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池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83947发布日期:2018-10-16 20:51阅读:8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电子元器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池盒。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目前市场上支架连接片与电池盒正、负极连接片采用点与平面接触, 如图1展示的为现有技术中一种常见的电池盒,它包括了盒体,在盒体上形成有电池腔,在电池腔的顶部腔壁上并排设置了正极连接片和负极连接片,在电池腔的底部腔壁上也并排设置了一组正极连接片和负极连接片,当将电池放入电池腔后,电池的头部和底部分别与正极连接片和负极连接片接触(点面接触),从而实现了电路的导通。但是这种结构使得电池的接触效果不稳定,表壳做震动试验中点与平面接触不可靠,会产生分离,导致电表工作失效。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接触稳定可靠的电池盒。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电池盒,包括了盒体,在所述盒体中形成有电池腔,电池能安装在所述电池腔中,在所述盒体的侧壁上通过支架连接片固定着支架,所述支架连接片的顶部和尾部均延伸在所述电池腔中,在所述电池腔的顶部腔壁上固定着正极连接片,所述支架连接片的顶部通过支架弹片与所述正极连接片相连,在所述盒体的底面上固定着负极连接片,在所述负极连接片上支承有弹簧,所述弹簧被夹持在所述负极连接片和所述支架连接片的底部之间,在所述支架上固定着线路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在所述支架的底部成形有两根柱状的支架塞子,在所述支架塞子上成形有水平的台阶面,两根支架塞子上的台阶面位于同一高度上,所述线路板支承在所述台阶面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改进,所述正极连接片底部成形为闸刀式连接片,所述支架弹片包括了两个簧片,所述两个簧片的底部固定在支架连接片上,所述两个簧片之间形成有间隙,所述闸刀式连接片能卡入所述间隙中,所述闸刀式连接片的宽度要大于所述间隙的宽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两个簧片对称设置,在所述簧片上形成有折弯部,两个簧片的折弯部相互靠拢,所述间隙的宽度等于两个折弯部之间的间距。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所述支架连接片采用合金铜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所述支架连接片底部成形为凸柱,所述凸柱抵靠在所述弹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支架连接片与电池盒正极连接片采用闸刀式接触,接触稳定可靠,表壳做试验过程中始终保持接触,即使发生位移现象,也能保持接触可靠;两个簧片接触处,设计了折弯部,便于减小正、负极连接片插入时的插入力(由于簧片与闸刀片之间的中心位置误差);设计时采用了嵌入的方式,使支架连接片增加了预压力,这样支架连接片与正、负极连接片之间的接触更紧密;底部设计了防止位移的塞子,能有效地防止簧片产生位移变形现象;支架连接片采用弹性较好的合金铜。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电池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电池盒的主视图;

图3为图2的侧视图;

图4为图2中支架连接片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电池盒的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如附图所示,本实施例为一种电池盒,包括了盒体1,在盒体中内凹形成有电池腔,电池能安装在电池腔中,随后在盒体的侧壁上盖设一块电池盖板,就可以将电池封闭在电池腔中,在盒体的侧壁上通过由合金铜制成的支架连接片2固定着支架3,支架连接片的顶部和尾部均延伸在电池腔中,在所述电池腔的顶部腔壁上固定着正极连接片4,与现有技术不同的是,在本实施例中,正极连接片底部成形为闸刀式连接片41,整个正极连接片可以绕它与电池腔腔壁的连接处转动,支架连接片的顶部通过支架弹片5与正极连接片4相连,具体的,支架弹片包括了两个簧片51,簧片呈现为斜向的Z字形,两个簧片的底部分别固定在支架连接片顶面的两端,两个簧片呈对称设置,两个簧片的中部形成了折弯部511,两个簧片之间的间距在折弯部位置最近,两个簧片折弯部之间形成了间隙,该间隙的宽度要小于闸刀式连接片的宽度,但由于簧片是具有弹性的,故可以用力将闸刀式连接片挤入间隙中,将间隙的宽度撑大,随后在弹簧回复力的作用下,两个簧片均紧贴着闸刀式连接片,从而将闸刀式连接片牢牢固定。与点面式的接触方式相比,闸刀式的连接方式由于弹性力的作用,可以极大程度地提高接触的可靠性(不容易发生松动)。

在盒体的底面上固定着负极连接片6,在所述负极连接片上支承有弹簧8,支架连接片底部成形为凸柱,所述凸柱抵靠在弹簧上,弹簧被夹持在负极连接片和支架连接片的底部之间,这样,弹簧由于处于被压制状态,能向支架连接片提供反向的回复力,这也提高了接触的可靠性。在支架的底部成形有两根柱状的支架塞子31,在支架塞子上成形有水平的台阶面32,两根支架塞子上的台阶面位于同一高度上,在两个台阶面上支承着线路板7。

以上所述使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型和改进,这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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