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848687发布日期:2021-04-27 19:44阅读:146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属雷达制造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车载雷达保证了雷达的快速机动性,但传统天线阵面宽度超过六米的车载雷达的展开和撤收都严重依赖现场工作人员,无法自如作相应操作,展开和撤收时间过长,导致雷达难以适应现代战争瞬息万变的态势。因此,研制一款收发威力强,探测精准度高,展开和撤收自如,方便转移运输的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是非常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天线阵面宽度达到8~8.5米,收发威力强,探测精准度高,设置与天线阵面展开或折叠力度相适配的90
°
折叠机构和180
°
连杆折叠机构,机动性能好,展开和撤收自如、顺畅、迅速,转移运输方便的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以解决现有车载雷达超过六米天线阵面展开和撤收严重依赖现场工作人员,无法自如作相应操作,导致展开和撤收时间过长,难以应对现代战争瞬息万变态势的问题。
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的:
5.一种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它主要由天线载车、设备塔、天线阵面、多个销轴、多个90
°
折叠机构、多个180
°
连杆折叠机构构成,其特征在于:天线载车上固装有设备塔,设备塔上安装有多个天线阵面,所述天线阵面由中心板块、左一板块、左二板块、右一板块和右二板块构成;左一板块和右一板块的宽度相等,左二板块和右二板块的宽度相等,左一板块或右一板块的宽度小于中心板块的宽度,左二板块或右二板块的宽度小于左一板块或右一板块的宽度;中心板块固装在设备塔上,中心板块左侧通过销轴装接左一板块,左一板块通过销轴装接左二板块,中心板块右侧通过销轴装接右一板块,右一板块通过销轴装接右二板块;左一板块与设备塔之间安装有90
°
折叠机构,右一板块与设备塔之间亦安装有90
°
折叠机构,左一板块与左二板块之间安装有180
°
连杆折叠机构,右一板块与右二板块之间亦安装有180
°
连杆折叠机构,所述设备塔内安装有电控装置,设备塔通过电控装置与90
°
折叠机构和180
°
连杆折叠机构电连接。
6.所述的天线阵面的宽度为8~8.5米。
7.所述的90
°
折叠机构和180
°
连杆折叠机构力度与所述天线阵面展开或折叠的力度相适配。
8.所述的左一板块远离设备塔的一端与90
°
折叠机构的液压油缸的伸缩杆装接,90
°
折叠机构的液压油缸固装在设备塔左侧。
9.所述的右一板块远离设备塔的一端与90
°
折叠机构的液压油缸的伸缩杆装接,90
°
折叠机构的液压油缸固装在设备塔右侧。
10.所述的90
°
折叠机构带动左一板块和右一板块从90
°
垂直地面的角度向平行地面
的角度翻转或逆翻转。
11.所述的180
°
连杆折叠机构为平行四边形结构,带动左二板块和右二板块作180
°
翻转。
12.所述的天线阵面折叠后的宽度与天线载车的车轮间距宽度一致,天线阵面折叠后的高度与设备塔高度平齐。
13.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在于:
14.该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天线阵面展开宽度为8~8.5米,收发威力强,探测精准度高,通过设计选择力度适配的90
°
折叠机构和180
°
连杆折叠机构,结合设备塔电控装置,无需工作员手动操作,实现8~8.5米超宽天线阵面快速折叠收缩,展开和撤收顺畅,收缩折叠后宽度满足铁路运输标准,方便车载转移,机动性能好的特质,有效提升了车载雷达的适战性能。解决了现有车载雷达超过六米天线阵面,展开和撤收都需要严重依赖现场工作员,无法快速自动进行对应操作,导致展开和撤收不顺畅、时间过长,难以应对现代战争瞬息万变态势的问题。
附图说明
15.图1为一种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一种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的折叠完毕的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一种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的初步展开过程的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一种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的中间展开过程的结构示意图;
19.图5为一种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的全部展开完毕的结构示意图。
20.图中:1、天线载车,2、设备塔,3、天线阵面,4、销轴,5、90
°
折叠机构,6、180
°
连杆折叠机构;
21.300、中心板块,301、左一板块,302、左二板块,303、右一板块,304、右二板块。
具体实施方式
22.本实用新型申请人的设计思路如下:
23.现有的超大型天线阵面的展开宽度一般不超过6米,少部分超过6米的受限于折叠机构设计力度与超大型天线阵面的不匹配,在展开及撤收时都严重依赖现场工作员的辅助操作,无法实现雷达装备的顺畅自如展开和撤收动作,展、撤时间长,远远跟不上现代战争瞬息万变的态势,由此,本实用新型申请人针对上述现有技术问题,开发出一种新型的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该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在宽度方向分为五个板块,五个板块的整体宽度达到8~8.5米,并且在销轴和设计力度适配的180
°
连杆折叠机构和90
°
折叠机构的综合作用下,各板块随着所述折叠机构的动作而实现工作展开状态与运输折叠状态的顺畅、自如的快速转换,工作时能快速展开呈平板状,转移运输时能顺畅折叠收缩成“几”字形贴合在设备塔两侧,不仅能实现现代车载雷达精度高、威力大、展撤快和机动性强的高标准要求,而且能保证铁路运输不吊装不超限,公路运输不超高不超宽,满足公路和铁路运输的要求。
24.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25.(参见图1)该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主要由天线载车1、设备塔2、天线阵面3、多个
销轴4、多个90
°
折叠机构5、多个180
°
连杆折叠机构6构成;天线载车1上固装有设备塔2,设备塔2上安装有多个天线阵面3,设备塔2在内置举升机构的作用下能从倒架状态转换到垂直工作状态;所述天线阵面3由中心板块300、左一板块301、左二板块302、右一板块303和右二板块304构成;左一板块301和右一板块303的宽度相等,左二板块302和右二板块304的宽度相等,左一板块301或右一板块303的宽度小于中心板块300的宽度,左二板块302或右二板块304的宽度小于左一板块301或右一板块303的宽度;中心板块300固装在设备塔2上,中心板块300左侧通过销轴4装接左一板块301,左一板块301通过销轴4装接左二板块302,中心板块300右侧通过销轴4装接右一板块303,右一板块303通过销轴4装接右二板块304;左一板块301与设备塔2之间安装有90
°
折叠机构5,右一板块303与设备塔2之间亦安装有90
°
折叠机构5,在设备塔2两侧分别布置有四组90
°
折叠机构5,所述90
°
折叠机构5驱动左一板块301、右一板块303做90
°
折叠动作;左一板块301与左二板块302之间安装有180
°
连杆折叠机构6,右一板块303与右二板块304之间亦安装有180
°
连杆折叠机构6,所述设备塔2内安装有电控装置,设备塔2通过电控装置与90
°
折叠机构5和180
°
连杆折叠机构6电连接。
26.所述的天线阵面3的宽度为8~8.5米。
27.所述的90
°
折叠机构5和180
°
连杆折叠机构6的力度与所述天线阵面3的展开或折叠力度相适配。
28.所述的左一板块301远离设备塔2的一端与90
°
折叠机构5的液压油缸的伸缩杆装接,90
°
折叠机构5的液压油缸固装在设备塔2左侧。
29.所述的右一板块303远离设备塔2的一端与90
°
折叠机构5的液压油缸的伸缩杆装接,90
°
折叠机构5的液压油缸固装在设备塔2右侧。
30.所述的90
°
折叠机构5带动左一板块301和右一板块303从90
°
垂直地面的角度向平行地面的角度翻转或逆翻转。
31.所述的180
°
连杆折叠机构6为平行四边形结构,带动左二板块302和右二板块304作180
°
翻转。
32.所述的天线阵面3折叠后的宽度与天线载车1的车轮间距宽度一致,天线阵面3折叠后的高度与设备塔2的高度平齐。
33.(参见图2),整个超宽阵面天线3呈折叠运输状态,从图2中可以看出天线阵面3折叠后的宽度尺寸基本与车轮的宽度一致,其高度方向在铁路运输界限以内,完全满足公路运输不超宽不超高、铁路运输不吊装不超限的要求。
34.以下是该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的展开过程:
35.(参见图3、图4和图5),图3、图4和图5详细展示了该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逐步展开的三个过程。因天线阵面3左右对称,故仅以左侧的左一板块301和左二板块302展开为例,描述天线阵面3的展开过程:第一步,90
°
折叠机构5开始工作,推动左一板块301从90
°
垂直地面角度开始向平行地面的角度翻转、张开一定角度(参见图3),第二步,90
°
折叠机构5带动张开一定角度的左一板块301继续翻转至平行于地面(参见图4);第三步,左二板块302在180
°
连杆折叠机构6的作用下完成180
°
展开动作,与左一板块301通过销轴4形成一个平面,即完成所述天线阵面3的全部展开动作(参见图5)。所述右一板块303和右二板块304的展开动作与之完全相同。天线阵面3的折叠收缩过程是上述展开过程的逆过程。
36.该车载超宽阵面天线雷达已试运转一年,收发可靠稳定、威力强,展开和撤收流
畅、自如、快速,省时省力,探测指标完全符合相关标准,同时满足超宽天线阵面公路运输不超高不超宽、铁路运输不吊装不超限要求。
37.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上述举例说明不对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阅读了本说明书后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具体实施方式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或变形,以及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而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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