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壳;
2.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壳侧面设置有导风斜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液口直径大小为10-6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渣区还设置有防脱落凸台。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壳四周设置有定位柱及其位置相对应的定位孔;所述主体壳四周还设置有螺杆固定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电极组件,包括:空气电极和金属导电片,空气电极和金属导电片连接;且空气电极组件为竖直中心对称结构,主体壳两侧设置的空气电极组件结构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阳极组件,包括:金属板组件和阳极盖组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阳极板,采用铝合金金属板、镁合金板和锌合金板中的一种或多种。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阳极组件,还包括:提手;所述提手设置在硬质塑胶盖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解液,包括:ph为中性的盐溶液体系,以及反应过程中有沉淀物生成的弱酸和弱碱性电解液体系。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液口一端为第一空心凹槽结构,另一端为第一空心凸台结构,第一空心凸台结构上设置有第一弹性体密封圈。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液管路一端为第二空心凹槽结构,另一端为第二空心凸台结构;
13.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电极组件外侧连接有空气电极压板,所述空气电极压板与空气电极和主体壳连接密封;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性体系金属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液管路和排气管路分别设置在主体壳上部两侧面,且位置高于空气电极和阳极组件的重叠区,并且排气管路直径大于进液管路直径的1-3倍,排气管路设置高度大于等于进液管路高度。