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模块,其中,包括:
多个发光元件;以及,
密封部件,密封所述多个发光元件,
所述密封部件包括:
基部,包含透明物质;以及,
覆盖层,与所述基部的一面接触,所述覆盖层包括多个第一图案及多个第二图案,所述多个第一图案分别以第一深度凹刻,所述多个第二图案分别以不同于所述第一深度的第二深度凹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块,其中,
所述覆盖层包含二氧化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块,其中,
所述多个第一图案与所述多个第二图案彼此交替配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模块,其中,
所述基部的厚度为100μm以上且300μm以下,
所述覆盖层的厚度为500nm以上且600nm以下,
所述第一深度及所述第二深度分别为100nm以上且200nm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模块,其中,
所述第二深度大于所述第一深度,
所述第二深度与所述第一深度之差为70nm以上且90nm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模块,其中,
所述第二深度与所述第一深度之差基于与所述多个发光元件中至少任一个相对应的像素区域的中心区域与周边区域的亮度差而决定。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块,其中,
所述覆盖层还包括多个第三图案,所述多个第三图案分别以不同于所述第一深度及所述第二深度的第三深度凹刻,
所述第三深度为100nm以上且200nm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模块,其中,
所述第一深度、所述第二深度及所述第三深度中具有最大值的深度与具有最小值的深度之差为70nm以上且90nm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模块,其中,
所述多个第一图案、所述多个第二图案及所述多个第三图案彼此交替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块,其中,
所述覆盖层中定义所述多个第一图案及所述多个第二图案中至少任一个的内侧面与所述基部形成的角度为60度以上且85度以下。
11.一种显示模块,其中,包括:
多个发光元件;以及,
密封部件,密封所述多个发光元件,所述密封部件包括基部及覆盖层,所述基部包含透明物质,所述覆盖层配置于所述基部的一面,
所述覆盖层包括:
基层,接触于所述基部的所述一面;
多个第一图案,分别在所述基层凸出第一长度量,并且所述多个第一图案分别间隔第一间距;
多个第二图案,分别在所述多个第一图案中对应的第一图案的一侧凸出第二长度量;以及,
多个第三图案,分别在所述多个第一图案中对应的第一图案的另一侧凸出所述第二长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