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板,具有第一面以及与第一面对向的第二面;
多个发光部,布置于所述基板的第一面上;以及
光阻隔膜,布置于所述基板的第二面上,并暴露布置有各个所述发光部的发光区域的至少一部分,
其中,所述光阻隔膜具有大于从所述发光部发出的光的波长中的最长波长的长度的厚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阻隔膜覆盖所述发光区域各自的端部而定义光提取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提取面的宽度小于所述光阻隔膜的厚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阻隔膜的侧壁具有凹凸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阻隔膜具有与所述基板的第二面相面对的第一面和与所述光阻隔膜的第一面对向的第二面,
所述光阻隔膜的第二面具有凹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阻隔膜具有垂直的侧壁。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阻隔膜具有倾斜的侧壁。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阻隔膜具有与所述基板的第二面相面对的第一面和与所述光阻隔膜的第一面对向的第二面,
所述光阻隔膜具有从所述光阻隔膜的第一面趋向所述光阻隔膜的第二面而逐渐增加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