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衬底;
发光器件,位于所述衬底上;
支撑膜,位于所述衬底远离所述发光器件的一侧,所述支撑膜中具有减反粒子,所述减反粒子用于减少在所述支撑膜上发生正反射的光,其中,正反射的光为在所述支撑膜的表面满足光的反射定律的反射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减反粒子包括可吸光粒子或高折射粒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减反粒子的直径大小为100-600纳米;优选地,所述减反粒子的直径大小为100-300纳米。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立方微米的所述支撑膜中有2-100个所述减反粒子;优选地,每立方微米的所述支撑膜中有50-100个所述减反粒子。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吸光粒子为黑色或彩色粒子。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吸光粒子包括炭黑粒子、石墨粒子、石墨烯粒子和纳米金属粒子中的至少一种;
优选地,所述纳米金属粒子为纳米金粒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膜包括依次层叠的第一保护层、pet层、胶层和第二保护层,所述胶层包括所述减反粒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减反粒子为高折射粒子,所述高折射粒子的折射率大于所述胶层的胶体材料的折射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折射粒子的折射率为1.5-3.5。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