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电抗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129926发布日期:2021-05-19 04:59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空心电抗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高压电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空心电抗器。


背景技术:

2.空心电抗器是电力系统中用于限制短路电流、无功补偿和移相等的电感性高压电器,现有的干式空心电抗器包括上层电抗器和下层电抗器,上层电抗器和下层电抗器之间设置有绝缘支撑。现有技术中电抗器的开关在装置的一侧设置隔离开关,但实际使用中隔离开关所占用的空间较大而且安装也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能有效节约空间的空心电抗器。
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空心电抗器,包括上层电抗器和下层电抗器,所述上层电抗器通过支撑柱固定在所述下层电抗器上,上层电抗器和下层电抗器间设有直线式短接开关,所述直线式短接开关包括壳体、驱动气缸、动触头和静触头座,所述动触头固定连接在驱动气缸的输出轴上,所述动触头能在驱动气缸驱动下插入和脱开静触头座,所述上层电抗器和所述下层电抗器间对称设有两个直线式短接开关,一侧所述直线式短接开关的动触头与上层电抗器电连接,另一侧所述直线式短接开关的动触头与下层电抗器电连接。
5.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上层电抗器和所述下层电抗器间的直线式短接开关均安装在铝合金罩中。
6.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动触头为一根直线式铜棒。
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上下层电抗器间设置直线式短接开关,代替传统隔离刀闸,开关内驱动气缸的升降带动动触头升降,通过动触头与静触头座的导通和断开就能控制电抗器的投入与断开,而上层电抗器和下层电抗器间设有两个直线式短接开关,分别实现上层电抗器的投入与断开和下层电抗器的投入与断开,大大节约了安装空间。
附图说明:
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示意图;
9.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直线式短接开关断开状态的示意图;
10.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直线式短接开关接通状态的示意图;
11.标号如下:上层电抗器100;下层电抗器200;支撑柱300;直线式短接开关400;壳体410;驱动气缸420;动触头430;静触头座440。
具体实施方式:
1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被本领域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13.如图2、3所示,一种空心电抗器,包括上层电抗器100和下层电抗器200,上层电抗器100通过支撑柱300固定在下层电抗器200上,上层电抗器100和下层电抗器200间设有直线式短接开关400,直线式短接开关400包括壳体410、驱动气缸420、动触头430和静触头座440,动触头430固定连接在驱动气缸420的输出轴上,动触头430能在驱动气缸420驱动下插入和脱开静触头座440,上层电抗器100和下层电抗器200间对称设有两个直线式短接开关400,一侧直线式短接开关400的动触头430与上层电抗器100电连接,另一侧直线式短接开关400的动触头430与下层电抗器200电连接,而静触头座440与外部设备相连,这样就能分别实现上层电抗器100的投入与断开和下层电抗器200的投入与断开。
14.如图1所示,上层电抗器100和下层电抗器200间对称设有两个直线式短接开关400,一个直线式短接开关400实现上层电抗器的投入与断开,另一个直线式短接开关400控制下层电抗器的投入与断开。
15.如图1所示,直线式短接开关400整体安装在铝合金罩中。
16.动触头430为一根直线式铜棒。
17.另外,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设置”、“设有”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1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侧”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9.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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