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油浸式变压器储油柜用吸湿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33512发布日期:2019-03-19 20:31阅读:849来源:国知局
一种油浸式变压器储油柜用吸湿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吸湿器,具体的说是一种油浸式变压器储油柜用吸湿器。



背景技术:

油浸式变压器配有储油柜,储油柜的油与油箱中的油是相通的,储油柜的作用是用来调节变压器油在温度变化情况下的体积变动,当油温升高时,油体积变大,储油柜上的油面会上升,当油温降低时,油体积变小,储油柜的油面会下降。为了保证油箱内的压力不致于过大,设计时是要求储油柜上层气体与外界空气相连通,但是当外界空气湿度大时,水分将会进入储油柜而污染变压器油,且当含水量超过标准值20mg/L时,将导致变压器油绝缘性能下降、介损超标等不良后果,最终导致绝缘击穿,引发短路等严重安全事故,因此储油柜上都会安装连接管和吸湿器,通过连接管和吸湿器再同外界空气连通。而目前吸湿器结构一般只包括普通玻璃罐、上盖、下盖、密封垫和干燥剂,不仅只起到吸潮效果,且吸潮效果欠佳,吸潮寿命短,需要人工多次更换,无疑提高了使用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拟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成本低、使用寿命长、使用安全性好且过滤吸潮效果好的油浸式变压器储油柜用吸湿器。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油浸式变压器储油柜用吸湿器,包括玻璃罐体、上盖、下盖、储油罐和呼吸管,所述玻璃罐体的材质为夹胶防爆玻璃,所述上盖和所述下盖分别固定在所述玻璃罐体的两端,所述上盖上设有一法兰,所述玻璃罐体中填充有变色硅胶,所述下盖上还固定有一储油罐,所述储油罐底端连接有一呼吸管,所述呼吸管与所述储油罐相连通,所述呼吸管为一弯管,所述呼吸管的另一开口端内填充有活性炭干燥剂,所述储油罐和所述呼吸管内还均填充有变压器油,且所述呼吸管内变压器油的液面与所述储油罐内变压器油的液面相平。

本实用新型的有效成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增加了储油罐和呼吸管,并对其进行了合理的结构设计及相对位置布置,同时在储油罐和呼吸管中填充变压器油,在呼吸管的一开口端内填充活性炭干燥剂,使其在使用时,带有杂质水分的空气不再是直接进入玻璃罐体内,而是先通过活性炭干燥剂进行过滤吸潮,再通过呼吸管和储油罐内的变压器油进行杂质过滤,最后经过玻璃罐体内的变色硅胶进行再次吸潮,不仅过滤吸潮效果好,有效避免变压器油出现绝缘性能下降、绝缘击穿等现象,提高使用安全性,且大大延长了变色硅胶的使用寿命,减少人工维护量,降低使用成本;将玻璃罐体的材质设为夹胶防爆玻璃,有效增强机械强度,减少使用过程中因磕碰导致罐体破裂的现象发生;玻璃罐体内填充变色硅胶作为干燥剂,不仅起到干燥作用,且能直接通过观察变色硅胶的颜色变化来判断变色硅胶是否失效,便于维护更换。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成本低、使用寿命长、使用安全性好且过滤吸潮效果好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玻璃罐体,2-上盖,3-下盖,4-储油罐,5-呼吸管,6-法兰,7-变色硅胶,8-活性炭干燥剂,9-变压器油。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油浸式变压器储油柜用吸湿器,包括玻璃罐体1、上盖2、下盖3、储油罐4和呼吸管5,玻璃罐体1的材质为夹胶防爆玻璃,上盖2和下盖3分别固定在玻璃罐体1的两端,上盖2上设有一法兰6,玻璃罐体1中填充有变色硅胶7,下盖3上还固定有一储油罐4,储油罐4底端连接有一呼吸管5,呼吸管5与储油罐4相连通,呼吸管5为一弯管,呼吸管5的另一开口端内填充有活性炭干燥剂8,储油罐4和呼吸管5内还均填充有变压器油9,且呼吸管5内变压器油9的液面与储油罐4内变压器油9的液面相平。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增加了储油罐4和呼吸管5,并对其进行了合理的结构设计及相对位置布置,同时在储油罐4和呼吸管5中填充变压器油9,在呼吸管5的一开口端内填充活性炭干燥剂8,使其在使用时,带有杂质水分的空气不再是直接进入玻璃罐体1内,而是先通过活性炭干燥剂8进行过滤吸潮,再通过呼吸管5和储油罐4内的变压器油9进行杂质过滤,最后经过玻璃罐体1内的变色硅胶7进行再次吸潮,不仅过滤吸潮效果好,有效避免变压器油出现绝缘性能下降、绝缘击穿等现象,提高使用安全性,且大大延长了变色硅胶7的使用寿命,减少人工维护量,降低使用成本;将玻璃罐体1的材质设为夹胶防爆玻璃,有效增强机械强度,减少使用过程中因磕碰导致罐体破裂的现象发生;玻璃罐体1内填充变色硅胶7作为干燥剂,不仅起到干燥作用,且能直接通过观察变色硅胶7的颜色变化来判断变色硅胶7是否失效,便于维护更换。

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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