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电动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527697发布日期:2021-01-05 17:57阅读:89来源:国知局
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电动工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
技术领域
,尤其涉及一种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和一种电动工具。
背景技术
:电池,因其具有稳定电压、稳定电流、长时间稳定供电以及性能稳定可靠等特点,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应用。吻合器是一种医学上使用的能够替代传统手工缝合的设备,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制作技术的改进,临床上使用的吻合器质量可靠,使用方便,尤其是具有缝合速度快、操作简便且具有很少副作用和手术并发症等的优点。通常,吻合器为一次性使用设备,以避免交叉感染,且必须采用具有全额电量的电池进行供电,以避免因电量不足导致缝合中断,甚至导致预想不到的事故发生。因此,在此类电动工具中,电池为一次性产品。当电池作为一次性产品使用时,多数使用过的电池具有残余电量,例如,残余电量为50%,较高时甚至可达70%以上。而这些电池在使用后,通常选择直接丢弃,但由于电池内的电量足够,当这些电池的正负极被导电物质接通时,将形成闭合回路,从而可能引起意外起火的风险。技术实现要素:(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点、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电动工具,其解决了当被丢弃的电池内的电量充足时,可能引起意外起火风险的技术问题。(二)技术方案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主要技术方案包括: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包括电池盒、自放电单元和电池盖,自放电单元包括自放电开关,自放电开关用于控制自放电单元是否进行放电工作,电池盒内设有电芯,电芯的正极端与自放电单元的一端相连,电芯的负极端通过电池盖与自放电单元的另一端相连,电池盒插接有电池盖时自放电开关处于断开状态以禁止自放电单元进行放电工作,且电池盒从电动工具拔出且未插接电池盖时,自放电开关闭合以使自放电单元进行放电工作。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包括电池盒、自放电单元和电池盖,自放电单元进一步包括用于控制自放电单元是否进行放电工作的自放电开关,电池盒内设有电芯,电芯的正极端与自放电单元的一端相连,电芯的负极端通过电池盖与自放电单元的另一端相连,电池盒插接有电池盖时,自放电开关处于断开状态,以禁止自放电单元进行放电工作,且电池盒从电动工具拔出且未插接电池盖时,自放电开关闭合,以使自放电单元进行放电工作。由此,通过设置自放电单元、电池盒和电池盖,并通过电池盒与电池盖的插接与否来控制自放电开关的断开与否,进而控制自放电单元是否进行自放电工作,以达到在电池包不再被使用即被丢弃时,能够对电池包内的电芯进行放电的目的,以使电芯的电量降低至安全电量范围,从而有效避免因被丢弃的电芯的电量充足而引起安全事故发生。可选地,自放电开关为常闭继电器,自放电单元还包括自放电电阻,其中,常闭继电器中的常闭开关的一端与电芯的正极端相连,常闭继电器中的常闭开关的另一端通过自放电电阻与电芯的负极端相连,常闭继电器中的线圈的一端与电芯的正极端相连,常闭继电器中的线圈的另一端与电池盖中的放电引脚相连,电池盖中的放电引脚与电池盖中的负极引脚相连后连接到电芯的负极端。由此,通过常闭继电器和自放电电阻构成的电路即可实现电池包的自放电功能,且电路结构简单、可靠性高。可选地,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还包括输出控制单元,输出控制单元的一端与电芯的正极端相连,输出控制单元的另一端与电池盖相连,其中,电池盒拔下电池盖且插接到电动工具时输出控制单元处于闭合状态,以便电池盒给电动工具供电。由此,通过在电池包内设置输出控制单元,并在电池包使用时,使得输出控制单元处于闭合状态,以达到给电动工具供电的目的。可选地,输出控制单元包括常开继电器,常开继电器中的常开开关的一端与电芯的正极端相连,常开继电器中的常开开关的另一端与电池盖中的正极引脚相连,常开继电器中的线圈的一端与电芯的正极端相连,常开继电器中的线圈的另一端与电池盖中的输出控制引脚相连。由此,通过常开继电器即可形成供电回路,以实现电池包的供电功能,且电路结构简单、可靠性高。可选地,自放电单元和输出控制单元均设置在电池盒内,电池盒上分别设有正极端子、输出控制端子、放电端子和负极端子,正极端子用于连接电池盖中的正极引脚,输出控制端子用于连接电池盖中的输出控制引脚,放电端子用于连接电池盖中的放电引脚,负极端子用于连接电池盖中的负极引脚。由此,通过在电池盒上设置相应的接线端子,以便于实现电池包内部以及电池包内部与外部之间的电连接,进而便于实现电池包的自放电功能和供电功能等。可选地,电池盒拔下电池盖且插接到电动工具时,正极端子连接到电动工具中主板的正供电端,输出控制端子、放电端子和负极端子均连接到电动工具中主板的负供电端。由此,在电池包使用时,通过电连接电池盒上的接线端子即可实现电池包的供电功能,操作简单、方便。可选地,电池盒上还设有数据端子和时钟端子,数据端子与电池盖中的数据引脚相连,时钟端子与电池盖中的时钟引脚相连。由此,通过设置数据端子和时钟端子等,以便于实现电池包内部与外部的数据传输,进而便于实现电池包的监控功能等。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动工具,包括:上述的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电池安装仓,电池安装仓用于安装电池包中的电池盒。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电动工具,通过设置自放电单元、电池盒和电池盖,并通过电池盒与电池盖的插接与否来控制自放电开关的断开与否,进而控制自放电单元是否进行自放电工作,以达到在电池包不再被使用即被丢弃时,能够对电池包内的电芯进行放电的目的,以使电芯的电量降低至安全电量范围,从而有效避免因被丢弃的电芯的电量充足而引起安全事故发生。可选地,电池安装仓设置在电动工具的手柄上。由此,不仅设计美观,而且位置醒目,方便用户拆装。可选地,电动工具为电动吻合器。(三)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电动工具,由于采用电池盖与电池盒的插接与否来控制自放电开关的断开与否,进而控制自放电单元是否进行放电工作,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其可以在电池包不再被使用即被丢弃时,对电池包内的电芯进行放电,以使电芯的电量降低至安全电量范围,达到了有效避免因电芯电量充足,可能引起意外起火风险的情况发生的目的。附图说明图1-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的结构示意图。【附图标记说明】110:电池盒;120:自放电单元;121:自放电开关;130:电池盖;140:电芯;150:输出控制单元;210:电动工具中的主板;p0+:正极端子;sd0:输出控制端子;th0:放电端子;p0-:负极端子;p+:正极引脚;sd:输出控制引脚;th:放电引脚;p-:负极引脚;p1+:正供电端;p1-:负供电端。具体实施方式为了更好的解释本实用新型,以便于理解,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电动工具,包括电池盒、自放电单元和电池盖,自放电单元包括用于控制自放电单元是否进行放电工作的自放电开关,电池盒内设有电芯,电芯的正极端与自放电单元的一端相连,电芯的负极端通过电池盖与自放电单元的另一端相连,电池盒插接有电池盖时,自放电开关处于断开状态,以禁止自放电单元进行放电工作,且电池盒从电动工具拔出且未插接电池盖时,自放电开关闭合,以使自放电单元进行放电工作。由此,通过电池盒与电池盖的插接与否来控制自放电开关的断开与否,进而控制自放电单元是否进行放电工作,以达到在电池包不再被使用即被丢弃时,能够对电池包内的电芯进行放电的目的,以使电芯的电量降低至安全电量范围,从而有效解决了当被丢弃的电池包内的电量充足时,可能引起意外起火风险的技术问题,保证了被丢弃电池包的安全性。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清楚、透彻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并且能够将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的结构示意图,参考图1所示,该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包括:电池盒110、自放电单元120和电池盖130。自放电单元120包括自放电开关121,自放电开关121用于控制自放电单元120是否进行放电工作。电池盒110内设有电芯140,电芯140的正极端与自放电单元120的一端相连,电芯140的负极端通过电池盖130与自放电单元120的另一端相连。电池盒110插接有电池盖130时自放电开关121处于断开状态以禁止自放电单元120进行放电工作,且电池盒110从电动工具拔出且未插接电池盖130时,自放电开关121闭合以使自放电单元120进行放电工作。具体而言,参考图1所示,电池包可包括电芯140、自放电单元120、电池盒110和电池盖130。其中,电芯140可为单节电池、或者由多节单节电池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构成等,单节电池可以为铅酸电池或者锂电池等。自放电单元120包括自放电开关121,自放电开关121主要用于控制自放电单元120是否进行放电工作,例如当自放电开关121处于断开状态时,禁止自放电单元120对电芯140进行放电;当自放电开关121处于闭合状态时,通过自放电单元120对电芯140进行放电,以使电芯140的电量降低至安全电量范围内,例如可为接近于零的范围。电池盒110与电池盖130配套设置,其中电池盒110主要用于放置电芯140、自放电单元120以及其它元器件等,以对电芯140、自放电单元120以及其它元器件等进行保护。电池盖130可拆卸地设置在电池盒110上,例如以插接方式设置在电池盒110上,主要用于在电池包未被使用时,通过将其插接在电池盒110上,以使自放电开关121处于断开状态,此时禁止自放电单元120对电芯140放电,以保证电池包未被使用时的安全性和电量的充足性;以及在电池包被使用后且需要将其丢弃时,不再将其插接在电池盒110上,以使自放电开关121处于闭合状态,此时通过自放电单元120对电芯140放电,以使电芯140的电量降低至安全电量范围内,以避免因被丢弃的电池包的电量充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例如,在电池包出厂时,将电池盖130插接在电池盒110上,以使自放电开关121处于断开状态,此时自放电单元120不进行放电工作,即不对电芯140进行放电;在电池包被使用时,可将电池盒110安装在电动工具(如吻合器)中,以使电芯140给电动工具供电;在电池包被使用后且需要将其丢弃时,将电池盒110从电动工具中拔出,且不再将电池盖130插接在电池盒110上,以使自放电开关121处于闭合状态,此时自放电单元120进行放电工作,以对电芯140进行放电。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自放电单元、电池盒和电池盖,并通过电池盒与电池盖的插接与否来控制自放电开关的断开与否,进而控制自放电单元是否进行自放电工作,以达到在电池包不再被使用即被丢弃时,能够对电池包内的电芯进行放电的目的,以使电芯的电量降低至安全电量范围,从而有效避免因被丢弃的电池包的电量充足而引起安全事故发生。可选地,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2所示,自放电开关121为常闭继电器j1,自放电单元120还包括自放电电阻r。其中,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的一端与电芯140的正极端相连,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的另一端与通过自放电电阻r与电芯140的负极端相连,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的一端与电芯140的正极端相连,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的另一端与电池盖130中的放电引脚th相连,电池盖130中的放电引脚th与电池盖130中的负极引脚p-相连后连接到电芯140的负极端。也就是说,自放电单元120可由常闭继电器j1和自放电电阻r构成,其中电芯140的正极端与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的一端、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的一端分别相连,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的另一端通过自放电电阻r与电芯140的负极端相连,并且当电池盖130插接在电池盒110上时,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的另一端以及电芯140的负极端与电池盖130中的引脚对应相连,以在电池盖130的作用下,对常闭继电器j1进行通断控制,以确定是否通过自放电电阻r对电芯140进行放电。自放电电阻r可为一个电阻,也可由多个电阻串联而成,通过该自放电电阻r将电芯140的电量消耗,以达到对电芯140放电的目的,并且自放电电阻r的阻值可根据放电时间进行设置,这里不做限制。具体来说,参考图2所示,电池盖130包括放电引脚th和负极引脚p-,且放电引脚th与负极引脚p-相连通(如通过金属导线连通)。当电池盖130插接在电池盒110上时,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的另一端与电池盖130中的放电引脚th相连通,电芯140的负极端与电池盖130中的负极引脚p-相连通,同时由于放电引脚th与负极引脚p-相连通,使得电芯140、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电池盖130中的放电引脚th和电池盖130中的负极引脚p-形成闭合回路,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得电,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断开,此时禁止通过自放电电阻r对电芯140放电;当电池盖130未插接在电池盒110上时,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的另一端与电芯140的负极端之间处于断开状态,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无电,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处于闭合状态,此时电芯140、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自放电电阻r形成闭合回路,电芯140通过自放电电阻r进行放电,从而在电池包不再被使用即被丢弃时,能够自放电,以避免因被丢弃的电池包的电量充足而引起安全事故发生。本实施例中,通过常闭继电器和自放电电阻形成自放电回路,以实现电池包的自放电功能,且电路结构简单、可靠性高。当然,自放电单元还可以采用其它电路结构,具体这里不做限制。可选地,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3所示,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还包括输出控制单元150,输出控制单元150的一端与电芯140的正极端相连,输出控制单元150的另一端与电池盖130相连,其中,电池盒110拔下电池盖130且插接到电动工具时输出控制单元150处于闭合状态,以便电池盒110给电动工具供电。也就是说,可在电池盒110内设置输出控制单元150,并在电池包被使用时,将电池盒110上的电池盖130拔下,并安装到电动工具上,例如插接在电动工具(如吻合器)的电池安装仓内,此时输出控制单元150处于闭合状态,电芯140开始给电动工具供电。具体而言,参考图3所示,电池包可包括电芯140、自放电单元120、输出控制单元150、电池盒110和电池盖130,其中电芯140、自放电单元120和输出控制单元150均设置在电池盒110内,电池盖130可拆卸地设置在电池盒110上且内部设有连接线路。在电池包出厂时,将电池盖130插接在电池盒110上,以使自放电开关121处于断开状态,此时自放电单元120不进行放电工作,即不对电芯140进行放电;在电池包被使用时,将电池盒110上的电池盖130拔下,并插接在电动工具中,此时输出控制单元150处于闭合状态,电芯140给电动工具供电;在电池包被使用后且需要将其丢弃时,将电池盒110从电动工具中拔出且不再将电池盖130插接在电池盒110上,以使自放电开关121处于闭合状态,此时自放电单元120进行放电工作,以对电芯140进行放电。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自放电单元、输出控制单元、电池盒和电池盖,不仅能够在电池包未被使用时,通过将电池盖插接在电池盒上,以对电池包进行保护,而且能够在电池包被使用时,通过将电池盒插接在电动工具中,以对电动工具进行供电,以及能够在电池包被丢弃时,通过将电池盒从电动工具中拔出且不再插接电池盖,以对电芯进行放电,以避免电池包被丢弃时,因电芯电量充足而引起安全事故发生。可选地,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4所示,输出控制单元150包括常开继电器j2,常开继电器j2中的常开开关的一端与电芯140的正极端相连,常开继电器j2中的常开开关的另一端与电池盖130中的正极引脚p+相连,常开继电器j2中的线圈的一端与电芯140的正极端相连,常开继电器j2中的线圈的另一端与电池盖130中的输出控制引脚sd相连。也就是说,输出控制单元150可由常开继电器j2构成,其中电芯140的正极端与常开继电器j2中的线圈的一端、常开继电器j2中的常开开关的一端分别相连,并且当电池盒110插接在电动工具中时,通过电动工具中相应的连接线路,使得常开继电器j2中的线圈得电,常开继电器j2中的常开开关处于闭合状态,进而使得电芯140给电动工具供电。本实施例中,通过常开继电器形成供电回路,以实现电池包的供电功能,且电路结构简单、可靠性高。同时,当电池盖插接在电池盒上时,还通过电池盖对常开继电器中的线圈的另一端以及常开继电器中的常开开关的另一端进行保护,以保证电池包未被使用时的安全性。当然,输出控制单元还可以采用其它电路结构,具体这里不做限制。可选地,继续参考图4所示,自放电单元120和输出控制单元150均设置在电池盒110内,电池盒110上分别设有正极端子p0+、输出控制端子sd0、放电端子th0和负极端子p0-,正极端子p0+用于连接电池盖130中的正极引脚p+,输出控制端子sd0用于连接电池盖130中的输出控制引脚sd,放电端子th0用于连接电池盖130中的放电引脚th,负极端子p0-用于连接电池盖130中的负极引脚p-。由此,通过在电池盒上设置相应的接线端子,以便于实现电池包内部以及电池包内部与外部之间的电连接,进而便于实现电池包的自放电功能和供电功能等。进一步地,参考图5所示,当电池盒110拔下电池盖130且插接到电动工具时,正极端子p0+连接到电动工具中主板210的正供电端p1+,输出控制端子sd0、放电端子th0和负极端子p0-均连接到电动工具中主板210的负供电端p1-。具体而言,在电池包被使用时,可将电池盒110上的电池盖130拔下,并插接在电动工具的电池安装仓内,此时电池盒110上的正极端子p0+与电动工具中主板210的正供电端p1+相连通,输出控制端子sd0、放电端子th0和负极端子p0-通过电动工具中主板210上的连接线路与电动工具中主板210的负供电端p1-相连通。此时,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得电,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断开,禁止自放电电阻r对电芯140进行放电,同时常开继电器j2中的线圈得电,常开继电器j2中的常开开关处于闭合状态,电芯140给电动工具供电。本实施例中,在电池包被使用时,通过电连接电池盒上的接线端子即可实现电池包的供电功能,操作简单、方便。可选地,在一个实施例中,电池盒110上还设有数据端子和时钟端子(图中均未具体示出),数据端子与电池盖130中的数据引脚(图中未具体示出)相连,时钟端子与电池盖130中的时钟引脚(图中未具体示出)相连。通过设置数据端子和时钟端子,以便于实现电池包内部与外部的数据传输,进而便于实现电池包的监控功能。例如,在电池盒110内设置有电池管理单元,且该电池管理单元的数据输出端与电池盒110上的数据端子相连,时钟信号端与电池盒110上的时钟端子相连,并且在电池包被使用时,将电池盒110上的电池盖130拔下并插接在电动工具中,电池盒110上的数据端子与电动工具中主板210的数据采集端相连通,电池盒110上的时钟端子与电动工具中主板210的时钟信号端相连通,电池管理单元通过电池盒110的数据端子将电池包的相关信息,如电芯电量信息、电压信息等发送给电动工具,同时通过时钟端子进行同步,以实现信号的同步传输,防止数据丢失等,进而实现对电池包的有效监控。这样,不仅可以根据电池包的电量、电压等确定电池包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而且可以在正式使用前,根据电池包的电量判断该电池包是否满足实际需求,同时可以根据使用后电池包的剩余电量来确定是否可以对该电池包再次使用,以减少电池包的一次使用造成的浪费和污染问题。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参考图6所示,电池包可包括电芯140、自放电单元120、输出控制单元150、电池管理单元、电池盒110和电池盖130,其中电芯140、自放电单元120、输出控制单元150和电池管理单元等设置在电池盒110内,且电池盒110上设有正极端子p0+、输出控制端子sd0、放电端子th0、负极端子p0-、数据端子和时钟端子;同时,按照表1所示在电池盖130上设置10个引脚(pin),且这10个引脚中的正极引脚p+、输出控制引脚sd、时钟引脚clk、数据引脚data和负极引脚p-均悬空,而放电引脚th和至少一个负极引脚p-相连通;同时,在电动工具的主板210上设置一个与电池盖130的引脚一一对应的接头,且该接头中与电池盖130中的输出控制引脚sd、放电引脚th和至少一个负极引脚p-对应的端子相连通(可参考图5所示)。表1引脚号定义用法1p+空2p+空3p+空4sd空5th连至p-端6clk空7data空8p-连到th端9p-空10p-空在电池包未被使用时,例如电池包出厂时,将电池盖130插接在电池盒110上,由于电池盖130的放电引脚th和至少一个负极引脚p-相连通,因而使得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得电,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断开,自放电电阻r被断开,此时不进行自放电;当电池包被使用时,例如给电动工具供电,此时将电池盖130从电池盒110上拔下,并将电池盒110插接在电动工具中,由于电动工具的主板210上与电池盖130中的输出控制引脚sd、放电引脚th和至少一个负极引脚p-对应的端子相连通,因而使得电池盒110的输出控制端子sd0、放电端子th0和负极端子p0-相连通,进而使得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和常开继电器j2中的线圈均得电,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断开,常开继电器j2中的常开开关闭合,在自放电功能被禁止的同时,给电动工具供电,同时电池管理单元还通过时钟端子和数据端子将电池包的相关数据,如电芯电量以串行同步传输方式(如smbus、iic等通讯方式)发送给电动工具;当电池包被使用后且需要将其丢弃时,将电池盒110从电动工具中拔下且不再插接电池盖130,由于电池盒110的所有端子均悬空,常闭继电器j1中的线圈无电,常闭继电器j1中的常闭开关闭合,自放电电阻r被接通,此时进行自放电,以在规定时间内将电芯140的电量放电至安全电量范围,以避免引起火灾等事故。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能够在电池包被丢弃时,对其进行自放电,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动工具,其包括上述的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和电池安装仓,电池安装仓用于安装电池包中的电池盒。可选地,在一个实施例中,电池安装仓设置在电动工具的手柄上。由此,不仅设计美观,而且位置醒目,方便用户拆装。可选地,在一个实施例中,电动工具为电动吻合器。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动工具的具体描述可参考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的描述,具体这里不再赘述。另外,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具有自放电功能的电池包不仅可以用于吻合器中,还可以用于其它电动工具或者其它用电设备中,具体这里不做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电动工具,通过设置自放电单元、电池盒和电池盖,并通过电池盒与电池盖的插接与否来控制自放电开关的断开与否,进而控制自放电单元是否进行自放电工作,以达到在电池包不再被使用即被丢弃时,能够对电池包内的电芯进行放电的目的,以使电芯的电量降低至安全电量范围,从而有效避免因被丢弃的电芯的电量充足而引起安全事故发生。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低于第二特征。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是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改动、修改、替换和变型。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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