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束端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16223发布日期:2020-05-20 02:32阅读:1483来源:国知局
线束端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燃气表相关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线束端子。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的应用于燃气表上的线束端子上插头与导线之间并无密封结构,使得线束端子装配于燃气表上使用时,燃气表内导通的燃气能够由导线与插头之间的装配间隙侵入至插头内,而侵入至插头内的燃气会腐蚀插头上接线端子,并影响线束端子整体的导电性能,使得现有的装配于燃气表上的线束端子整体的使用寿命较短。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线束端子。

具体地,一种线束端子,包括第一插头,第二插头,及用于连接所述第一插头和所述第二插头的多根导线;所述第一插头内设有多个第一接线端子,所述第二插头内设有多个第二接线端子,所述第一接线端子、所述导线及所述第二接线端子一一对应并电连接;所述第一插头和所述第二插头与对应的所述导线之间分别用密封堵头进行装配密封。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每根所述导线在伸入至所述第一插头内的部分与所述第一插头之间嵌装有第一密封堵头,在伸入至所述第二插头内的部分与所述第二插头之间嵌装有第二密封堵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密封堵头以过盈配合的方式设置在所述第一插头与所述导线之间的位置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二密封堵头以过盈配合的方式设置在所述第二插头与所述导线之间的位置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密封堵头和/或所述第二密封堵头与所述导线过盈配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密封堵头和/或所述第二密封堵头设为橡胶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插头上设有插接头,所述插接头上设有多个pin针,每个所述pin针插入所述第一插头上对应的所述第一接线端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插接头包括接头主体,及连接于所述接头主体的固定板;其中,所述接头主体以卡扣连接的方式固接于所述第一插头,多个所述pin针贯穿所述固定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二插头的外周缘上嵌装有密封圈,所述密封圈相对于所述第二插头的外周面部分向外凸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线束端子还包括第三插头,所述第三插头与所述第一插头之间也用导线连接,其中所述第一插头和所述第三插头与对应的所述导线之间分别用密封堵头进行装配密封。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线束端子,用密封堵头将导线与第一插头和第二插头之间的装配进行密封,防止该线束端子装配于燃气表内使用时,燃气表内的燃气由导线与插头之间的装配间隙侵入,以此避免燃气对该线束弹子的腐蚀,进而确保该线束端子整体的导电性能,具有延长该线束端子在燃气表内使用时使用寿命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提供的线束端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提供的线束端子的剖视图。

图3为图1的线束端子中插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0、第一插头;11、第一接线端子;111、扣钩;20、第二插头;21、第一接线端子;22、密封圈;30、导线;40、插接件;41、pin针;42、接头主体;43、固定板;50、第三插头;101、第一密封堵头;102、第二密封堵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3,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所提供的线束端子,包括第一插头10,第二插头20,及用于连接所述第一插头10和所述第二插头20的多根导线30。

其中,所述第一插头10内设有多个第一接线端子11,所述第二插头20内设有多个第二接线端子21,所述第一接线端子11、所述导线30及所述第二接线端子21一一对应并电连接。也就是说,本实施方式的线束端子上每根所述导线30分别与所述第一插头10内对应的第一接线端子11,及所述第二插头20内对应的第二接线端子21接触并电连接。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插头10和所述第二插头20与对应的所述导线30之间分别用密封堵头进行装配密封,以此实现所述导线30与所述第一插头10,及所述导线30与所述第二插头20之间的装配密封。

具体地,每根所述导线30在伸入至所述第一插头10内的部分与所述第一插头10之间嵌装有第一密封堵头101,在伸入至所述第二插头20内的部分与所述第二插头20之间嵌装有第二密封堵头102,以此实现所述导线30与所述第一插头10和所述第二插头20之间的装配密封。需要说明的是,所述导线30与所述第一插头10和所述第二插头20之间的装配密封不局限于图示所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使用的需求,将所述密封堵头套接在所述导线30上,并贴合于所述第一插头10和第二插头20,并实现所述导线30与所述第一插头10和所述第二插头20之间的装配密封,又或者将所述导线30与第一插头10(第二插头20)之间的密封堵头嵌装在所述导线30伸入至所述第一插头10(第二插头20)内的部分与所述第一插头10(第二插头20)之间的位置处,而所述导线30与所述第二插头20(第一插头10)之间的密封堵头贴合于所述第二插头20(第一插头10)设置,在此就不展开阐述。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密封堵头101以过盈配合的方式设置在所述第一插头10与所述导线30之间的位置处,以此实现所述第一密封堵头101在所述第一插头10与所述导线30之间的装配固定,且能够对所述第一插头10与所述导线30之间的装配间隙进行密封。当然了,所述第一密封堵头101也可以根据使用的需求,以紧配合的方式设置在所述第一插头10与所述导线30之间的位置处。

同理,所述第二密封堵头102也以过盈配合的方式设置在所述第二插头20与所述导线30之间的位置处。

另外,本实施方式的第一密封堵头101和/或所述第二密封堵头102与所述导线30也过盈配合,以防止燃气由所述密封堵头与所述导线30之间的间隙进入至所述第一插头10和/或所述第二插头20内。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密封堵头101和/或所述第二密封堵头102设为橡胶件,具有一定的弹性,以便于所述第一密封堵头101和所述第二密封堵头102的装配。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第一密封堵头101和所述第二密封堵头102也可以根据使用的需求设为硅胶垫,或者其它具有一定弹性且能够实现装配密封的结构。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插头10上设有插头件40,所述插头件40上设有多个pin针41,每个所述pin针插入所述第一插头10上对应的所述第一接线端子11上,以此实现所述pin针41与所述第一插头10之间的电连接。

具体地,本实施方式的插头件40还包括接头主体42,及连接于所述接头主体42的固定板43;其中,所述接头主体42以卡扣连接的方式连接于所述第一插头10,具体可在所述第一插头10的外周壁上对称地连接有两个扣钩111,且两个所述扣钩111能够对应地卡入所述插头件40的接头主体42的外周壁,以此实现所述接头主体42与所述第一插头10之间的卡扣连接,当然了,所述第一插头10上扣钩111的数量不局限于两个,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使用的需求,将所述扣钩111的数量设为三个、四个,甚至更多个。

其中,所述pin针41贯穿所述固定板43设置,在本实施方式,所述固定板43设为玻璃片,一体成型于所述接头主体42,且所述插接头30与所述第一插头10及其它插头插接配合时,可用所述固定板43进行装配密封。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插头20的外周缘上嵌装有密封圈22,所述密封圈22相对于所述第二插头20的外周面部分向外凸出,使得本实施方式的线束端子用所述第二插头20与其它用电部件连接时,可通过挤压所述密封圈22实现对所述第二插头20进行装配密封。

由上可知,所述线束端子应用于燃气表上使用,能够实现所述第一插头10与所述第二插头20之间的电连接,本实施方式可以根据使用的需求,在所述第一插头10上再电连接所述第三插头50,且所述第三插头50与所述第一插头10之间也用导线30连接,其中所述第一插头10和所述第三插头50与对应的所述导线30之间分别用密封堵头进行装配密封。也就是说,本实施方式的线束端子装配在燃气表上使用时,由所述插接头40能够通过所述第一插头10分别给所述第二插头20和所述第三插头50供电。需要说明的是,与所述第一插头10连接的插头的数量不局限于两个,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使用的需求,将与所述第一插头10连接的插头设为三个、四个,甚至更多个,且所述第三插头50的结构与所述第二插头20的结构相同,在此就不重复阐述。

综上,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线束端子,用密封堵头将导线与第一插头和第二插头之间的装配进行密封,防止该线束端子装配于燃气表内使用时,燃气表内的燃气由导线与插头之间的装配间隙侵入,以此避免燃气对该线束弹子的腐蚀,进而确保该线束端子整体的导电性能,具有延长该线束端子在燃气表内使用时使用寿命的作用。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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