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固体锂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包括:
正极活性物质层,
金属锂吸收层,其含有与金属锂反应以生成在全固体锂二次电池的充放电条件下稳定的电子传导体的金属锂反应性物质,
第一固体电解质层,和
与所述第一固体电解质层相接的负极活性物质层;
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所述金属锂吸收层、所述第一固体电解质层和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层按上述顺序排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固体锂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与所述金属锂吸收层之间还具有第二固体电解质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全固体锂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锂反应性物质具有锂离子传导性。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全固体锂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锂反应性物质为包含li、p、s和m的固体电解质,m为ge、si、sn或它们的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全固体锂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锂反应性物质为li3.25ge0.25p0.75s4、li10gep2s12、li10snp2s12、li11si2ps12、li4ges4-li3ps4系玻璃陶瓷、具有lgps型结构的li-si-p-s-cl系固体电解质或者它们的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全固体锂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层含有金属锂。
7.判定全固体锂二次电池的劣化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对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全固体锂二次电池进行充放电的第一工序,
测定所述充放电中的所述全固体锂二次电池的充电容量和放电容量的第二工序,和
由所述放电容量与所述充电容量的关系判定所述全固体锂二次电池的劣化状态的第三工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工序中包括:
在所述放电容量与所述充电容量之差为第一阈值以上的情形、或者相对于所述放电容量的所述充电容量的比例为第二阈值以下的情形下,判定为所述全固体锂二次电池已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