夹具通过隔板相互隔开,所述夹具两侧均设置有电动伸缩杆,所述电动伸缩杆前端设置有活动杆,所述活动杆前端安装有夹板,所述夹板外径长度小于夹具内径长度,所述电动伸缩杆位于伸缩杆盛放座上端,所述伸缩杆盛放座位于盛放板上侧,所述伸缩杆盛放座一侧安装有自动控制器,所述夹具两侧设置有转轴,所述转轴上侧设置有侧板,所述转轴内侧设置有底板。

优选的,所述底板底端连接有弹簧,所述弹簧底端与盛放板连接。

优选的,所述侧板一侧安装有软性弹垫。

优选的,所述夹具底端安装有重力传感器,所述重力传感器输出端与自动控制器输出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自动控制器输出端与电动伸缩杆输入端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以同时进行多个电池的生产,处理量大,自动化程度高,当工件放入夹具内测时,底板将会受力,底板将会通过转轴带动侧板进行移动,对工件进行夹持,在夹持时,软性弹垫能够减轻侧板对工件的压迫,弹簧能够在没有工件时,通过自身弹力,使得侧板之间相互隔开,当重力传感器感应到夹具上侧有工件时,会把信息传递给自动控制器,通过自动控制器控制电动伸缩杆将工件进行夹持,能够增加工件放置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框图。

图中:1-装置本体;2-挡板;3-侧板;4-弹簧;5-底板;6-转轴;7-重力感应器;8-软性弹垫;9-隔板;10-盛放板;11-底座;12-夹具;13-夹具组;14-电动伸缩杆;15-自动控制器;16-活动杆;17-夹板;18-伸缩杆盛放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池生产专用夹具,包括装置本体1;装置本体1底端安装有底座11,能够进行放置,底座11上侧安装有盛放板10,能够进行盛放,盛放板10上侧安装有夹具组13,能够进行夹持,夹具组13两端设置有挡板2,能够进行阻挡,夹具组13上侧安装有多个夹具12,能够进行夹持,夹具12通过隔板9相互隔开,夹具12两侧均设置有电动伸缩杆14,能够进行伸缩,电动伸缩杆14前端设置有活动杆16,能够进行传动,活动杆16前端安装有夹板17能够进行夹持,夹板17外径长度小于夹具12内径长度,电动伸缩杆14位于伸缩杆盛放座18上端,伸缩杆盛放座18位于盛放板10上侧,伸缩杆盛放座18一侧安装有自动控制器15,能够进行自动控制,夹具12两侧设置有转轴6,能够进行旋转,转轴6上侧设置有侧板3,能够进行夹持,转轴6内侧设置有底板5,底板5底端连接有弹簧4,弹簧4底端与盛放板10连接,方便侧板3复位,侧板3一侧安装有软性弹垫8,能够坚强对工件的压迫力,夹具12底端安装有重力传感器7,重力传感器7输出端与自动控制器15输出端电性连接,能够进行自动感应,自动控制器15输出端与电动伸缩杆14输入端电性连接,能够进行自动控制。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时将工件放置在夹具12上侧,夹具12将会对底板5产生压力,底板5将会通过转轴6带动侧板3进行移动,对工件进行夹持,软性弹垫8能够减轻侧板3对工件的压迫,弹簧4能够在没有工件时,通过自身弹力,使得侧板3之间相互隔开,当重力传感器7感应到夹具12上侧有工件时,会把信息传递给自动控制器15,通过自动控制器15控制电动伸缩杆14将工件进行夹持,能够增加工件放置的稳定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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