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绕线机折线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04876发布日期:2020-01-15 00:43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变压器绕线机折线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变压器的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变压器绕线机折线机构。



背景技术:

对变压器制作过程一般都是采用绕线、缠绕绝缘胶带、对绕组引线进行折线、在引线上缠绕绝缘胶带这几个步骤完成,但是,目前在对绕组引线进行折线的这个步骤只能通过人手工完成,导致其他的步骤也无法在机器上完成,使整个生产效率比较低下,无法满足大规模快速生产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变压器绕线机折线机构。

一种变压器绕线机折线机构,包括拨线杆和导轮,所述拨线杆的一端安装于导针杆上,所述导轮转动安装于所述拨线杆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轮上开设有凹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凹槽为弧面结构。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拨线杆和导轮通过销针连接。

上述变压器绕线机折线机构,通过拨线杆和导轮的配合设置,当对变压器引脚的两条引线进行折线时,按照固定程序电机控制导针杆转动到预设位置,使第一引线放置在导轮上,导针杆转动进而带动拨线杆使导轮带动第一引线向第二引线方向移动,从而完成折线工作,绕线机进而完成对引线缠绕绝缘胶带的工作,完成了整个变压器的制作过程,使整个变压器的绕线工作都可以在机器上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适应大规模的快速生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变压器绕线机折线机构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变压器绕线机折线机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变压器绕线机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如附图中所示:拨线杆10、导轮20、导针杆30、第一引线40、第二引线50、销针60、凹槽21。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和图3所示,一种变压器绕线机折线机构,包括拨线杆10和导轮20,所述拨线杆10的一端安装于导针杆30上,所述导轮20转动安装于所述拨线杆10上。

当需要对变压器的引线进行折线时,按照预设程序,电机控制导针杆30转动,使导轮20向第一引线40移动并达到第一预设位置,使第一引线40与导轮20靠近绕线机的一端相抵接,电机控制导针杆30转动,进而通过拨线杆10带动导轮20转动,导轮20带动第一引线40向第二引线50方向移动,使第一引线40达到第二预设位置,同时,电机控制导针杆30向第一引线40方向移动,使导轮20将第一引线40和第二引线50压紧,进而通过绕线机的其他部件完成对第一引线40和第二引线50的缠绕绝缘胶带的工作,完成了整个变压器的制作过程。

这样,变压器绕线机折线机构,通过拨线杆10和导轮20的配合设置,当对变压器引脚的两条引线进行折线时,按照固定程序电机控制导针杆30转动到预设位置,使第一引线40放置在导轮20上,导针杆30转动进而带动拨线杆10使导轮20带动第一引线40向第二引线50方向移动,从而完成折线工作,绕线机进而完成对引线缠绕绝缘胶带的工作,完成了整个变压器的制作过程,使整个变压器的绕线工作都可以在机器上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适应大规模的快速生产。

如图2所示,进一步地,为了使导轮20可以更加方便的完成折线工作,所述导轮20上开设有凹槽21。

这样,当需要对变压器的引线进行折线时,将第一引线40容置于凹槽21内,在移动或者折线的过程中使第一引线40不会从导轮20上脱落,保证了折线工作的正常进行。

进一步地,为了保证折线位置的准确性,所述凹槽21为弧面结构。

这样,当需要对变压器的引线进行折线时,使第一引线40容置于凹槽21的底部区域,在折线的过程中第一引线40不会随便的大范围移动,保证了折线位置的准确性。

进一步地,所述拨线杆10和导轮20通过销针60连接。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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