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插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024851发布日期:2020-08-28 16:49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一种插座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器开关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插座。



背景技术:

插座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电器辅助件,当用电设备的插销(也称为插头)与插座的内部插套接触后,即可实现电源的导通。

目前,很多国家执行的插头插座标准对插头的拔出力有明确要求,既考虑了电气连接的可靠性,又满足用户体验。但这一要求也带来了一些不便,当电源线被误拽时,电源线所承受的受拉力容易造成插头松动或者插头脱落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插座,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电源线被误拽而容易造成插头松动或者插头脱落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插座,包括插座外壳体;一个或多个插口,所述插口开设在所述插座外壳体上,且所述插口为五孔插口、两孔插口或者三孔插口;还包括:卡线结构,所述卡线结构设置在所述插座外壳体上,所述卡线结构的卡线方向与所述插口的中心线具有夹角;当所述插口内插接有插头时,所述卡线结构能够供所述插头的电源线穿设以限制所述插头从所述插口中拔出。

可选地,所述卡线结构为卡线夹,所述卡线夹与所述插座外壳体固定连接。

可选地,所述卡线夹为u形弹性卡夹,所述u形弹性卡夹的一端与所述插座外壳体固定连接,所述u形弹性卡夹的另一端与所述插座外壳体具有间距,所述u形弹性卡夹的内壁与所述插座外壳体的表面围成夹线口。

可选地,所述卡线夹的内壁与所述插座外壳体的表面之间的间距小于所述插头的电源线的直径。

可选地,所述卡线夹的内壁与所述插座外壳体的表面之间的间距小于所述卡线夹的端部与所述插座外壳体之间的间距。

可选地,所述夹线口的宽度大于所述插头的电源线的直径。

可选地,所述卡线夹为多个,多个所述卡线夹间隔设置。

可选地,所述卡线夹与所述插座外壳体一体成型制作。

可选地,还包括:插座电源线,所述插座电源线穿设于所述插座外壳体上,所述卡线夹位于所述插座外壳体上远离所述插座电源线的一侧。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插座包括插座外壳体,插座外壳体上开设有一个或多个插口,该插口为五孔插口、两孔插口或者三孔插口、且用于与插头配合;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插座还包括卡线结构,该卡线结构设置在插座外壳体上,当插口内插接有插头时,卡线结构能够供插头的电源线穿设以限制插头从插口中拔出;并且由于卡线结构的卡线方向与插口的中心线具有夹角,卡线结构改变了插头电源线在仅在重力作用下的自然垂落方向,当外力直接拉扯插头的电源线时,电源线受到了卡线结构的限制作用,将作用在插头上的拉力转变为扭力,而扭力无法将插头从插座的插口内拔出,从而实现电源线与插座之间的拉不脱。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插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插座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插座的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插座上插接有插头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参照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插座1包括插座外壳体11和卡线结构12,其中,插座外壳体11上开设有一个或多个插口111,该插口111为五孔插口、两孔插口或者三孔插口;卡线结构12设置在插座外壳体11上,且卡线结构12的卡线方向r与插口111的中心线(图2所示的点画线)具有夹角;当插口111内插接有插头2时,卡线结构12能够供插头电源线21穿设以限制插头2从插口111中拔出。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插座1包括插座外壳体11,插座外壳体11上开设有一个或多个插口111,该插口111为五孔插口、两孔插口或者三孔插口、且用于与插头2配合;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插座1还包括卡线结构12,该卡线结构12设置在插座外壳体11上,当插口111内插接有插头2时,卡线结构12能够供插头电源线21穿设,以限制插头2从插口111中拔出;并且由于卡线结构12的卡线方向r与插口111的中心线具有夹角,卡线结构12改变了插头2电源线在仅在重力作用下的自然垂落方向,当外力直接拉扯插头电源线21时,电源线受到了卡线结构12的限制作用,将作用在插头2上的拉力f转变为扭力m,而扭力m无法将插头2从插座1的插口111内拔出,如图2所示,从而实现电源线与插座1之间的拉不脱。

可选地,上述卡线结构12可为在插座外壳体11上直接形成的卡线槽,卡线槽直接形成在插座外壳体11的方案,其结构和组装操作较简单。可选地,上述卡线结构12还可为卡线夹,卡线夹与插座外壳体11固定连接,对现有插座外壳体11的模具改动较小,卡线结构较简单。

基于上述实施例,上述卡线夹的结构有多种,如卡线夹为u形、圆弧形、多边形等。在一些可能的实施例中,上述卡线夹为u形弹性卡夹,u形弹性卡夹的一端与插座外壳体11固定连接,u形弹性卡夹的另一端与插座外壳体11的表面具有间距,卡线夹的内壁与插座外壳体11的表面围成夹线口122,该间距为夹线口122的进口121,如图3和图4所示,插头电源线21可经该进口121进入卡线夹内的夹线口122内,卡线夹的形状、结构较简单,制作较方便。

进一步地,为了保证卡线夹对插头电源线21的夹紧力,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卡线夹的内壁与插座外壳体11的表面之间的间距小于插头电源线21的直径,在插头电源线21进入夹线口122内之后,卡线夹能够将插头电源线21夹紧。

需要注意的是,卡线夹的内壁与插座外壳体11的表面之间的间距不应太小,否则卡线夹对插头电源线21的夹紧力过大,从夹线口122内取出电源线所需的拉力较大,不仅费力,而且在取出过程中,卡线夹容易损坏。因此,考虑到现有插头电源线的直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卡线夹的内壁与插座外壳体11的表面之间的间距为6.5~7mm。

为了防止插头电源线21从进口121滑出,在一些可能的实施例中,上述卡线夹的内壁与插座外壳体11的表面之间的间距小于卡线夹的端部与插座外壳体11之间的间距(即进口121沿图3中p方向的长度),通过插头电源线21给进口121施加挤压力,使得进口121发生一定的形变后,插头电源线21能够挤入进口121,并进一步施加挤压力,使得插头电源线21能够进入夹线口122内;对于误撞插头电源线21,由于插头电源线21会受到卡线夹的挤压力和进口121附近卡线夹壁面的阻力,不易从夹线口122内滑出。

同理,为了防止插头电源线21进入进口121的挤压力过大,进口121的高度不能过小,否则容易造成卡线夹损坏,因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进口121的高度为3.25mm。

现有插座的尺寸和类型有多种,对于不同尺寸或不同类型的插座,插座上的插口数量不同。为了满足具有多个插口的插座的防松脱需要,上述夹线口122的宽度(夹线口122的宽度方向为图3中的q方向)大于插头电源线21的直径,如夹线口122的宽度为3个插头电源线21的直径,或夹线口122的宽度与插座外壳体11上与卡线夹相对的表面的宽度相同。

为了避免卡线夹的宽度过大,卡线夹所能承受的挤压力过小,因此,对于设置有两排以上插口的插座,插座1的宽度需较大,在一些可能的实施例中,上述卡线夹为多个,多个卡线夹间隔设置,多个卡线夹可分别用于固定插座外壳体11上对应排数的插口111上插头电源线21。

对于设置有两排插口的插座,上述插座外壳体11上的卡线夹为两个,两个卡线夹可相对设置(如图3和图4所示),也可交错设置,两个卡线夹内的夹线口122的宽度小于插座外壳体111宽度的一半。当然,对于插座外壳体11为圆柱形,插口111沿插座外壳体11的顶面的中心环绕分布的情况,若插口111的数量较少,卡线夹可设置为两个;若插口111数量较多,卡线夹可为多个,多个卡线夹沿插座外壳体11的顶面边沿一周间隔设置。

可选地,上述卡线夹与插座外壳体11的固定方式有多种。如卡线夹与插座外壳体11通过紧固件固定连接,或者卡线夹与插座外壳体11一体成型制作,后者能够减少组装操作。具体地,上述紧固件可采用螺钉。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插座1还包括插座电源线13,插座电源线13穿设于插座外壳体11上,卡线夹位于插座外壳体11上靠近插座电源线13的一侧,或者卡线夹位于插座外壳体11上远离插座电源线13的一侧。后者能够避免插头电源线21与插座电源线13缠绕在一起。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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