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发光层,所述发光层包括指纹显示区域,所述指纹显示区域包括第一可见光发光单元和红外光发光单元,所述第一可见光发光单元叠置于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上,且所述第一可见光发光单元位于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靠近所述显示屏的显示面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指纹显示区域内,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与所述第一可见光发光单元一一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层还包括非指纹显示区域,所述非指纹显示区域包括多个第二可见光发光单元。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单元和第一电路,所述第一电路的阴极端与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连接,所述第一电路的阳极端与所述第一可见光发光单元连接,
所述控制单元与所述第一电路连接,且所述控制单元通过调节所述第一电路的电压控制所述第一可见光发光单元或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点亮或熄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路的阴极端与所述第二可见光发光单元背离所述显示屏的显示面的一侧连接,所述第一电路的阳极端与所述第二可见光发光单元靠近所述显示屏的显示面的一侧连接,且所述第一电路为所述第二可见光发光单元供电。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阴极层和阳极层,所述发光层位于所述阴极层和所述阳极层之间,所述第一电路的阴极端位于所述阴极层,所述第一电路的阳极端位于所述阳极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电子注入层和电子传输层,所述电子注入层和所述电子传输层位于所述阴极层和所述发光层之间,
所述电子注入层叠置于所述电子传输层,且所述电子注入层朝向于所述阴极层,所述电子传输层朝向于所述发光层;
所述第一电路的阴极端通过所述电子注入层和所述电子传输层向所述发光层注入电子。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空穴注入层和空穴传输层,所述空穴注入层和所述空穴传输层位于所述阳极层和所述发光层之间,
所述空穴注入层叠置于所述空穴传输层,且所述空穴注入层朝向于所述阳极层,所述空穴传输层朝向于所述发光层;
所述第一电路的阳极端通过所述空穴注入层和所述空穴传输层向所述发光层注入空穴。
9.一种显示屏制作方法,包括:
制作基层;
在所述基层上与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对应区域通过蒸镀工艺制备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
在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上通过蒸镀工艺制备所述第一可见光发光单元,以及在所述基层上通过蒸镀工艺制备所述第二可见光发光单元。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作基层包括,
在所述基层上通过刻蚀工艺制备第一电路;
所述第一电路用于为所述第一可见光发光单元、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和/或所述第二可见光发光单元供电。
1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